兰宁珍一边擦着他的脸一边说,“世人皆说美貌是天神的恩赐,可若一个人生得美貌,却没有捍卫的权力,那就是悲剧。你是黔灵镇来的少年,要被送到权贵府中伺候,若再有一张出众的脸,怕是活不过一年。伪装得丑陋一些也人之常情,慌什么!” 谢珏暗忖,他不慌,只是想杀她! 她知道的太多了! 可兰宁珍的这一席话合情合理,完美地解释他为什么要伪装,这一套说辞他却不能用,若是被人发现他的伪装,他就只有死路一条,因为镇北侯谢家的男人都长了一双相似的眉目,五六分相似的轮廓。若是北蛮王,大王子和二王子见过他的真容,就一定会怀疑他的身份。兰宁珍却不一样,她没见过镇北侯府的人,所以能用这一套说辞混过去。 兰宁珍武力值很高,自从她对他死缠烂打开始,谢珏就偷偷了解过了,她挑战过几位北蛮颇负盛名的女将军,都赢了。 连一向孔武有力的三王都不是她的对手。 谢珏心想,他若要杀兰宁珍,就只能智取,不能硬拼,硬拼就是找死!他打不过兰宁珍,可无论如何,在回狐狸城前,他要弄死兰宁珍! 到时候再找一个合适的借口,大不了。 谢珏沉默寡言,微垂着眸,不做声,也没人能看穿他在想什么,可眼前人挑眉一笑,挖了一块膏药在涂抹在掌心揉开,戏谑问,“怎么安静了?想杀我?怕我泄露你的秘密?” 谢珏惊讶于她的敏锐,心口狂跳,这兰宁珍实在过于妖孽,太过聪慧,有一种所有事情都掌控在手心的自信。 “不敢!”谢珏承认自己的孱弱,“我打不过你。” “打不过,可以毒杀啊!”兰宁珍俯下身来,掌心的药已揉开了,散发出一股淡淡的清香,她眼睛闪闪发光地看着他,“郎心似铁啊,赫连先生,杀了我,可再遇不上这么喜欢你的人了。” 谢珏淡淡地看着她,“兰姑娘,多心了。” 兰宁珍一笑,掌心贴上他冰冷的脸,谢珏冰冷的脸没有知觉,也感受不到一点暖意,兰宁珍却是一阵心疼,掌心很冰冷,幸亏发现得早,若不然这脸就毁了,在谢珏看不到的地方,她的眼底掠过一抹阴鸷。 值得吗? 谢珏不再说话,心中琢磨着怎么杀兰宁珍,兰宁珍却心无旁骛地揉着他的脸颊,努力恢复他脸上的温度,很快谢珏的脸就微微发烫,药膏全部揉进了他的皮肤里,脸颊也被揉得红扑扑的,比胭脂还要好看。 谢珏也渐渐地感受到了少许温度,渐渐的另外一种感觉更清晰,那是兰宁珍指尖和掌心的薄茧,脸上皮肤柔软,这样的粗糙触感在恢复知觉后很难忽略。谢珏无端地想起了有一年他的肩膀被毒虫所咬,又疼又痒,军医交代他不要抓挠。 他定力很好,也很克制,可那皮肤上的瘙痒根本控制不住,夜里睡觉时总想要去抓,那时候睡在他身边的方楚宁就会搂着他,轻轻地揉搓着他的伤口,这样既缓解了他的瘙痒,又安抚了他的焦躁,被毒虫啃咬的那几天,他不断失眠,就是靠着方楚宁不厌其烦夜里总给他揉搓伤口缓解的。 那时候他背对着方楚宁,帐篷里漆黑一片,只听得见彼此的呼吸和热气,那一年的宁州酷暑,帐篷里热得很,他们都只盖着一件薄薄被子,清晰地感受到身后灼热的力量,还有方楚宁掌心上的薄茧划过伤口时的那种爽感。 他自己摸不到,可伤口又痒,薄茧划过时缓解的瘙痒,就像是在沙漠里独孤行走数日,终于遇上水源,所以他每次都霸道地让方楚宁不要停,他喜欢他掌心划过伤口的感觉。 兰宁珍的掌心也有一层薄茧。 他听说兰宁珍用剑,一把重剑威武无敌,常年用剑的人掌心都会有茧子,这是谢珏第一次注意到她双手的不对劲! “你从小在天神山长大,为何要舞刀弄枪?”谢珏似是好奇,无意问。 兰宁珍轻笑说,“你不知道天神山,天寒地冻,与世隔绝,漫长的岁月里我总不能一个人站在山顶看雪吧,所以就舞刀弄枪,对了,我还学了燕阳话呢?” 她也想起刚刚情急之中说了一句燕阳话。 这是致命的错误,幸好,神女的身份可以给她许多掩护。 “哦……”谢珏说,“伱已声名大噪,挑战过几名将军,也打败了三皇子,这么厉害的身手,过了年,王就要带你上战场杀敌了吧?” “王已向父亲提起,只是父亲拒绝了。我兰氏死了太多儿子,我又与他从小分离,父亲希望我能在他身边尽孝。”兰宁珍俯身微笑地看着他,“比如说,成亲啊,生儿育女啊,就算是堂前尽孝了。” 谢珏面对着这张国色天香的脸,心如止水,可他却不敢去看她的眉目。 兰宁珍的眉眼,太像一個人了! 总是令他有点恍惚,谢珏避开视线前,目光落在兰宁珍的手上,倏然浑身一僵,若不看兰宁珍的脸和满头珠翠,只看这一双手,谢珏绝不会把这双手认成女子的手。 手指均匀,修长,骨节分明,太像……方楚宁的手! 可不一样的,兰宁珍留了很长的指甲,且涂了胭脂色,那一抹桃红冲淡了那双男性化的手的冲击,变得柔软而英气。 方楚宁是最讨厌长指甲的,动作不便,所以稍微长出来一点就拿刀抹掉,所以他的指甲总是凹凸不平,不像兰宁珍修饰得圆润而好看。 兰宁珍似也注意到他的目光,晃了晃她的手,“赫连先生原来喜欢我的手啊……好看吗?” 她似是得意,凑到他的眼前,谢珏直直地看着这双手,似是要看出什么端倪来,无意识地说了一句,“好看!” 兰宁珍挑眉,也没想到他这么诚实,她眼里慢慢地化开一抹温柔,两指倏然轻轻地按在他的唇上,“美人,既然喜欢,那就亲亲它吧!” 猝不及防的谢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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