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清晏殿。 雍正亲手从匣中取出了一卷黄帛,并看向自己前世今生俱最信赖的兄弟,“十三弟,你且看看这个。” 怡亲王如何不知那匣中放了什么,此时不免惶恐,他连忙摆手道:“既是秘密立储,臣弟怎能过目?” 雍正笑容温和,不像个皇帝,倒像是寻常人家的兄长,“你不一样,朕百年之后,是要托孤与你的。你不但要看,还要记在心里才是。” 托孤啊!四哥连这样的担子都交付了,怡亲王一时只觉得重如泰山。 良久之后,怡亲王这才接过这卷黄帛——明明轻飘飘的,他却觉得格外坠手。 展开那黄帛,那上头的内容,倒是没有出乎他的意料。怡亲王仔仔细细将上头每一个字都记在心里,方才连忙将黄帛送归那匣中,“臣弟……明白了!” 雍正长长叹了口气,他老了,但好在十三弟此生没有经历那场磨难,身子骨倒是尚可。如此一来,他便是最好的托孤之选,也是辅政第一人选。马齐、张廷玉什么的,都给朕靠边儿站。 “臣弟,自会守口如瓶。”怡亲王忙又正色道。 雍正情知今日给了十三弟太大的压力,便笑着说:“其实这事儿,很多人都猜得到。也算不得什么秘密了。朕不过就是给后辈子孙立个规矩罢了,也省得日后在闹出先帝朝那种是非。” 话说到此处,雍正不免眸子幽暗,可饶是如此,还是不足以完全避免争端。弘历,竟是愈发不安分了。 怡亲王也想到了这位四贝勒,他小声道:“四贝勒……一直不得差事,言行举止难免有些乱了分寸。” 雍正冷然道:“这和有没有差事没关系!” 连弘时都比他安分几分! 怡亲王叹了口气,四贝勒这样焦躁的心性,搁在先帝朝,早就被人弹劾结党谋私了。好在马齐知道分寸,处处躲着,甚至不惜上折子请辞——其实马齐哪里舍得这大学士的高位?实在是被逼得没法子,才只得以此自证忠心。 幸好四哥没有准允马齐致仕,他手头这些事儿,哪里离得开马齐这样老道沉稳的帮手? “朕会下旨申斥,叫他好好闭门读书。”雍正黑着脸道。 …… 这一日傍晚,弘昼一脸欢喜地跑到澹宁殿,“额娘,大喜啊!” 听得“喜”字,舒锦本能地一个机灵,脊背汗毛都竖了起来,“什么大喜?你福晋有喜了?!” 弘昼笑脸一僵,有些郁闷地道:“您不是不着急吗?”——怎么脱口就是我福晋有喜了? 舒锦这才松了一口气,“既然不是有喜,就不要说这种让人误会的话嘛!” 弘昼黑线了,分明是额娘您日有所思、夜有所想,才会误会的好伐? 弘昼便道:“汗阿玛下旨训斥了四哥,还让他闭门好好读书。” 舒锦笑了,雍正这是恼火四贝勒弘历跳窜得太厉害,这才加以敲打啊。偏偏又是在刚刚“秘密建储”的节骨眼上,这下子,明眼人都明白,正大光明殿后写的名字断然不会是他了。 弘昼旋即又蹙眉道:“可汗阿玛随后又下旨,给了三哥理藩院的差事。” 舒锦淡淡一笑:“藩蒙如今大不及从前,理藩院也就不算什么大权在握的地方。皇上此举,倒更像是在褒奖他安分守己。” 和四贝勒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听得此言,弘昼嘿嘿笑了:“如此一来,四哥便是连三哥都不如了!” 舒锦嗔笑:“你也不要得意忘形,别忘了,你现在也是天天读书,和四贝勒没太大区别!” 弘昼不由一脸郁闷,是啊,他又何尝不是天天闭门读书?唉,这种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儿啊! 见弘昼被打击到了,舒锦便摸了摸他的狗头,“好了,你独独被留在宫里,整日不读书,还能做什么?”——圣祖太子胤礽不也是这般? “弘时和弘历都羡慕得要死呢!”舒锦笑着打趣道。 弘昼语气有些冷:“那就叫他们羡慕到死吧!” 舒锦看在眼里,不禁心道:这孩子,着实是没有半点兄弟情义啊。 不过也是,弘时和弘历都对储位有想法,既如此,便是竞争对手,哪有哪来的兄弟情分? 舒锦便道:“前阵子,谧妃常跟我抱怨弘昕读书不用功,你若得空,便多指点他一二。” 弘昼立刻笑着说:“七弟只是惫懒些,他其实不笨的。”这笑容里颇有几分宠溺和包容。 舒锦莞尔一笑:“那你就多督促他一二。” 弘昼犹豫了一下,其实七弟不必苦读的,汗阿玛对六弟七弟素来宽宏,读书骑射皆不严厉苛求。但转念一想,汗阿玛有十三叔,他日后也总得有个得力的兄弟才是,于是他郑重点头,“额娘所言甚是,七弟着实太惫懒了。” 舒锦暗暗腹诽,你还好意思说别人惫懒!你不也整天想着偷懒吗?只不过雍正太过严厉,你丫的没机会偷懒、也不敢偷懒罢了。 “对了,六阿哥的学业如何?”舒锦便顺口关心了一句。 弘昼轻轻嗤笑:“六弟……他连七弟都不如呢!早些年,连汉语都说不利索,如今汉学亦是一塌糊涂,先生们时常焦头烂额呢!” 宣太妃无意让这个孩子卷入夺嫡中,所以入读前,愣是没教过他学汉语。也正因此,雍正对六阿哥是最宽容的。 “你对六阿哥也多关照些,这孩子……将来八成是要娶科尔沁的格格做福晋的。”就如先帝的第十子,娶了蒙古福晋,也就意味着没有成为储君的可能性了。 弘昼虽然跟这个弟弟不大谈得来,但六弟总比三哥、四哥叫他顺眼多了,便郑重点头,“额娘的意思,儿子明白。”——既然没法跟三哥四哥兄弟情深,但精力便多放在弟弟们身上。汗阿玛看在眼里,定会欣慰的。 “哦,对了,额娘,您要是真急着抱孙子,儿子可以努力一下的!”弘昼忽的挺胸道。想抱孙子,不是什么过分要求,真的不用口是心非的。弘昼如是想。 舒锦黑线:“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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