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农家:种田发家养崽崽_297有点累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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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两个大的回来的时候,饭菜已经准备好了,李长辉也已经把羊用新鲜的木棍撑开,摊在簸箕里,这样明天直接就可以烤了。
  这新鲜的做法,几个孩子都没见过,围着腌制好的羊肉,好一番围观。
  还有鲜美的羊杂汤,香辣的干煸蛇肉,没有煮饭,而是蒸了一笼屉玉米蒸馍,用羊杂汤泡一泡,特别好吃。
  美美的吃了一顿晚餐,时间也还早,李瑜李皓自然还是要先看会儿书才会睡觉,林禾则是和李长辉一起把脏衣服收拾到一块。
  以前在永和镇的时候,孩子们都是自己洗衣服的,当然他们自己也是,毕竟每天没太多事情。
  而现在,不但他们每天要亲自盯着地里,两个孩子也是早出晚归的,每天看书都嫌时间不够,自然也就没空自己洗衣服了。
  在有选择的前提下,不要把精力浪费在不必要的事情上,这是林禾的观念。
  以前是因为大家都闲着,自然是能自己动手就自己动手。
  现在嘛,在知道附近有婶子专门帮别人洗衣服赚工钱后,林禾就每天把脏衣服打包,给人送过去,别说,洗得还真干净。
  尤其是棉衣,晾干之后,还会在火堆旁烤一烤,再用小棍子不停敲打,将里面的棉花敲得很蓬松。
  当然,贴身一些的衣物,还是得自己动手。
  林禾也知道,一般稍微家境殷实点的读书人,家里都会专门给买一个书童或者丫鬟,做的就是这些琐事。
  不过他们家情况特殊,征求了一下两个孩子的意见,得,还是自己洗吧,他们家就目前来说,还不适合外人进入。
  至于以后,嗯,林禾已经想好了,等孩子们大一点,去外地上学了,或者成亲了,搬出去了,那会儿什么丫鬟仆人什么的,就可以给配上了。
  现在嘛,还是秉承着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良好生活习惯吧!
  脏衣服收拾一筐放到旁边,闲来无事,又去看了看腌制的山羊,有一些血水流进了簸箕里,找了帕子擦干净。
  其实有点想回房睡觉了,毕竟今天忙了一天,也有些累。
  但是转头一看,老二还在他们房间的书桌上写写画画呢,也不知道在干什么。
  这一刻,格外的想念新房子,那样他们就有自己的书房了,多好。
  正想着呢,就看到窗户上老二看书忙碌的影子停下来,随即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
  这就完了?今天怎么这么早?
  “娘,您先休息吧,我今天的字练完了,回房再看会儿书就行。”
  年仅九岁的李皓,已经长成一个半大小子了,抱着一摞书本从房里出来。
  林禾本没有在意,但是细看之下,发现这不是他们买的书。
  “皓儿,你这书是哪里来的?”
  没看错的话,那是什么什么兵法的字样,上面两个字被他的胳膊挡住了,看不清楚。
  “娘你说的是这个吗?”
  李皓拿出了那本兵法的书:“这是从夫子那儿借的,夫子说他不怎么喜欢,也没看过,我就借来看几天。”
  “这样啊。”林禾表示了解,就让他回去了:“看书别看太晚,对眼睛不好。”
  “放心吧娘,大哥每天晚上准时熄灯睡觉呢。”
  所以他想多看也没机会。
  李长辉走了过来:“不早了,你先睡觉吧,我去看看安儿,那小家伙晚上吃撑了,也不知道肚子会不会疼。”
  刚才看到李皓在房里看书,觉得自己也还能坚持坚持,这会儿李皓出去了,她感觉好像更困了。
  几乎是打着哈欠回的房间。
  不知道是不是羊杂汤的缘故,今晚睡觉都觉得浑身暖烘烘的,非常的舒服。
  一夜好眠,甚至连李长辉什么时候上床的都不知道,反正等她迷迷糊糊醒来,窗外已经亮了。
  眯着眼睛随手一摸,身边果然已经凉了,不出意外的话,李长辉送李安出去了。
  两个大的,除了刚开始几天,李长辉会送去学院,之后就是早上给钱,自己去外面吃,吃饱了就自己去学院。
  兄弟俩一个十一岁,一个九岁,但是长得都很高,看着比实际年龄大上两三岁。
  不仅如此,兄弟两个,跟着李长辉打了整整三年的拳法,到现在每天早上,也还是要打一套拳法,然后才出门吃饭去。
  对于两个孩子的安全,倒是没有特别担心,毕竟出门不到五十米就可以吃早饭,再走个百十米,就到青柳学院了。biqubao.com
  李安会稍微晚一点,李长辉送他出门,在外面等李安吃了东西,送去学院,回来的时候,会买两人份的早餐,吃完就可以出城了。
  偶尔李长辉也会送两个大的,回来时就买三人份的早餐,吃完再同林禾一起送李安去学院。
  外面没动静,看来她又睡过头了,李长辉已经送李安出门了。
  打着哈欠伸着懒腰爬起来,此时已经二月末,天气暖和,厚棉袄已经装柜子里了,现在穿的是薄棉衣。
  天也比以前亮得早了,再等一个月左右,孩子们上学的时间,也会提前了。
  说来惭愧,以前在永和镇的时候,她每天早上还能起来做饭。
  但是搬到南志县后,她就总是睡懒觉,有时候明明也不累,但总是一觉睡醒就天亮了。
  难道是水土不服?
  大概就是这个原因吧,当然可能还有点别的情况。
  晃晃悠悠的起床,刚把自己收拾好,就听到门外有人开锁的声音,不出意外就是李长辉。
  早上他送孩子出门的时候,家里只有林禾一个人还在睡觉,特意叫她起来关门也没必要,索性就直接从外面锁上。
  反正等他送了孩子回来,林禾一般也才刚醒。
  就像今天这样。
  开门就看到林禾,站在屋檐下伸懒腰,脸上还带着几分困倦。
  李长辉手上动作一顿,随即恢复正常:“今天碰到卖的热凉粉的,买了两碗,过来尝尝。”
  林禾顿时来了精神:“真的啊,这老爷子出摊任性得很,想碰到一次可不容易。”
  没有固定时间,没有固定摊位,想要吃他卖的热凉粉,要么碰运气能不能遇到,要么就只能满城到处找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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