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出门的时候,李长辉果然带了弓箭,不仅如此,还拿了一点香料,两块打火石。 昨天答应带李长辉去附近的山上打猎,他可还没忘。 等把李安送到学院,两人先去地里看了看,随后就直接从附近的小路上山了。 这一片农庄很大,但山也不少,不过山并不高,而且相隔较远,山中也有不少村民,并不是那种绵延千里的一大片山脉。 这样的山林,就注定里面不会有什么大型的猎物,尤其是凶禽猛兽,是不会居住在人类附近的。 不过不管怎么样,林禾也是好久没上山了,看李长辉带着的那些东西,就知道今天会在山上野餐,或是做烤肉,她可是许久没有吃烤肉了。 这时代没什么好玩的活动,她在县城住了一个月,听到最多的,也是什么赏花啊,出游啊,谢江的夫人还邀请过她一次,就是一群富家太太小姐们,一起出去踏青赏花。 林禾一听是一群富太太,瞬间头都大了,忙不迭地的拒绝了谢夫人的邀请。 她知道谢夫人也是跟谢江一样,为了以后可以在他们家买肉买菜,特意示好,所以才送了请帖,估计也是存了把她介绍给其他夫人认识的意思。 可林禾心里万分明白,她这样一个干农活的小妇人,肯定没办法融入那样的氛围的,就只能谢过谢夫人的好意了。 她还是更喜欢山野间这种无拘无束的感觉,想奔跑就奔跑,想大喊就大喊,没有人会笑话她不懂礼数,也不会有人想要改变她约束她。 “我听人说,这山上有野山羊,若是遇到了,可以猎一头回去,给干活的工人加加餐。” 至于他们自己,有上一条羊腿,基本上就够了,再给孩子带一条回去。 李长辉一边护着林禾上山,一边打量周围的环境。 这毕竟是一片陌生的森林,他之前上来过一次,但也只是在附近大概转了一圈,其实并不是特别的熟悉。 今天带林禾上山,也是看她最近有些无聊,专门带她来散散心。 果然,林禾一听野山羊,瞬间眼神都直了:“真的有野山羊啊,如果遇到了,能捉活的吗?” 李长辉认真思索片刻:“可以,但是不能保证不会受伤。” 直接活捉一头野山羊,还是在山里,在人家自己的地盘,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但如果提前伤了它的腿,那就容易多了。 林禾秒懂:“那个没问题,只要不是致命伤就行!” 耕牛不能吃,所以林禾就把主意打到了山羊身上,可他们这一带,好像没有养羊的习惯,至少在永和镇的时候,她没听说过。 说起来,她之前还问过谢江呢,最后也是不了了之。 想到这个,林禾突然反应过来。 “不对啊,如果南志县也没有羊,那别人怎么知道野山羊是什么?还有,你应该是听干活的人说的野山羊吧,既然他们都认识,那没道理谢江都搞不来羊啊!” 林禾越想越觉得不对劲。 “而且他们家不是在灌州府都有门路,总不能整个灌州府,就没有一个养羊的吧?再说了,就算灌州府没有,那在灌州府往来那么多的商人,总能搞到一头羊才对啊。” 可偏偏,这事儿她跟谢江说两年了,居然到现在都没消息? 她又不是不给钱,越不好弄的东西,价格越高,谢江没道理不办这事儿啊。 李长辉也听出林禾的意思了,但他更好奇的是:“你跟谢江说过要羊的事情?” 林禾用力点头:“对啊,我两年前就跟他说过了。” 随即林禾发现不对,连忙问李长辉:“你不知道?” 李长辉老老实实摇头:“没听你说过,想养羊的话,市场上就可以买的,我昨天还看到有人卖小羊羔,好几只呢。” 林禾更是眼睛都瞪圆了:“什么?那谢江怎么给我们弄到永和镇去?难道我们会不给钱吗?” 李长辉摇头:“想什么呢,我倒是觉得,他兴许是忘了。” 谢江一直帮他们在外面搜罗各种各样的东西,尤其是家里现在有许多干海货,全都是谢江帮忙弄回来的,好些东西县城里都没有,想必是灌州府那边的。 林禾眨眨眼:“忘了?” “或许是的,下次见面问一问就知道了,羊也不是什么稀罕东西,只是永和镇那边没有而已,不至于故意不给捎带回去。” 林禾被说服了,这个可能确实更大。 “那明天我们去市场看看?葡萄树剩下不多了,再有几天应该就可以全部运送过来了,接下来就可以开始搭猪圈这些了,到时候再弄个棚子养羊,不过如果遇到野山羊的话,我还是想抓几只回去。” 羊奶可是好东西,可以给几个孩子补身体,家里几个孩子,正处于半大儿子,吃穷老子的阶段,每天鸡蛋肉类都不敢断了。 何况现在三兄弟都在很努力很认真的读书,这每天的消耗就更大了,如果每天早晚能有一碗羊奶的话,也能多补充一些营养。 当然,还有她自己和李长辉也不能忽视,李长辉马上就三十了,她自己又是个体虚体弱的身体状况,喝点羊奶,当然是有益无害嘛。 这才是林禾突然想要养羊的原因。 其实她更想养牛的,但现在可没什么奶牛,只有耕牛,耕牛又分水牛和黄牛,她记得上辈子好像有叫水牛奶的牌子,而且价格还更贵些呢。 可惜的是,这年头,耕牛不是想养就能养的,主要是没那么多啊。 想到这里,林禾突然摸着下巴,这都到县城了,那货源肯定更足了吧? 他们家除了葡萄树,若是再多买点地种庄稼,就有理由多买几头耕牛了,到时候再仔细挑选一番,买一头公牛,再多买几头母牛,也不是不能自己繁殖牛群啊。 这么一想,林禾顿时兴奋起来,也忘记玩的事情了,连忙抓住李长辉,兴致勃勃的跟他讲自己的想法,还有询问这个想法的可行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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