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俩一起过去饭厅,沈清浅没看见盛泽,心里有些担心。 昨晚他那么晚出门,现在都还没回来,不会真出什么事了吧? …… 凌云一早就送塔桑出城了,然后顺路去了新兵营修筑城墙的地方。 鄂北城的北城门附近还有几处防御工事没有建好,沈咏等人就是在这里赶工。 “我说云爷,你昨晚干啥去了?”沈咏一边拿起水囊喝水,一边没个正形的将手搭在凌云肩上。 凌云一把推开他的手,“哟嗬,你胆儿肥了啊?居然敢管起我的事了?” “我哪敢呀?”沈咏理了理袖子,又抹了一把汗,“打不过你,我还是躲得起。” 凌云翻了个白眼给他看,这小子估计皮又痒了,“来来来,说说今天你又想怎么打?” 嘴上说着躲着他,结果却总是巴巴的往他跟前凑,虽然大多数时候他凑上来都是挨揍的。 沈咏嘿嘿一笑,猛地一拳挥出,朝着凌云脸上就招呼了过去。 凌云的身形像一道烟,瞬间就飘到了距离沈咏三尺之外,然后沈咏就听见凌云怒道:“打人不打脸,你小子是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胆?” 沈咏不怕死的嘴硬道:“我不打脸你会出手吗?别以为我不知道,最近你都在让着我!” 凌云都被气笑了,“我他娘的哪次没有让着你?” “我不要你让!你瞧,刚刚你不就用了个新招式吗?”沈咏双眼发光,摆好架势,就等着凌云动手了。 凌云被气得不轻,但他今天真是不想动手,干脆一个转身,纵身飞跃到了才修好的墙头上。 “喂喂喂,成云哥你不仗义啊!”沈咏见凌云不接招,顿时急了,“明明答应要教我的!” 凌云头都没回,他是答应了要教沈咏,可沈咏起步太晚了,没法修习内功,只有拳脚功夫的话,永远都不可能达到他和主子这样的高度。 但拳脚功夫练到极致也不是普通人可比的。 凌云对沈咏的规划就是让他的拳脚功夫练到极致,可沈咏最近总是想学由内功心法催动的轻身功夫。 做不到的事凌云是不会轻易开口的,不管沈咏怎么挑衅,他都不会改变主意。 沈咏不知道这些,他只是觉得凌云最近不肯教他了,还在想是不是哪里得罪了这位大爷,结果想破脑袋都没想到。 夜色降临,被炙烤了一天的大地总算得以喘息。 沈咏和好几名士兵结伴去水渠边打水,准备冲个凉就进帐篷躺下了。 “马老四,你他娘的咋回事?水桶怎么掉下去了?”有人骂骂咧咧的冲马老四吼道。 气温太高,热得人烦闷,一点小事可能就会引来一场争吵。 马老四看看水渠,又抬头四处打量,皱着眉道:“我怎么觉得这里有人?” “我们不是人难道还是鬼吗?” “哈哈哈……” 马老四摇摇头,将水桶捡起来,打了一桶水后对身边的人说,“我自己提回去。” 说完,他径直朝沈咏那边走去。 沈咏见他过来,挑眉问,“咋了,有事?” 「今天一整天都在外面,还有两章,我不知道能不能按时传上来,宝子们先别等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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