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力衡将大部分责任都揽在了自己身上。 虽说将在外不由帅,但有些决策,他生怕会不合新帝心意,而给司辰招致杀身之祸。 魏力衡很少滞留皇城,常年在外打仗,还真没有时间去揣摩帝王的心思。 此次的事情虽然新帝交由他和夜司辰全权处理,但就怕一个不慎,会让新帝起疑,觉得他们有二心。 毕竟,皇帝的心思都是比较多疑的。 思虑再三,魏力衡再次出声道:“末将愿解甲归田,专事农桑。 此番,南牧国已被我们成功拿下,如今傲临国也是兵强马壮,其余几国也已俯首称臣,短期内是轻易不会进犯我傲临国的。” 他知道,乱世靠武将,盛世靠文官。 他们这些拥有民心的将军历来都是皇家的心腹大患。 夜家就是例子。 要不是司辰命大,估计早就成了皇家权谋猜忌下的牺牲品。 前车之鉴,他不得不防。 轩辕煜有些好笑地看着坐在那里一直说个不停的魏力衡。 这还是那个与自己有过故交的魏将军吗?难道自己的为人,他就一点都不了解? 更何况,他正值青壮年,说什么解甲归田,早了些吧? 马赫壮从始至终一句话都没说。 他知道,面前的皇帝可不是以前的那些酒囊饭袋,新帝可聪明着呢。 不过大将军此话也是很有道理的。 毕竟,功高盖主历来都是皇家大忌。 适时激流勇退也不失为一个明哲保身的好选择。 就怕,新帝会容不下他们这些有功之臣。 看着二人的局促,轩辕煜突然就笑了。 “二位爱卿,你们可是朕的忠臣良将,朕岂能舍得让你们离开朕的身边去往他处?” 轩辕煜尽量将自己的声音柔和下来,就怕会吓到一根筋的二人。 “那些百姓和孤独尚等人,你们处理得很好。 此事既已交由你和我二哥全权处理,不管你们作何决定,朕都毫无疑义。 所以,你们不必担心这些处理结果会引起朕的不快。 你们立下如此大的功劳,朕便封魏爱卿为定伯侯,赐洛城封地一处。 马爱卿为威武大将军,暂领禁军副统领之职。 另,手下有功将士交由吏部,提升他们的官职。 至于死亡以及伤残的将士,由魏爱卿替朕逐一补偿。 魏爱卿,马爱卿,朕如此处理,你们可有异议?” 魏力衡和马赫壮对视一眼,都在对方的眼中看到了震惊之色。 他们没想到,陛下不但没有卸磨杀驴,甚至还给他们加官进爵! 要知道,以前的老皇帝很是忌惮皇城里的这些个王爷将军,即便他们为国出生入死,得到的也只是一些金银上的赏赐,还从未赏过他们封地呢。 两人顿时浑身一松,心里更加认可了轩辕煜。 这是陛下对他们的信任,就冲这份信任,他们即便肝脑涂地,也在所不惜! 两个七尺男儿同时红了眼眶。 “臣叩谢陛下隆恩。皇上万岁万万岁!” 等两人出宫,赵启亮早早便侯在了宫门外。 “你们可算出来了。 走,去我家,我们一醉方休。” 赵启明与魏力衡不是很熟悉,但马赫壮可是他的邻居加亲戚。 姝儿早就告知他魏力衡和马赫壮会回皇城。 虽不至于怕了轩辕煜会为难他们,但有着小姨夫在一旁照顾着,洛轻姝总也能放心些。 毕竟,乐裳姐姐的伤还没好全呢。 但她担忧马赫壮的安危,遂没有跟着洛轻姝回红沟村,而是和马赫壮来了皇城。 魏力衡也没有矫情,回府与家人见了一面,洗漱后换了一身衣物,便来到了丞相府。 三人相谈甚欢,引得偏院里的乐裳几人也心情大好。 看来这新皇能处,起码不是那般小肚鸡肠之人,有容人之量。 这便就很好了。 魏力衡回京述职,家里人都很是高兴。 而马赫壮并没有立即就走马上任。 轩辕煜知晓他和乐裳好事将近,很是善解人意容许他们回红沟村置办婚礼。 为期两个月。 毕竟,皇城的安危也离不开人。 马赫壮来了,夜司逸肩上的担子也能轻松很多。 总不能什么事都压在夜司逸的身上。 马赫壮被封大将军一事又在红沟村引起了轩然大波。 他们就纳闷了,怎么只要和洛轻姝交好,这些人的未来一个都比一个好呢? 就是村里最调皮捣蛋的大牛几人现如今也成了洛轻姝手下的掌柜的,混得那是一个风生水起。 但没有人会去嫉妒他们。 因为,他们可都是红沟村的人。 只要不离开红沟村,他们也都是人上人。 回村的第三天,马赫壮便在马氏的陪同下带着媒婆提着定亲礼就踏进了司夜阑家的大门。 一看见司夜阑,马赫壮就跪在了司夜阑和于氏的面前。 “司叔,司婶子,我心仪乐裳姑娘,希望你们能将乐裳姑娘下嫁于我,我一定会对她好,绝不会负她,不会让她失望,让你们失望。” 几句话说得马氏哭出了声。 这傻小子终于开窍了,真好。 于氏忙安慰了马氏几句。 “你啊,咱们两家都是知根知底的人。 能与你成为亲家,我这夜里都能笑醒。 天恒,快将小壮扶起来坐着。 这个女婿啊,我认。” 于氏笑得合不拢嘴。 马氏为人开朗,做事大方。 乐裳丫头嫁过去,起码不会被婆婆磋磨。 再加上两家关系又好,这可以说是亲上加亲了。 两个孩子又两情相悦,去哪里都找不见这样的好事儿。 “嗯嗯,我儿也出息了,原先啊,我就怕这傻小子一根筋会伤害到乐裳丫头呢。 现在多好。” 说着,马氏又红了眼眶。 “想起曾经,你我两家穷得那是一个叮当响。 也就是姝儿能干,让我家也跟着沾了光,这日子过得那是一个蒸蒸日上。 大妹子,其他的我就不说了。 我和他爹决定拿出家里的全部银子给两个孩子在皇城买一座院子。 孩子出息了,成家后就该有自己的一个窝了。” 马氏的眸子里闪着细碎的光。 没想到他们祖祖辈辈的泥腿子,也能出一个大将军。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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