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到了晚间,赵家那边也是人满为患。 除了乡亲们,附近几个村的村长也是尽数齐集,一进门就对赵义廉道喜。 赵义廉穿着盘领长衫,满眼含笑。 “哈哈,同喜同喜,诸位快请坐,家里略备酒水,我等一起开怀畅饮几杯.......” 赵义廉很是开心。 最出息的儿子也要成亲了。 给他娶了妻,自己和娘子也算是了却了一桩心事了。 再一想他家与洛轻姝能够成为亲戚,他就一阵激动。 不是他喜欢趋炎附势,而是他赵义廉,历来便喜欢与有本事的人打交道。 这一夜,两家喝酒喧闹声一直闹腾到了第二日,而赵家迎亲的唢呐声也是按时吹响。 “哎吆,迎亲的队伍即将上门了,于家大哥,快准备着!” 穿戴花哨的媒婆立在门台处,看着天上绽开的烟花以及吹响的唢呐,连忙吩咐于成刚候在了于曼玲的门口处。 屋内,洛轻姝已帮于曼玲上好了妆,又帮她穿好了大红的嫁衣。 见于曼玲眸色微润,洛轻姝开解道:“小姨,说是出嫁,只就是从这里嫁到对门而已。 再说了,以后你和姥姥大多时间都在城里,相见便都随时能见,不要太过伤感,今天你可要美美的,我们不兴哭哭啼啼这一套。” 于曼玲破涕为笑,用帕子擦拭了一把有些湿润的眼角。 “好,今天是大喜的日子,我们不哭。” 就是有点舍不得娘亲。 但姝儿说得对,想见娘亲随时都可以见,只是要离开这个她生活了十几年的家,总让她有些酸楚与不舍。 “嗯,走吧,估计新郎官儿都等急了。” 洛轻姝的一句话让于曼玲成功羞红了脸。 想起那个温润如玉的儿郎,她便禁不住一阵心脏乱跳。 嫁给他,是她心之所愿。 以后,她会对他好,但也不会忘记自己的娘亲和家人。 等盖好盖头,洛轻姝牵着于曼玲出了房门。 “新娘子出来了,请大哥背起新娘。” 媒婆高声唱和着,笑意满满看着于成刚弯腰背起于曼玲。 “花轿到门前,宾主站两边。鼓乐迎新女,炮竹庆家宴。 新娘请上轿。” 门外,炮竹齐鸣,唢呐鼓声喧天。 身着红色喜服的如玉儿郎端坐于马上,专注的眸光看着莲步轻移的女子盖着大红盖头上了花轿嘴角的笑意如何都压制不下去。 他已经有好几日没有见过自己的心上人了。 盼来盼去,今日终于可以解了这相思之苦了。 迎亲队伍浩浩荡荡,抬着于曼玲的十抬嫁妆以及那张拔步床一路敲锣打鼓簇拥着两个新人去往不远处的赵家。 沿途站立着不少看热闹的村民与讨要糖果的孩子,哪怕是赵启明端坐在高头大马上,但迎亲队伍里的几个儿郎不停将装在篮子里的糖果零嘴儿不停往孩子们的小手以及衣兜里塞,惹得孩子们开怀大笑,跟在花轿后面不停说着一些大人们所教的吉祥话。 村民们也都跟着去了赵家。 啧啧,人家这婚礼办得,还真是好奢华。 要知道,村里丫头出嫁,能有一辆驴车就已经很不错了。 而人家方家丫头居然能坐着花轿出嫁,这可是官夫人才有资格坐的花轿啊。 没办法,人家赵启明有功名在身,用花轿来接新娘子也是有那资格和身份的。 只是这么好的一个儿郎居然是便宜了方家一个外来户,这让村里好多人都有些吃味。 但想起于家小丫的长相,好些人又都是自叹不如。 罢了,人家这长相才能配得上赵家举人老爷,他们的女儿,在赵启明面前着实有些样貌平平了。 看着花轿远去,方氏还是没忍住潸然泪下。 女儿就是这般,好不容易拉扯大就会成了别人家的人。 于氏一直陪在娘亲身边开导着她。 “娘,莫要太过伤心,谁家女儿大了,都有出嫁的这一天。 我知道你有万般不舍,但您看看,曼玲的相公可是这村里唯一的举人老爷。 不管是家境还是样貌,那可是一顶一的好,我们该开心才对。” 黄氏也是擦了一把眼角道:“娘,谁说不是呢?我们该开心的。 放眼整个河州府,能找见这么一个好亲家那可是祖上积大德了。 走,我们快进屋,家里还有一大堆亲戚呢。” 方氏又朝着唢呐响起的方向看了一眼,这才收回了目光,只是那心里,依旧像是空了一大块。 她自是知晓女儿嫁得好,也知道女儿是个有福气的人。 但她就是不舍啊。 拉扯几个孩子长大不容易,她舍不得和任何一个人分开...... 赵家的喜事让村里着实热闹了好几日。 方氏的心情在于曼玲三日回门后也逐渐散去了心中的郁结。 只要孩子们过得好,她还有什么好伤心的。 洛轻姝这边的生意依旧很火爆。 想了想,她又将上次得来的食盐也放在瓜果铺子里卖了。 反正空间里还有着许多。 等下次再去皇城那边收两个盐池子,还怕手里没有盐可卖吗? 有夜司辰在前面挡着,她做什么买卖都不会显得太突兀。 又过了半个月,地里的麦子就要成熟了。 而府城那边,夜司辰下令斩了冯明的一家老小,提拔了自己手下的一名干将去做了那永田郡的郡守,又借此整顿了一番其余各县郡,自此便也重又回了红沟村,帮洛轻姝做起了农活儿。 而整个河州府因着洛轻姝的药水以及燕鸻鸟的帮衬,终于消灭了前来糟蹋粮食的蝗虫,以可以忽略不计的损失扛过了这场蝗灾,迎来了属于他们的大丰收。 这日一早,苍风带着五十人,身后的车上还拉着一车镰刀来到了红沟村。 “神医大人,洛村长,我们奉府主之命来帮你们收麦子。” 洛夜阑一看见这么多壮汉,眼睛立马便笑得眯了起来。 “哎吆,那感情好,那就麻烦风将军和各位军爷了。” “洛村长不必客气,府主大人很是看重您家的这片良田,所以收割一事,我们自是不会袖手旁观。” 嘿嘿,来这里干活儿就是好,有好东西吃。 况且,他馋王妃这里的寒瓜可是好久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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