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言白追妻火葬场的这段时间,顾氏集团名义上的总裁,虽然是顾言晟,但实际上真正管事的,却是凌云霄。 单凭这一点,顾言白也该提拔他了。 而且凌云霄批改的文件,顾言白大概都过目了下。 从这些文件就可以看出来,凌云霄不仅工作能力很出色,而且也具备一定到了领导能力,所以顾言白把子公司教到他手里,也很放心。 天色不早了,杜笙笙钻到顾言白的怀里,又跟顾言白八卦了一下霍芷萱和凌云霄的事,然后她便躺在顾言白的肩膀上,沉沉睡去了。 接下来几天,杜笙笙仍旧待在医院里,陪顾言白养伤。 顾言白的伤养得已经差不多了,这天早上,护士给顾言白做完伤口检查后,便笑着说:“顾太太,你家先生的伤已经没有什么大碍了,他差不多已经可以出院了。” “是吗?”杜笙笙脸上写满了惊喜。 护士点点头:“对,你要是不放心,也可以再住两天,但在我看来已经可以出院了。” 她顿了顿,又补充道:“出院后一个月内,不要做剧烈运动,不要搬重物,一个月后回来复查。” 杜笙笙扭头看了顾言白一眼,然后问道:“你觉得呢,顾先生?要再住两天吗?” 顾言白还是蛮享受,和杜笙笙的二人世界的,让他再住两天,他是很乐意的。 但是他天天和杜笙笙腻在一起的话,就没有时间去筹备他盛大又浪漫的求婚计划了。biqubao.com 为了求婚计划能完美事实,顾言白只好忍痛,割舍了二人世界:“出院吧,一直待在医院里蛮无聊的。” “而且我再不去顾氏集团上班的话,我哥真的就要来我面前哭了。” 闻言,杜笙笙忍不住捂着嘴巴笑了:“感觉你和你大哥,年龄好像反过来了。” 作为大哥的顾言晟,不靠谱不负责,一点也没有大哥的样子,反倒是弟弟顾言白,比较有担当,早早就扛起了顾氏集团。 “倒也没有,我哥还是蛮照顾我的。”顾言白说:“他只是不喜欢工作而已。” 这确实也是句实话,顾言晟是那种,一看到文件和表格,就头大的人,他唯一能做的工作,就是做一些文艺性的工作,比如唱唱歌,跳跳舞,当当演员什么的,让他坐在电脑前,看文件,改策划……那还不如杀了他。 只要不涉及工作,顾言晟其他方面,都很照顾顾言白。 “其实这样也蛮好的。”杜笙笙笑着说:“我看电视剧里,都写那些大家族为了争夺家产,兄弟反目成仇,看着特别可怕。” “你和你哥哥,就不会遇到这个问题。” 顾言白也笑了:“不是哦,笙笙,我和我大哥也曾为了顾氏集团,闹得很不愉快过。” “欸?”杜笙笙懵了:“你大哥不是不想做顾氏集团的继承人吗?” “对。”顾言白点头道:“我也不想,所以我们彼此推脱,都想把对方推上去,让对方继承顾氏集团。” 杜笙笙:“……”你们俩不对劲儿! “唉。”说到这里,顾言白忍不住沉沉的叹了口气:“我脸皮还是太薄,不如我哥,最后我哥成功的靠着厚脸皮,天天闯祸,时时刻刻惹奶奶生气,于是奶奶便放弃了他,硬推我去做了顾氏集团的继承人。” 杜笙笙一时间,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别人家的兄弟,都是为了争夺家产,斗个你死我活,顾家这对儿兄弟倒好,顾氏集团这么庞大的家产,他俩谁都不想要,你推我,我推你,最后赢的人奖励居然是不用继承顾氏集团了…… 这对儿兄弟果然很不对劲儿! 如果顾言晟在场的话,他一定会为自己辩解:弟妹,如果我给你两个选择,一是什么都不用做,就有花不完的钱,想买什么买什么,钱不够了就问你弟弟要,要多少你弟弟给你多少,你这辈子什么都不干,都可以潇洒且奢侈的过一辈子。 另一个选择是,让你做这个世界上,最大最赚钱的公司的总裁,成为总裁后,你会有无穷无尽的钱,你会成为世界首富,但你也有数不完的工作,开不完的会,你每天都要五六点起床,然后看财务报表,看策划书……看到晚上十点也未必能看完。 这两种选择,给你你选哪个? 所以,不是顾家兄弟不对劲儿,而是顾家兄弟太清醒了! 当老板有什么好的?虽然钱赚到了,但时间也被工作耗没了。 被老板养才是最爽的,什么都不干,纯享受,纯挥霍……这样的人生,谁不想要! 护士离开后,杜笙笙又叫来医生,给顾言白做了个全身的检查,医生也表示,顾言白恢复得很不错,可以出院了,杜笙笙这才放下心来。 她在医院也住腻了,早想回家了,于是当天下午,便给顾言白办理了出院手续。 “我答应过秦钟越,出院以后,搬去秦家住。”顾言白道:“不过就这样不打招呼,直接过去也不好。” “所以我今天就先不住秦家了,我回顾家住两天,陪陪奶奶,而这两天,笙笙你可以跟秦钟越商量一下,我搬过去的事。” 杜笙笙点头同意了,她已经霸占顾言白很长时间了,也该让顾言白回顾家一趟,看一下自己的亲人们了。 “那你在顾家住的这两天,一定要遵守医嘱,不要做剧烈运动,也不要搬重东西。”杜笙笙嘱咐道:“我告诉你,我在顾家可安排了眼线,所以你小心点,别让我抓到你不爱惜自己的身体!” 顾言白忍不住笑了,不用想他也知道,老婆的眼线,就是他大哥。 毕竟也只有他大哥,会这么无聊,做他傻傻老婆的眼线。 “好,知道了。”顾言白伸手,动作宠溺的揉了揉杜笙笙的脑袋:“老婆大人。” 随后,顾言白打电话,让顾言晟开车来医院接走了他,而杜笙笙则回了秦家。 杜笙笙不知道的是,顾言白回顾家,并不是为了陪奶奶。 他是想趁着这两天,为他的求婚大计做准备!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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