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当天,和偏执首富领证了_第647章 应得的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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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完白若晴的话,杜笙笙和韩静雅对视一眼,然后不约而同的笑了。
  “肯定的呀。”韩静雅一把搂住白若晴的脖子,然后豪爽的大笑道:“毕竟结婚还能离婚,但我们可是一辈子的闺蜜!”
  说着,她主动举起杯子来。
  被子里装的不是酒,而是饮料。
  但此情此景,谁又在乎呢?
  杜笙笙和白若晴也一起举起了杯子:“敬永恒不灭的友谊!”
  三个杯子在空中相撞,三个女孩子的笑容也无比的灿烂。
  白若晴明天还要上班,杜笙笙也担心着病房里的顾言白,所以吃完饭后,闺蜜三人没有再继续第二场,而是打车各回了各家。
  杜笙笙回到医院的时候,顾言晟和陆明瀚已经离开了。
  而顾言白则半躺在床上看书,一副乖乖养伤的听话模样。
  殊不知,杜笙笙不在的时候,他不仅下床乱动了,还去外面吹了冷风……
  见杜笙笙回来了,顾言白放下手里的书,然后对着杜笙笙弯起了眼睛:“回来了?和闺蜜们玩儿的怎么样?开心吗”
  “还行,蛮开心的。”杜笙笙笑着说:“你呢?今天过得怎么样?”
  顾言白想了想,然后很认真的回答道:“也还行,就是有些想你。”
  他又在一本正经的撩人了,杜笙笙的脸不由的红了红。
  “对了,顾先生,你猜猜我今天遇到了谁。”杜笙笙冲顾言白眨了眨眼睛,表情里有压抑不住的兴奋。
  顾言白皱眉思索了下:笙笙既然让他猜,那一定是他们都认识的人。
  陆明瀚和大哥今天一整天都在医院帮他出谋划策,而笙笙又是和闺蜜一起出去逛街的,这两大类排除后,他们共同认识的人便只剩下了——
  “迎春姐?”顾言白尝试着答道:“还是秦钟越?”
  “都不是。”杜笙笙狡黠一笑,然后幽声道:“我呀,遇到你老板了!”
  顾言白面露疑惑之色:他老板?他哪儿来的老板?顾氏集团他最大呀……
  正疑惑着,尘封的记忆突然袭击了顾言白:……好像……很久很久以前……他刚和笙笙结婚的时候,有让凌云霄冒充自己的老板……
  顾言白汗颜:不会吧?难道笙笙遇到凌云霄了?
  “没错。”看顾言白这心虚的模样,杜笙笙便知道,他猜到答案了,她伸手略带惩罚性的,在顾言白的脑袋上敲了一下,然后道:“我就是遇到你的顶头上司凌总了!”
  顾言白:“……”
  这叫什么?这就叫以前射出的子弹,现在折回来正中了自己的眉心。
  顾言白叹了口气,他鼓足勇气道:“笙笙,有一件事我需要跟你坦白,其实凌总他并不是我的顶头上司……”
  话还没说完,杜笙笙突然伸手,又在顾言白的脑袋上敲了下:“我当然知道啦!你当我傻呀!”
  顾言白心想:老婆你确实不太聪明。
  但这句话,他也只敢在心里想想,并不敢真的说出来。
  “不要总把别人当白痴。”杜笙笙气鼓鼓的说:“算了,不跟你一般计较了。”
  她顿了顿,然后有露出那副按捺不住,想跟别人分享八卦的表情了:“顾先生,你知不知道,萱萱和凌云霄好像有戏哦。”
  “霍芷萱吗?”顾言白很是意外:“不会吧?他们俩个完全不是一路人。”
  霍芷萱刁蛮任性,凌云霄精明干练,顾言白很难想象,他们两个能在一起。
  “这你就不懂了吧?越不是一路人,有时候越能看对眼。”杜笙笙一副过来人的模样,十分笃定的说:“比如咱们两个,乍一看也不是一路人呀,最后还不是在一起了?”
  顾言白想了想,觉得也对。
  他冷漠无情,她温柔善良,他是孤僻的天才,她是人缘超好的小太阳……如果把顾言白比喻成北极漫长的寒夜,那杜笙笙就是春日里最温暖的阳光,他们是两个极端,但也正是因为他们是两个极端,所以才如此般配。
  “希望萱萱和凌云霄能修成正果。”杜笙笙感慨道:“我感觉凌云霄人还挺不错的。”
  顾言白点了点头:“他确实蛮优秀的。”
  能被顾言白夸优秀的人,屈指可数。
  因为他是天才,在他眼睛里,大部分人都是愚不可及的,就连顾言晟和陆明瀚这样的人中龙凤,在顾言白看来,也只是“不蠢”这一卦而已,远远谈不上优秀。
  但他却可以,夸凌云霄一句优秀。
  因为凌云霄确实很不错,无论是为人处世,还是工作能力,都无可挑剔。
  “不过,想娶霍家的女儿,恐怕也没那么容易。”顾言白叹气道:“尤其霍芷萱还是霍家最受宠的女儿,她几个哥哥还都是妹控,他想娶霍芷萱,难度不亚于我想娶你。”
  “啊?”杜笙笙遗憾道:“那凌云霄岂不是惨了?”
  闻言,顾言白忍不住笑了:“倒也不会,霍家是做电子产品的,需要高级芯片,而顾氏集团主要研发高级芯片。”
  “我打算明年,再开一个子公司,研发精度更高的芯片,没意外的话,我会提拔凌云霄,做子公司的总裁。”
  “到时候,霍家想要精度更高的芯片,势必要和凌云霄打交道,而那时的凌云霄,已经不再是我的助理,而是真正凌总了。”
  变成凌总后,凌云霄自然也就有资格,去做霍家的女婿了。
  “顾先生,没想到你这么善良。”杜笙笙弯眼笑道。
  “倒也不是善良。”顾言白沉声道:“凌云霄跟了我很多年了,这些年来,无论我交给他多么棘手的任务,他都能完美的完成,而且从来没有抱怨过。”
  “无论是人品还是能力,凌云霄都无可挑剔,其实我早该提拔他了,只是之前我的病情一直不稳定,奶奶不放心我一个人管理顾氏集团,所以一直压着他,让他做我的助理。”
  “现在我有你了,已经不再需要他的看护了,所以也是时候该提拔他了。”
  顾言白提拔凌云霄,并不是因为同情他,或者是想帮他成功追到霍芷萱,而是因为,这本就是凌云霄应得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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