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秦家为杜笙笙举办回归宴的这一天,秦钟越请的私家侦探,也整理好了资料,然后将高彩霞二十多年前的犯罪证据,全部交到了警察局。 警察收到证据后,连夜出警,把高彩霞铐走了! “你们干什么?放开我!我没有拐卖儿童!杜笙笙是我收养的!”被警方带走时,高彩霞还在拼命的挣扎:“要是没有我,杜笙笙早就被饿死了!我救了她的命,你们应该奖励我才对,为什么要抓我?” “这还是不是法治社会了?秦家给了你们多少钱,让你们这样对待一个勤劳善良的守法公民?这个世界还有没有王法了?!” 高彩霞扯着嗓门,不停的叫喊,就好像她真的受到了什么天大的冤屈一样。 然而,她只喊叫自己养大了杜笙笙,却绝口不提,当年她借着职务之便,偷走了还是小婴儿的杜笙笙,并企图和同伙儿一起,用孩子敲诈秦家的事实! 若不是她的同伙发生了意外,她早就和同伙一起,给秦家寄勒索信了! 而且同伙死后,高彩霞其实想过,把杜笙笙扔到马路边,让她自生自灭。 只不过,这个邪恶的想法,被杜爸爸阻止了。 但杜爸爸也不是什么好人,他阻止高彩霞扔掉杜笙笙,并不是出于善良,而是出于—— “你疯了?偷孩子顶多算个拐卖,就算被发现了,顶多关你个三五年,也就放你出来了。”杜爸爸气急败坏道:“但如果你把她扔了,让她饿死在马路边,这就是故意杀人!” “如果按故意杀人给你判刑,那可就不是三五年能出来的了。” “而且秦家有权有势,到时候人家在疏通关系,死刑都有可能给你判!” “留着这个孩子,起码孩子在手,将来万一东窗事发,你也是孩子的养母,秦家也不会把你怎么样,但如果孩子死了……你觉得秦家人会怎么对付你?” 经杜爸爸这么一恐吓,高彩霞吓破了胆,瞬间放弃了,丢掉杜笙笙的想法。 “那就留着她吧,反正只是多一张嘴吃饭的事儿。”沉默了许久后,高彩霞咬牙道:“就说她是我捡来的,养大后,找机会让她和秦家相认,咱们趁机捞一笔抚养费。” “要我说,也该养着她。”杜爸爸乐呵呵的说:“你看这小女娃,长得多水灵呀,就养来给咱们东胜当媳妇,多好呀。” 听杜爸爸这么一说,高彩霞的眼睛立刻亮了:对呀!她怎么没想到呢?他们可以养大这个小女娃,让她做她儿子的媳妇! 这小女娃是秦家人,如果她们家东胜娶了她,那东胜不就成豪门女婿了吗? 豪门女婿,可比抚养费要合算! 不过唯一的弊端,是他们必须把秦家的小女娃养到十八岁,然后再让她和她儿子发生关系,最好怀个崽,这样秦家人就是想赖,也赖不掉了…… 抱着这样恶毒的想法,高彩霞才耐着性子,把杜笙笙养大了。 只是她没料到,秦家人突然去国外发展了,她让自己儿子当豪门女婿的美梦,也就这样破碎了,而杜笙笙那时候也已经上初中了,扔是扔不掉了,只能继续养着了! 这些事,高彩霞只字不提,却扯着嗓门喊叫,说自己含辛茹苦养大了杜笙笙,最后却落得个被警察带走的下场,天理何在?王法何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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