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湛说:“我朝的惯例,军户不太认字。他们的情况极复杂,都是从开国皇帝而起。他自己是武将而起事,后得天下大统。自此之后,反而处处限制了武将的出身。至本朝皇上才又好了些……也罢,你说得对。大字不认一个的人,是没办法打好仗的。就把夜校办起来吧,一应责任,由我担着就是了!” 秦琴弯了弯眼睛,道:“阿湛,你真好。” 她自然知道明湛这句话里,沉甸甸的分量。 世界上从来不缺能做事的人。 缺的是能担责的。 明湛相当于把她的风险给担了过去了。 明湛俯身过来,摸了摸她垂落的长发,道:“客气什么啊。反正如果诛九族的话,你也跑不掉。” 秦琴:“……” 秦琴嘴角抽搐:“你这张破嘴,就不能稍为控制一下么?!不张嘴就是完美,张了嘴特么完蛋!” 明湛微微一笑,也不告诉亲戚,这是他保护自己贞节的手段。 不嘴臭一点,那些人往他怀里塞人,烦都烦死了。 秦琴从来都不是在这些温柔小意里消耗太多时间的,吐槽了一句之后,转而去寻思夜校的细节去:“选拔人很麻烦,不患寡而患不均。那我们还是得抓头……但能来到我们跟前的军官们也都是知书识礼,读过三年五载兵书的,教他们,倒是你更加适合,镇得住。” 她东一句西一句地捋着自己的思路,只能说有逻辑,但是不多。明湛耐心听着,说:“你的意思,其实是要让所有士兵都认字?” 眉毛纠结着,苦苦回忆上辈子先辈们的做法,秦琴道:“不是说能做到锦心绣口做文章。但每个人,认得一两百个常用的字,会写自己名字,读得懂军令,再学会认数,能做个加减乘除和四则运算。那就足够了。” 搁在现代,也就是小学二年级的文化水平。 明湛说:“嗨,我以为你要教得人均秀才呢!” 秦琴翻了个白眼,道:“相公,实际点,那是不可能的好吗?” 明湛道:“是不可能。不过,军令一般来说,不会超过二十个字。如果只是认得几个字,读得懂军令,会认数,那不算难。难的,是教会了这十万人……还是行军途中。” “你这话算是说到点子上了!”秦琴打了个一点儿不响的响指,道,“任何简单的事情,只要上了数量,那难度就会成倍增长!” 明湛又是温和地摸了摸她的头发,说:“让我来想办法吧。” 又过了几天,大军已到了兰川城外。 这是一个有十几万人口的大城,也是往北狄边境上最后一个大城了。大军并没有进城,而是在附近的山里驻扎好了。而当地父母官,自是邀请明湛夫妇及关总兵等,进城饮宴,以尽地主之谊。 这日秦琴正在忙碌,明湛进了副将的大帐内,对秦琴道:“走,我带你进城逛逛去!” 秦琴一愣:“你是说赴宴么?可这不是时候还早?” “就是趁早,进城里逛逛。”明湛看了看天色,说,“现在还没有放午炮,正好。” 好吧…… 既然主将都这么说了,副将也就只好听话。把手头的事情吩咐了一番手底下的几个副官,秦琴换了一身寻常妇人的打扮,跟着明湛,带着天衡和小椿,出了军营。 从山坳里离开,上了官道,秦琴被太阳光晒得睁不开眼睛来,看了一眼周围黄乎乎的山,道:“这地方够荒芜的,山都光秃秃了。靠什么耕种?” 明湛道:“就靠一条兰河水,以及兰河旁边的无数支流。兰河汇入黄河,在那河湾地区,倒也算得上水土肥沃的。种的苹果又大又甜,非常好吃。” “苹果?”秦琴扬起眉毛,她记得,早年的苹果皮厚肉绵,并不能入口,只是芳香扑鼻,用做屋内取香气罢了。又大又甜的苹果,是现代嫁接的产物。而且随着科技进步,似乎是越来越大,越来越甜。 明湛道:“嗯。如果你想要知道详细的情况,今晚饮宴的时候再问吧。” 秦琴想了想,说:“算了。知道得太多对我们来说不一定是好事。我们只管吃苹果就是了。” “那是。”明湛说,“走,进城了。” 兰川城的进城检查很宽松,明湛亮出腰牌,顺顺利利就放了进来。城里百业兴旺,又恰逢今日赶集日,又更添几分热闹。明湛给秦琴买了零食,买了胭脂水粉,买了几块帕子……这些都花不了几个钱,但夫妇二人都很开心。 最后来到了一个文房四宝店门前,这里骤然安静下来,倒不是说顾客少,而是来逛的都是读书人,都很安静斯文。明湛进了屋子,店老板也没有像别的行当那样殷勤向前,只是摇了摇扇子,微笑致意。 明湛直接来到老板面前,说:“老板,请问你们承接印书的业务么?” 老板说:“接的。不知道是刊印什么书?是话本子,还是画册?要多少本?开版费用昂贵,册数如果太少的话,就没办法做这单生意哦。” 明湛问:“要多少册起印?” 老板说:“最起码500册!” 一直在旁边听着的秦琴,这时心里已经有了成数,问道:“这个500册,是活字印,还是雕版印?” 老板看了她一眼,知道遇到了行家,正了正容色,说:“活字和雕版都有。看看二位有什么需求。如果是一千册以下,活字便宜一点。一千册以上,雕版便宜一点。” 秦琴就把明湛拉到一边,说:“阿湛,我们的量太大了。雕版印刷怕是不好搞?过了两万份,雕版就很容易坏了。活字的话应该好一点?” 明湛却是大手一挥,道:“小孩子才做选择,大人当然两样都要啊!” 秦琴瞪圆了眼睛。 那老板也是。 就连店里几个站着蹭书本看的书生,也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放下了手中的书本,好奇地不住打量这边。 明湛回到老板面前,说:“我这边有一种小册子,很简单,但我需要十万本。你能印么?” 老板胖墩墩的下巴一晃,几乎跌落到胸前!! “十……十万本?!”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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