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琴说:“是一种中药贴,贴身上会自己发热,男人不好跟我们这样捧着手炉,可他们也怕冷,我就琢磨了这个东西出来,贴在身上。像个小宝宝猴在身子上似的,就叫了这么个名字。” 半真半假的,可黎荆氏全信了,点头不已:“妹妹好心思。你家这个暖宝宝还有么?给我一点,我想给我家那几个猴子身上带着去。” “小事情。改日我命人送你府上去就是了。” “是不是秦妹妹的车子啊?” 车外面响起了谢氏的喊话,秦琴忙唤车夫停下,打开帘子,谢氏裹着一身清冷寒风,上了车来,“玥儿要送她的手帕交回去,我正好跟你们挤挤,也暖和些。” 秦琴佯怒道:“好啊,都来挤我的马车。我这不是马车了,是那街面上开着的大通铺呢?” 谢氏笑眯眯地,把一包上好点心打开来,说:“桃花坞上桃四娘特别为我们手工做的点心,值不值得几个车钱?” 那桃花坞是京城最火热的点心铺子,哪怕是开柜大路货,也得排长龙才好买到二斤,至于桃四娘亲自手制的,更是没有点儿门路手段,都难以买到。 秦琴顿时眉花眼笑:“好啊。好啊。这还差不多。” “我就觉得有点腻。不知道为什么秦琴会喜欢吃。”黎荆氏说,一瞥眼,看到女儿满脸渴慕的模样,就说:“爽儿也是喜欢。” 用手帕托着,拈了一块小黄米糕,送入口中,入口即化,香酥无比,带着浓浓奶香。秦琴眯着眼睛,一脸享受:“那证明我的口味跟年轻人一样,这叫永葆青春。” 大家便笑:“好厚的脸皮!” 大家亲亲热热地享用桃四娘做的点心,往家里赶。谢氏意味深长地看着黎爽,说:“那一位啊,是从不放过出风头的机会。爽儿今天的风头被盖过去了,好几个原本有意思的世家,都把目光吸引过去,不会影响到爽儿的议亲吧?” 听到事情扯到自己身上,黎爽的脸红了,原本正专心地咬一条桃花酥的,不禁低下了头去。biqubao.com 黎荆氏倒是豁达,说:“姻缘天注定,如果那么容易就被抢走了的姻缘,证明也不是什么良缘。没有也罢了。我们家也不缺爽儿这一口饭,不急着把她嫁人。必要找个情投意合,门当户对的才好!” 很是赞同地,谢氏道:“还是大妹子你想得开!这种事确然急不来,越急,越是好事多磨。” …… 秦琴是没想到,再次见到苏云锦,是在元宵节之后的龙抬头节庆上。 那日苏云锦的刺绣舞太过惊艳,京城里一时之间传为佳话。在皇后和蒙瑜等有心抬举之下,这笔佳话自然传到了顺武帝耳中。顺武帝最喜朝中女眷精于农桑之事,看过了苏云锦献给太后的那朵现场绣的牡丹花之后,越发龙颜大悦,他下了圣旨,任命苏云锦为内务织造局特别掌事,率领八十名绣女,专管内务织造事。 今年要送给邻国北狄的亲善大礼《锦绣山河图》,也落在了苏云锦头上。苏云锦锦心绣口地,说了两车拍胸脯的漂亮话,她如何精于绣工,当日在琼州就流落民间的时候,就如何凭着绣工养活自己,自立自强,并挣下上京的家财。如今不过小小地重拾了昔日的功夫,必能不负重任,云云。 声情并茂地,讲得有鼻子有眼,把顺武帝等人都感动哭了,又是一大笔赏赐下来。 蒙瑜也趁机向皇后和顺武帝讨了许多封赏,流水价地送进苏家。 这个春节期间,毫无疑问,苏家出尽了风头,就连苏首辅似乎都沾了女儿光彩似的,苏夫人更是走到哪儿,都成了众人教女有方的典范,终日被奉承,笑得合不拢嘴。 他们似乎都忘记了,过了这个春节,苏云锦就要二十三了。 而苏云锦,对大婚之事,只字不提。 问就是她还是个孩子,她还年轻貌美,不想要吊死在一棵树上。 太子还在等她呢,不是吗? 龙抬头是祭祀礼,要在寺庙里进行。倒春寒特别厉害,倒是比过年之前还要再冷些。秦琴一来到,就受到好些人的热烈欢迎。都知道如今明大人是皇上眼前的大红人,秦琴也是很受重用,巴结的人着实不少。 苏云锦原本被簇拥着的,见到秦琴一来,把人分了一大半去,不自在了。冷嘲热讽的说:“都半截木头入土的人了。怎么忒的高调?如果我是你,就赶紧回家换一身素净的,规规矩矩青灯古佛去。” 秦琴:“????” 她招谁惹谁了? 她淡淡的一句:“见人就攀咬,有毛病。” 转身走开。 这些参拜礼仪,原本就很累。外加还要应酬,结识新的潜在客户,就更不省心了。秦琴给自己的铺子拉到了两三笔新的单子,估计可以吃两年功夫,非常高兴。 怀着愉悦的心情,完成了龙抬头祭典的仪式。掌事姑姑说:“辛苦各位了,请稍为歇息一下,未时初刻乘坐小马车到太华殿里用膳。” 太华殿是宫中前三殿之一,专门用于宴席典礼的。 年初一的宴会,顺武帝用了太华殿,太后带着女眷们只在御花园附近的漱芳殿。今儿个却能男女混席,一起进太华殿用膳,某种意义上,比年初一的宫宴规格更高。 宫内除了御花园,别的地方不允许种树,秦琴只好站在白玉阶旁看蚂蚁搬家。这么幼稚的东西,她却看得很起劲。苏云锦走了过来,一脸施舍地说:“秦琴,你最近是不是很闲?” 秦琴:“???” 见她没什么反应,苏云锦说:“现在我这边缺人帮忙,你来帮我,只要管好了内务织造局这几十个人,好处少不了你的。你我是老乡,我才想先把这泼天富贵留给你……怎么样?慢了这个机会就没有了哦?” 她胸有成竹地看着秦琴,似乎秦琴理所当然地要答应。 秦琴没忍住,笑了,直接摇头,毫不犹豫地说:“那可真谢谢了,我忙得很,没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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