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的,去了一晚上没回,倒是把自己倒腾成了乞丐。不知道的,以为你沦落江湖,成了江湖上那大名鼎鼎的帮派丐帮的头子!” 秦琴对着明湛,一顿叨叨。 经过一夜鏖战,浴血归来,她的叨叨听在耳中,却是叫人心头暖呼呼的。明湛闭着眼睛,哼哼唧唧的,猛男撒娇:“我才不是乞丐,你乱讲,这叫凌乱美,男人味。” 秦琴挽起他的头发,“咦”了一声:“你这儿受伤了……这是,兵刃擦伤?” 她手执明湛的长发,又黑又亮的长发在她手里闪闪发光,犹如握了一条纯黑的缎子一般。在明湛脖子侧面,被长发遮挡的地方,划破了一道三四寸的血痕,血迹已凝固,暗红的血痂衬着明湛古铜色的肌肤,就像在质地滑腻的无暇云锦上用剪子划破了一刀似的,既触目惊心,又带着某种颓废诡异的美感。 明湛睁了睁半眯的眼睛,道:“没事,小伤而已。” 秦琴抿了抿唇,没有再说什么,专心摆弄明湛的头发。反正她扎头发的手艺也就一般,索性草草的给明湛扎了个丸子头就了事。 一回身,就在明湛为自己蒙混过关松口气的时候,秦琴把自己的医药包拿了过来。用棉签蘸了烈酒,道:“你呆着别动,我给你清洗伤口。否则破伤风了就麻烦了!” 明湛还想要反抗:“不用,真的,就是皮外伤……” 斩首行动,他亲自带队。于深夜之中潜入山寨,割下贼寇首级……群贼无首,便被锦澜轻松击溃。如此大获全胜,才受一点点轻伤,套用一句秦琴日常的话来说——“这买卖,赚大了!” 因此,明湛才不把自己身上的伤当回事。 他想得美。 秦琴才不会不当回事,她的男人,身上掉一根寒毛,都是大件事的。 护犊子第一名,秦琴按着明湛,坚决给他清洗了伤口,又刻意忽略了明湛忍耐疼痛皱起的眉头,给他敷了一层金创药,这才罢休。 折腾完这一切之后,门外响动渐大,大家都起床了。秦琴舒了口气,道:“你换套衣服,我们就进城吧……我总觉得,南卫所那些山贼,来头不小。一般的山贼哪里搞得来火炮?如今城里,太子和七皇子虽然还没有撕破脸,却也是各种明争暗斗了。我们芝麻绿豆的小人物,唯一的依仗只有皇上,皇上只有两只眼睛,也管不来这许多……还是凡事小心。”biqubao.com 明湛眸子闪了闪,看着她的眼神,就多了三分笑模样:“不怕。反正我有聪明的娘子做贤内助。肯定可以全身而退。” 秦琴笑了一笑。 好像什么没说。 但实际上什么都说了。 她喜欢这种心意相通的默契感觉。 …… 一进城,秦琴和明湛又要分头行动。明湛先回家,秦琴却要先把张萃萃送回外祖家里。 一直来到长门侯府,秦琴才后知后觉地瞪着张萃萃:“妹妹,你家外祖,竟然是长门侯,锦远??” 张萃萃眨了眨眼睛,一脸无辜:“对呀。我娘说,出嫁了,就是张家人。跟外祖家没什么关系了,所以就没有声张。其实我长这么大,也就是第三回到外祖家……因为外祖家里的小表哥太顽劣了,我娘怕我被表哥欺负,也怕我被表哥教坏。就很少回。” 秦琴扶额,妹子,你昨天才跟你表哥打了个照面。 没错,长门侯,或者更多人唤做“锦家”,就是锦澜的家…… 说起来,这个长门侯的爵位,也是锦澜开始生性办事之后,才得的。兴许这里头有什么顺武帝的考量?——这就不是秦琴能考虑的事情了。 把张萃萃送进了长门侯府,是侯府老太君亲自来迎接的。见到了张萃萃,老太太把龙头杖都不要了,甩下拐杖,颤巍巍的往前走,搂着张萃萃大哭起来,一会儿“我苦命的外孙女儿啊”,一会儿哭张母“我苦命的闺女……” 把一旁看着的秦琴,看着,鼻子也怪酸的。 好不容易老太太的情绪平复了,侯府上下对秦琴自是千恩万谢的。秦琴想起自己身上的保媒婚书,一时之间倒是不知道如何开口。她想了又想,终究先把这件事压了下来,只跟老夫人说:“船难的时候,我们滞留在淞沪府。那边淞沪都指挥右佥事赵大人家,对萃萃印象很好。有一些提法,托在了我身上。老夫人他日有空,秦琴再亲自登门?” 老夫人如何不明白,虽然还红着眼睛,悲痛未定,却是点了头:“长门侯府上下,承了县君人情了。日后定当常来常往,结为莫逆。” 这是老夫人还不知道自己两年前揍过她宝贝孙子的事…… 秦琴微微一笑,应了下来。 张萃萃刚回到侯府,诸事忙乱,秦琴也不便久留,寒暄了一会儿,婉拒了老夫人打点酬谢的重礼,也就打道回府。 这一次回京城,住的是早年秦琴买下的院子,不必寄人篱下。一走进这座院子,秦琴就满意地眯起了眼睛,雪白的粉墙,靛青的明瓦,屋前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还是枣树。枣子已收过一回,剩下一些残存的挂在枝头,饲喂越冬的留鸟。 明湛袖着手,站在檐下等她,秦琴很惊喜,一溜小跑的过去:“你不用上差啊?” 明湛笑了,道:“我是回京述职的,上的哪门子差。” 其实他还是要去督查院报到的,但上峰就是老熟人时金川,明湛也就偷懒了。 唔……明大人可真的是,干啥啥成,摸鱼也是第一名啊。 秦琴却对他想要多留时间在家里的苦心毫无所觉,反而为难道:“你在家里的话,我没有时间陪你哦。我这边挺忙的,你也看到了,这个院子我们才退了租客自己回来住,要收拾的地方好多。还有一些熟客两年没见了,只靠着书信来往,这次回来了,得亲自去见见。还有那些铺子也得去巡视一遍……” 明湛听着,竟是没有留给他的时间,脸上笑容渐渐消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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