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美的男人,还专门伺候她,秦琴不禁唇角微勾,很是餍足。 都有点想把他吃了,怎么办? 在线等,挺急的。 大概是感受到她异样炽热的眼神,明湛突然抬起眼睛,看了看她:“你怎么一直看着我?” 秦琴弯了弯眼睛,笑道:“看你好看呗。” 一记大直球,把明湛打得沉默了。 他垂下眼睛,把她的裤腿拉下来,“我没有你想得那么好。” “谁说的。”秦琴不假思索反驳,“我家阿湛是普天下最好的男人。”biqubao.com 明湛的脸竟然泛起一阵粉色,特别是耳朵尖,红得特别显眼。 呵,在官场上监察百官,手握多少官员升迁大权的明大人,竟然脸红了。 秦琴咯咯一笑,笑得浑身发抖,好像恶作剧成功,又更多的好像是要掩饰自己心中莫名升起的某种情绪。把她的腿放下,正好春柳打了新的热水进来了,明湛就直接让秦琴把脚泡上。他自己也脱了鞋袜,把大脚丫子怼进了热水里。 哗啦的一响,那水平面骤然上升了好多,把秦琴灯笼裤的裤腿都给打湿了。她忙不迭的把裤腿往上拉,嗔怪道:“哎呀,你怎么泡人家的热水!” 明湛的脚趾在她脚面上爬行,扭曲,男人嘴角带着坏笑:“我也累了,蹭蹭。” 好吧。 蹭蹭就蹭蹭。 可是一会儿明湛又不安分,老拿大脚趾在她脚丫子上划来划去,秦琴痒丝丝的,吃吃笑着躲,水花溅出好多:“不许动!水都溅出来了!别动!” 明湛笑着停了下来:“好,我不动。” 他看她的眼神,带着光,又好温柔,黑黑的瞳仁里,仿佛满满的全是她。秦琴心跳咚咚的,移开了视线,败下阵来。 嘴里没话找话的,说:“不知道今晚秋官和静儿……” 话一出口,又觉不妥。 这似乎不是为人父母应该操心的。 反正……精心挑选回来的压箱底卷轴,已放在洞房床头柜的第一个抽屉里。按图索骥,应该出不了差错吧? 秦琴不禁想起,不知道自己和明湛的第一次,是怎样的呢? 那时候原身的神智可不算清醒,而明湛……听说是喝多了之后,才一气呵成的? 居然没有生下一个傻儿子,而是得了秦秋平这么一个乖巧儿子,真是侥幸。 心里胡思乱想的,周围浑然无物似的,就连明湛唤了她好几声,也没有入耳。明湛说:“傻丫。他们没问题的。血气方刚……嗯,我倒是不知道,自己可能快要做爷爷了?” 秦琴一呆,喃喃道:“你想太多了吧?你还年轻着呢,还这么好看。” 不禁伸出手去,轻抚明湛的脸。 明湛也没想到她会突然之间这样做,整个人呆了,任由她摸着,从眉骨,到鼻子,到下巴……他的肌肤细腻而光泽,摸到突出的喉结时,明显僵硬了一下。 他在抗拒么? 秦琴觉得有趣,不禁笑了起来,还舔了舔自己的唇角。 ——然后,她那不安分的爪子就被抓住了,明湛握住她的手,从他身上拿了下来:“别乱来。” 他弯下腰,把她的脚从水桶里提出来,用柔软的布擦干净水渍。把她一双腿整整齐齐地放在床上,他自己胡乱擦了擦,趿拉着鞋子,把洗脚盆提了起来。 春柳这时候才敢进屋子,看到他们两个只是洗了个脚,不禁露出诧异的神色。明湛也没有多说什么,淡淡的道:“拿去倒了吧。夫人累了,今晚上夜的时候用点心。” 春柳答应了。 明湛走了之后,春柳才又端了洗脸水进来,伺候秦琴卸妆梳洗。 一夜无话。 第二天,秦琴检查静儿的落红,自己比新娘子更窘迫。 她娘的,这都什么封建糟粕! 好吧,现在就是在封建社会…… 草草地看了一眼,就交给懂规矩的婆子拿去封存。秦琴看静儿面带春色,行动迟缓,时不时的扶一扶腰,心里怜惜,就道:“行了。先回去休息吧。现在终于是一家人了。” 她盼着这一天很久了,倒不是盼着抱孙子,是盼着卸担子。 早在明湛告诉她,要提前回京之后。秦琴就盘算着把家交给静儿,自己陪着明湛上京。 “静儿,这是家里的钥匙。每一把我都做了编号。编号的本子记录在这里。还有一本备份的,大约一个月就备份一次。你都得做好记录。” 因为静儿没有娘家,三朝回门这种事情就给免掉了。秦琴就像一个高三老师抓学生补课似的,按着静儿就传授各种家务事。恨不得静儿三天之内就能够把整个家给扛起来。 静儿新婚燕尔,倒也没有不知节制。可怜孩子没有在秦秋平的关爱下透支,倒是在秦秋平回了书院念书之后,在秦琴的严格教育下,瘦了一大圈。 这日秦琴带她到铺子去看生意,子木轩如今开了三个铺面。除了供应宫中使用之外,各种珍奇玩意儿,还供给了各种不知来路的达官贵人。秦琴还让明湛出头,开了个讲谈社,让那些文人墨客在这儿不问世事,专谈文治印。坚持了两年下来,已成了一个文化标签。从这里出去的文玩,自然身价更高。 三个铺面都是粉墙高檐,玄瓦明窗,前有引路后有小院,幽静动人。不像别的铺子熙熙攘攘的,反而没什么人流量,本身就不是做大路货生意的缘故。静儿看到几个伙计都很闲,不禁问:“娘,这些伙计不干活,岂不是白拿我们的月钱?那个……还有心情画画,这不是摸鱼偷懒吗?” 秦琴笑了笑,道:“你有没有听说过,穷忙穷忙,越穷越忙这句话?” 静儿迷茫摇头。 秦琴道:“在菜市场里,忙得脚不沾地,打秤收钱,摘菜喷水的,往往是那些挣最微末辛苦钱的菜农。那种有个摊位,雇了个帮工来帮忙的菜贩,就只需要每日拨弄一下算盘,把好进出两盘账。闲来无事,甚至可以勾栏听曲。你说是前一种人挣得多呢,还是后一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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