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琴顿时半边身子麻了,动了动没有知觉的指头,小心翼翼地去触碰那个木匣,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对玉鸳鸯,用料上乘,做工精美,寓意美好。但秦琴看着那对交颈鸳鸯,感觉在看俩大坑! 明湛发愁道:“傻丫,你别看了,都要看成斗鸡眼了。” 把斗鸡眼转悠开,秦琴猫猫叹气:“造孽。你到底哪里惹回来这么个活祖宗?” “算了,算了。一个小小的礼物,收下来了就行了。到了京城,我再作处理吧。”明湛说罢,把黄缎抽走,换上普通的垫布,把交颈鸳鸯仍旧放回木匣子里,封装回原位。 夫妇二人默契地把这件事瞒了下来,只是,再回到饭桌上干饭,就没有那么香了。 …… 时间一晃,到了大婚当天。 在此之前,明湛找了门路,把静儿的户籍挂了出去,落籍良家女。又另觅士绅,给静儿造了父母家世。秦琴自掏腰包,给静儿买了一个小院子作娘家。大婚当天,花轿就从那小院子出来。 十里红妆,一路进了湛园。 秦琴和明湛作为新公公婆婆,端坐高堂,等待新儿新妇跪拜。 耳听着那高声吆喝:“一拜天地——二拜高堂——” 看着眼前披着红盖头的娉婷身影,手挽红绸,和穿着新郎服的少年郎,双双跪倒在自己面前跪拜。秦琴激动得手抖,心里就跟翻起了滔天巨浪似的,滋味难以形容。 谁能想到啊! 姐妹们! 上辈子从部队到商海,浮浮沉沉,厮杀了三十多年还是单身狗一条。这辈子也是三十来岁,居然当婆婆了! 谁懂啊!! 接过了媳妇茶,喝了一口,秦琴手里的茶碗子直抖,咯咯作响。身边明湛似乎轻笑了一声,让她臊得满脸通红。把早就准备好的大红包交给静儿,秦琴嘶哑着声音道:“好好过日子。我把儿子交给你了哈。” 众人:“……” 明湛:“……” 还好,家人对她时不时蹦出来的话早就习惯了。宾客们虽然面露诧异之色,但看到主家人一脸习惯的样子,也就跟着接受了。甚至有人开始暗暗点头:“很有道理啊,新媳妇能照顾好夫君,比什么都重要。” “虽说是娶媳妇,但也是把家逐步交给新媳妇的。”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过好日子比什么都强。” “县君话糙理不糙。” 大家对秦琴一片赞扬,都说她很会说话,肯定是个好婆婆。 这些反应,倒是秦琴始料未及的。 吃过了酒席,宾主尽兴而归。这个酒席菜肴之精致,味道之鲜美,用料之精道,排场之奢华,注定了最少未来十年,都是本城的巅峰之作。虽然这些官家女眷碍于脸面,不好打包带走,可是临走之前那依依不舍的表情,已是说明了一切…… 还好秦琴那是在意料之中,随着管家娘子春柳一声令下,丫鬟小厮们笑盈盈地捧着早就准备好的手信盒子鱼贯而入,百八十个大红硬纸盒子里,是小份装的今晚代表性的菜肴,也有烧鸭脯,也有腌鱼,也有巴掌大的风虾,也有像生果子点心……每样只有两三粒,用雪白的糯米纸包了,再填入盒子里早就安排好的间隔中,足够让人再度回味今晚的美味…… 在秦琴一早的勒令下,也没有人敢闹洞房。底下的人又全都是平日伺候惯了静儿和秦秋平的。 这一晚上,就这么平平安安的过去了。 秦琴折腾了一天,回到了房里才觉得浑身疼得散架似的。叫了春花来给自己解开头上那些沉甸甸的钗环头面,又让春柳去打热水烫脚。捶打着自己酸疼的老胳膊老腿,秦琴不禁呻吟:“哎哟哎哟,真的是老了老了……” “什么老了?”明湛走了进来,他已经换了一身干净衣服,但面带微红,瞳眸流光,仍带着三分酒意。 秦琴就轻笑:“都换好衣服了,肯定洗刷过了吧?怎么不早点歇息,还来我这儿?”m.biqubao.com 明湛一屁股坐在她身边,眼神熠熠:“我就是想和你说说话。” 秦琴道:“好啊。那就聊聊。你饿不饿?要不要再弄点宵夜垫补点?” 明湛摇了摇头:“不用了……哦,有热牛乳的话,给我一碗就行。” 他知道秦琴有临睡之前喝牛乳的习惯。 “好。”秦琴看到春花捧着首饰盒子绕柜子那边去了,春柳打洗脚水还没回来。她就自己去给明湛倒牛乳。不想身上还穿着长长的曳地长裙,脚底下一拌,吧唧一下原地滑跪。明湛下意识地双手一扶,扶在了她肩膀上。 身后传来春柳的尖叫并水盆打翻的声音,春柳站在门槛外面,双手捂着眼睛:“老爷,夫人,我什么都没有看见!” 秦琴:“……” 这误会,有点大啊! 明湛扶着她起来,一脸若无其事的给她拍了拍裙子上的灰,说:“年纪轻轻的,膝盖就不行了。得多熬点骨头汤补一补。” 见到是一场误会,春柳赶紧回头去重新打水。 秦琴一瘸一拐起来,明湛握着她的手一拉,把她拉坐在自己怀里。不等秦琴有反应,他把裙摆捋了起来:“让我看看你的腿有没有受伤?” 果然受伤了,膝盖上跌破了一层油皮,渗出了血。明湛说:“我给你上点药。” 放下了秦琴的腿,自己去找药箱。 等他找到药箱一回过身,却看到秦琴已经把外面罩着的马面裙脱掉了,只穿着打底的灯笼裤。受了伤的那条腿,裤腿卷了起来,露出她细长笔直,不带半丝赘肉的小腿。 男人不由自主地滑动了一下喉结,眼神倏尔深邃。 “来,给你清洗一下。”他用清水洗干净秦琴膝盖上的血迹,然后给她上药。秦琴很想说这伤口用不着处理,过会儿就该愈合了。可看到明湛那么细心的模样,才要说出口的话,又咽回去了。 索性享受一下好了。 淡黄的烛光把明湛线条分明的侧脸描出一道金边,三十多的成熟男人,脸蛋完美得无懈可击,浑身散发出的大叔气质,更是强势又温柔。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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