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哥哥,这个叶子兰,看着不简单啊!” 等叶子兰离开后,叶诗情就悠悠的来了一句。 林宇点了点头,说道:“嗯,是不简单,十有八九是杭城叶家的人!” 叶诗情问:“就是打伤孙乾的叶家?” 林宇点了点头,说道:“嗯,除了那个叶家,杭城还有哪个叶家?” 叶诗情卡姿兰的大眼睛里,荡漾出一抹担忧的涟漪。 “林宇哥哥,那这叶子兰,来东海做什么?” 林宇摇了摇头,说道;“不知道,可能是他们觉得用强的不行,就打算用美人计吧!” “嗯,美人计?” “美人计”这三个字,叶诗情就冲林宇,投去了一抹死亡凝视。 林宇见状,就急忙说道:“小诗情,你这么看着我干嘛?” “我也只是猜测而已,再说了,就算他们用美人计,我也不会中计!” 叶诗情撇了撇嘴,有些幽怨地说道:“哼,这可说不准!” 看到叶诗情有点吃醋,林宇狡黠的眼眸,来回打了个转。 “小诗情,你喝奶茶吗?” 叶诗情点了点头,说道:“嗯!” 林宇问:“那你要不要加冰?” 刚说完,他就又赶紧改口道: “瞧我这记性,差点忘记了,你现在还不能喝冰的!” 叶诗情急忙说道:“我现在能吃冰的了!” 林宇半信半疑地追问道:“真的吗?” 叶诗情小鸡啄米一样点了点头,说道:“嗯,当然了,骗你干嘛?” 林宇问:“大姨妈走了?” 叶诗情正想要点头,突然瞥见林宇的嘴角之上,挂着一抹坏坏的笑意。 她这才恍然大悟,自己又被某人给套路了。 旋即,就见她挥舞着粉拳,开始追打林宇。 “林宇哥哥,你好讨厌哦,整天就想着欺负人家!” 林宇任凭叶诗情的粉拳,落在自己身上。 过了一会,他就又趁着叶诗情不注意,一把将其拽入怀中。 “小诗情,你是我女朋友,我不欺负你,欺负谁啊?” 叶诗情傲娇地哼道:“哼,女朋友就该被你欺负吗?” 林宇点了点头,说道:“对啊,要不然嘞?” 叶诗情:“……” “切,无赖,我才不要让你欺负呢!” 林宇一脸坏笑,凑到叶诗情的耳朵前,压低声音说道: “小诗情,那让你在上面,欺负我好不好?” 叶诗情先是脱口而出,说了个“好”字。 可话音刚出口,她就又脑补了一下,那个羞羞的和谐画面。 顿时间,就羞得脸颊通红,耳朵根都跟着红扑扑的,火辣辣的烫,几乎都要滴出血来。 随后,林宇就带着叶诗情一起回了家。 两个人先是一起洗了个澡。 洗完澡后,林宇就抱着叶诗情,走出了卫生间。 这时,却意外发现,小雨伞竟然用完了。 叶诗情问:“林宇哥哥,怎么了?” 林宇说:“没有那玩意了,我下去买!” 他正准备下去,不过却被叶诗情给拽住了胳膊。 林宇有些诧异,问道:“小诗情,怎么了?” 叶诗情红着脸,说道:“林宇哥哥,现在是安全期,不用那玩意也行!” 林宇愣了一下,说道:“真的可以吗?” 叶诗情羞得都已经抬不起头来,更别说去直视林宇的眼睛了。 过了好大一会,这才用只有他们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轻轻地“嗯”了一下。 看着如此诱人的叶诗情,林宇就心神荡漾,一把将其抱入怀里,狠狠地去亲。 叶诗情也很快就动了情。 两个人相互脱掉彼此的衣服,就开始干柴烈火,深入性地探讨生命起源。 如此这般,春宵几度! 叶诗情香汗淋漓,瘫软在林宇的怀里。 两个人又说了一些悄悄话。 这才相拥在一起,双双睡去。 …… 根据幸福守恒定律。m.biqubao.com 这个世界上的幸福总值是一定的。 当有人感觉到幸福时,那同一时间,就肯定有人感觉到不幸福。 幸福的人,是林宇和叶诗情。 而感觉到不幸福的人,自然则是被强塞狗粮的叶子兰。 “可恶的林宇,真是气死我了,气死我了!” 气急败坏之下,叶子兰抬腿就去踢铁栏杆。 可谁曾想到,这铁栏杆竟然是实心的。 反震得她腿疼,一阵呲牙咧嘴。 “叶老师,你没事吧?” 就在这时,一个男生的声音,就从身后响了起来。 叶子兰侧目去看,来人高高瘦瘦,戴个黑框眼镜。 “你是宋杰?” 宋杰看到叶子兰,认出了他,颇有一种受宠若惊的既视感。 “叶老师,你还记得我呢?” 叶子兰之前就对林宇的背景,做过非常深入性的调查。 知道这宋杰和林宇来自同一个地方。 “嗯,我要是没记错的话,你和林宇还是老乡吧?” 宋杰连连点头,说道:“嗯是的,而且我们还来自同一个高中,同一个班级呢!” 说到这里时,宋杰显得特骄傲,还不自觉地挺直了胸膛。 叶子兰漫不经心地问道:“是嘛,那你对林宇肯定很了解咯?” 宋杰想了想,说道:“也不算太了解吧,在高中时,我们都只顾着学习呢,很少交流!” 叶子兰问:“那你能不能和我讲一讲,关于林宇的故事?” 宋杰愣了一下神,问道:“叶老师,你对林宇很感兴趣吗?” 这一下,该轮到叶子兰发懵了。 就在她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时。 却又听宋杰自顾自地说道:“不过这也难怪,林宇就像是一个谜,是个女孩子,都会对他感兴趣!” 说到这里时,他的眼神里,就满满的羡慕。 原本在高三时,他是很瞧不上林宇的。 认为林宇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学渣。 每次看到林宇和叶诗情有说有笑,他这心里头,还会燃起一股妒火。 甚至还偏执地认为,林宇这样的学渣,根本就配不上,叶诗情品学兼优的校花。 现在回想起来,当初自己的想法,是多么的可笑。 如今的林宇,就是这夜空中,最明亮的那颗星辰。 而他宋杰充其量,也就只不过是萤火之光罢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7.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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