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嗡!” 听到林宇冷不丁的,来了这么一句问话,叶子兰就只感觉脑瓜子嗡嗡的响。, 其实,她心里也非常清楚,自己的身份,根本就瞒不了林宇多久,早晚会被对方识破。 而且对此,她也没想着欺瞒太久。 只需要调查清楚,林宇的身份背景,解开一些心中的谜团而已。 可万万没想到…… 今天才算是第一天,正儿八经的接触。 对方就识破了自己的身份。 这是有火眼金睛吗? 就在叶子兰,在心里犹豫着要不要就此摊牌之际。 却听林宇自顾自地说道:“别愣着啊,赶紧吃吧,等会凉了,可就不好吃了!” 林宇这句话,让原本想要摊牌的叶子兰,也就暂时打消了这个想法,她赶紧朝嘴里扒拉蛋炒饭。 不知为何,刚才还感觉味道不错的蛋炒饭,此刻就又索然无味了。 就在这时,一个软软糯糯的甜美声音,从外面传了过来。 “林宇哥哥!” 叶子兰侧目去看,映入眼帘的女孩儿,让一向自诩颜值和身材,都堪称完美的她,都有点自惭形秽。 “你就是叶诗情吧?” 叶诗情轻轻的点了点头,说道:“恩对啊,你是……叶老师?” 叶子兰点了点头,说道:“嗯对!” 叶诗情在林宇旁边坐下,笑呵呵地说道:“林宇哥哥,你们老师挺漂亮的嘛!” 林宇淡然一笑,说道:“是挺漂亮的,不过和诗情你相比,还差得远呢!” 叶子兰:“???” 我承认,自己不如叶诗情漂亮。 可也只是略逊一筹而已。 什么叫做差得远呢? 你会不会说话啊? 叶诗情莞尔一笑,冲着叶子兰说道:“我叫叶诗情,文学系的学生,还请叶老师多多指教!” 叶子兰主修的虽说不是文学,不过她在文学上的造诣,却也颇深。 尤其是在西方文学上,很多科班出身的学生,在这方面的造诣,都不如他。 “叶诗情同学,那你对西方文学感兴趣吗?” 叶诗情说:“嗯,挺感兴趣的!” 见叶诗情接招,叶子兰就想要在这方面,找回场子来。 随后,她就和叶诗情聊起了莎士比亚,大仲马,歌德,巴尔扎克,托尔斯泰,甚至是但丁和荷马。 可不管她谈论什么,不管问题多么的刁钻,多么的有深度。 叶诗情都能引经据典,对答如流,完全没有半点压力。 这将叶子兰给震惊得无以复加。 此时的她,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林宇会选择叶诗情当女朋友了。 这简直就是才貌双全的极品女友! 叶诗情和叶子兰,关于西方文学史,甚至是哲学史的讨论,也迎来了不少人的围观。 尤其是那些学生,一个个也都震惊不已。 此时的他们,都严重怀疑,自己是不是来人间凑数的? 这同样是人,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林宇在旁听得津津有味,说道:“小诗情,你饿了吧!” 叶诗情轻轻的点了点头,说道:“嗯,有点!” 林宇说:“你们先聊,我去给你弄饭去!” 叶诗情乖巧的点了点头,说道:“嗯好!” 林宇见老板在忙,就亲自上手,给叶诗情做蛋炒饭。 前来吃饭的学生,认出了林宇,就颇为兴奋地惊呼道: “这不是林同学吗?” “林同学,你怎么亲自当街炒饭,这是体验生活吗?” “你们快看,林同学炒饭的手法好熟练,平日里在家肯定没少做饭!” “哇,会做饭的男生好帅!” “切,瞧你这话说得,好像林同学不会做饭,就不帅一样!” “林同学,你这份蛋炒饭卖吗,我想吃!” …… 见围观的吃瓜群众越来越多,搞得林宇都有点头大。 “不卖,这是做给我女朋友吃的。你们想吃的话,就找自己男朋友做去!” “可我男朋友不会做蛋炒饭,只会泡面!” “你男朋友不会做,还可以去学。我这种单身汪,该怎么办?” 林宇懒得搭理他们,很快撒上小葱和胡萝卜丁,炒得金黄色的蛋炒饭,就新鲜出炉。 先不说味道怎么样,光是从卖相上来看,就秒杀了老板二十年的炒饭手艺。 林宇将蛋炒饭,送到叶诗情面前时。 让旁边的叶子兰,都看的直流口水。 林宇见状,就随口问道:“叶老师,你要不要来点?” 叶子兰点了点头,说道:“嗯好啊,没想到你还会做饭呢,真是让人刮目相看!” 林宇淡然一笑,说道:“你没想到的事情还多着呢!” 说话时,他就又给叶子兰分了一半。 叶子兰看着被跟红绿点缀,金黄喷香的蛋炒饭,也本能性的吞咽两下口水。 她迫不及待的去吃。 却发现有些烫。 她好不容易,将勺子里的蛋炒饭给吹凉。 正准备吃呢,耳边突然响起了林宇的声音。 “小诗情,小心烫。来,我喂你吃!” 叶子兰抬头看去,发现林宇正在喂叶诗情吃饭,动作非常亲密。 这狗粮直接塞到嘴里,齁甜齁甜的。 顿时间,叶子兰就感觉自己面前的蛋炒饭,也就索然无味。 林宇眼角余光,瞥见气鼓鼓的叶子兰,就随口问了一句。 “咦,叶老师,你怎么没吃啊,难道不好吃吗?” 叶子兰:“???” 我为什么不吃,你心里没点逼数吗? 你们两个在这里撒狗粮,光狗粮我就吃饱了,还怎么吃饭? 叶子兰在心里一通重拳出击后,就随口应了一句。 “我吃饱了!” 说完,她就把脑袋扭到了一边。 不再去看林宇和叶诗情。 生怕自己看下去,会流淌出羡慕的眼泪。 “叶老师,你要是吃饱了,就先回去吧,等会我还要和女朋友一起看电影呢!” 叶子兰:“……” “嗯好!” 这个“好”字,叶子兰并不是用嘴巴说出来的,而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这混蛋也太欺负人了吧? 有女朋友了不起啊! 哼,真是的,秀恩爱,死得快,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吗? 叶子兰心里一通骂骂咧咧后,就起身走了。 刚走到门口时,林宇的声音,就又从身后传了过来。 “别忘了把账给结一下,一共是三十块!” 叶子兰:“……” 此时的她,只感觉自己心里,有一万匹曹尼玛,正在肆意狂奔。 我有一句mmp,不知当讲不当讲?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7.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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