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星期以后。 秦京茹下班刚回到四合院门前,正碰上从四合院里走出来的傻柱,因为是服务行业所以秦京茹下班比较晚,现在马上就晚上九点钟啦。 “今天没去川菜馆上灶吗?”秦京茹打招呼问道。 “身体有点不舒服,今天就早点回来了,让我徒弟在店里盯着。”傻柱回答道。 “这工作让你干的,想迟到就迟到,想早退就早退,老板根本管不了你,感觉比你在厂里食堂上班都轻松。”秦京茹不免有些挖苦的说道。 “阎解成敢管我?姥姥!给他们家上灶那是瞧得起他,没有我过硬的手艺,他们家饭店能赚那么多钱吗?另外,虽然我经常迟到早退,但每次都有我徒弟在顶着,并没有耽误川菜馆的工作。”傻柱霸气的回答道。 “哎!没想到开饭店会这么赚钱,更让人生气的是,饭店本来是我们四人合开的,我们没赚到钱,错过了一次发财致富的机会,却白白便宜了阎解成他们家。饭店出兑给他们家以后,川菜馆居然会这么火爆,让他们家赚的盆满钵满。”秦京茹叹着气,一脸哀怨的说道。 “还不是因为你家男人得罪了赵万胜吗?要不是因为他,我们几个早就发财啦!许大茂也不至于远赴南方打工。”傻柱转换话题问道:“对了,他在南方混得怎么样?过年回来吗?” 许大茂跟着方博军去南方发展以后,秦京茹并没有告诉四合院里的邻居,许大茂是跟着方博军走的,所以傻柱并不知道详情,只知道许大茂去深市打工去了。 秦京茹之所以这么做都是方博军交代的,在他没发达之前,没有足够的实力之前,方博军并不想让赵万胜等人知道自己的行踪,怕赵万胜和孙荣提前找自己报仇。 “许大茂过年不回来。别提他了,去南方一年多一直都没向家里寄过钱,只是写过几封报平安的信。”秦京茹黑着脸抱怨道。 看来许大茂在南方混的不咋地啊,过年都不敢回来,傻柱不由得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傻柱不知道的是,许大茂在南方赚钱并不少,只不过都被他挥霍了。不仅用于平时的胡吃海塞,更多的用于去香江潇洒和找女人,赚的钱都不够自己花,他哪里有钱汇钱给秦京茹? 为了办事情方便,方博军也给许大茂办理了去香江的通行证。 “你也不用太抱怨许大茂,他又没有什么技能,到南方也是干最辛苦,最累的活,他能养活自己就不错了,你还指望他给你汇钱回来?不像我有厨师的技能,到哪里都能养活自己。”傻柱洋洋自得的说道。 傻柱带有“凡尔赛”意味的话,可是说到了秦京茹的心里,傻柱虽然没有大富大贵,但是同时打两份工,赚两份工钱,比普通人的收入可是高了许多。 “可不是嘛!许大茂哪有你有出息,有两份工作赚两份钱,把我姐一家人养活的都那么好,当然也包括我们的孩子何晓,这一点我真的非常感谢你和我姐,把何晓教育的比棒梗强太多。”秦京茹发自内心的感慨道。 “别拿咱们儿子和棒梗比,两人根本没有可比性,这样比较有点侮辱何晓,棒梗可是偷盗成性,经常进监狱的人。”傻柱不满的说道。 “对不起!我确实有点失言了,不过我之前确实非常担心你和我姐会教坏了何晓,”秦京茹沉吟片刻,看向傻柱说道:“我们结婚吧!同时告诉孩子真相,我实在是想与孩子相认,毕竟我才是孩子的亲妈,我们三人才是真正的一家人。” 虽然现在社会上仍然鄙视婚外情,但是容忍度比之前可是提升太多,各单位不会再因为婚外情的事情,随意开除职工;再加上许大茂实在是不争气,出狱以后一直赚不来钱,所以秦京茹早就想和许大茂离婚,和傻柱,何晓组成三口之家。 这也太突然了吧?看来男人不在家真不行,许大茂走了一年多,秦京茹又开始想入非非啦! 对于现在的傻柱来说,他可没有和秦淮茹离婚的想法,反正无论在名义上,还是在实际上他都是何晓的父亲,即使和秦京茹结婚了也没有改变这一身份,何况秦淮茹并没有做错什么事情,对待何晓也不错,傻柱可不想让自己平静的生活再掀起波澜。 至于说,秦京茹想要和何晓母子相认,傻柱可不在乎。 “我觉得现在的状态挺好,没必要和秦怀茹离婚,你也天天能见到何晓,没必要和他母子相认,冒然告诉孩子真相,何晓未必能接受这个现实,反而有可能给他造成伤害,我劝你不要轻易改变现状。”傻柱苦口婆心的劝说道。 “近在咫尺,我们母子却不能相认,这样对我不公平。每次听到何晓喊她叫妈,我心里都在滴血。”秦京茹神情落寞的说道。 “一直都是这样过来的,你怎么突然想要改变现状,想要和孩子相认,并且还要想和我结婚?”傻柱不解的问道。 “现在社会上的氛围变得不一样了,对婚外情和私生子这些事情宽容多了,不像之前处理那么严重,所以我才想告诉何晓真相,并且我们三人组成家庭。” 秦京茹只是说出了一半的原因,许大茂不能赚钱而傻柱能赚钱,则是她想要和许大茂离婚,和傻柱结婚的另一半原因。 “虽然现在社会上的氛围宽松多了,但毕竟婚外情和私生子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还是会受到人们谴责,唾沫星子会淹死人的,我劝你不要胡思乱想,还是维持现状吧!”傻柱态度坚决的说道。 表面上傻柱拒绝的很坚决,实际上他心里也有些悸动,毕竟秦京茹比秦怀茹年轻,漂亮,而且二人还有共同的孩子,但最终还是理智战胜了心中的悸动,他决定不和秦淮茹离婚,再和秦京茹结婚。 而且还要对外公布,何晓是自己和秦京茹的亲生儿子,这实在是有点太狗血,必将在四合院里掀起一场暴风骤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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