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稿中,请半个小时后再看,见谅哈!!! “哪有,在这海沙,还有谁不知道,宋公子最体恤下属的。” 刘大胖随即奉上一记马屁,见宋仁消气又扭头看向店里换回先前孙晴唱歌频道的电视,他悄悄松了口气,后往张余和壮实表弟示意,控制下情绪。 知道从爱鹿电子发布会之后,宋仁就一直处于易怒易狂躁的状态,他们这时越表现的高兴,越会殃及池鱼。 不过,也怪不得他们,三千多块钱,对于宋仁来说,不值得一提,但对他们而言,是很大的数字了,也代表着,今天回乡下,能过个肥年了,见到那些穷人乍富的土包子们,也能将腰杆挺直些了。 最关键的,这可是一笔横财。 青州那边过来一个肥羊,不知是不是家里祖坟冒烟了,手气好的爆棚,在后巷赌场几乎没怎么输过,几天时间,就赢了上万块。 他一合计,怎么能让一个外地人赢了钱走,于是就假装套近乎,然后找几个经常在一起赌得人,假冒成本地大老板,设了个局,将这人钱给刮得一干二净。 最后几人钱一分。 他这边,除了给张余和壮实表弟一人一千,自己还余三千多。biqubao.com 这怎么能不让他们三个高兴。 忽然。 终于发现从街道东边匆匆而来的一个人影。 刘大胖使劲收整脸上表情,弯腰到仍盯着电视里孙晴的宋仁跟前,“宋公子,泥冬来了。” “泥冬这小崽子,磨磨蹭蹭,跟大姑娘上花轿一样,让我们在这等那么久,分明是没把我们……咳,是没把宋公子放眼里……” 不等壮实表弟凑上来说完,宋仁就笑着一脚给踹开,只长肌肉不长脑子的狗东西,还学会挑唆了,他是知道的,刘大胖几个,始终有点开不起泥冬,觉得对方年纪小,以前又是在村里掏鸟摸鱼的。 泥冬刚来胜华时,对刘大胖几个还很客气恭维的,但从收到表叔重用后,就不怎么搭理三人了,所以,虽然亲耳听到,但私底下,这三人可没少骂泥冬。 “泥……”宋仁想到表叔的提醒,他又改口,冲走到约定好的位置,在人群中正四下找寻的泥冬抬手吆喝,“高经理,这边。” 泥冬旋即挤出人堆,急忙的跑到跟前,“宋公子,对不起,从厂里过来,大桥上出车祸堵住了,晚了一会。” “没关系。你从广柔刚回来,要不是表叔说要见你,我就不喊你了。” 宋仁大度的摆摆手。 换个人敢这么让他等,早一脚踹过去了。 但眼下大不相同。 原本,对准备那么久的胜华随身听,他是想信心满满,那天看了兴顺电子的发布会,更是信心爆棚。 哪知爱鹿会那么阴险。 不,是秦向河阴险狡诈,亏阮宁鬼迷心窍,不惜和表叔翻脸,也要倒贴。 结果还不是被利用,被秦向河故意散步的假消息给迷惑。 这次燕京之行,唯一可惜的,是发布会次日,阮宁大闹长富宫,他没能亲眼看到。 听人传言,阮宁带着几个保镖,是刀子过去的,估摸着,是想把秦向河给做成百安的赵荣那样! 可惜没逮到秦向河,最后只得发泄似的,将秦向河住的房间给砸得稀烂…… 随着爱鹿随身听九十九的定价,以及那莫名其妙的锂电池,胜华处于了绝对劣势,这时候,作为销售部经理,泥冬的作用就显得更为重要。 “这趟跑广柔,辛苦了吧,等事情结束,表叔说了,以后胜华二厂的副厂长位子,就是给你留着的,好好干!” 宋仁表现亲近的,往稍稍弯腰的泥冬肩膀上拍了拍。 其后,一边带头往不远处的金宸去,一边问,“高经理,广柔的销售情况,怎么样?” 脸色本就有些憔悴的泥冬,闻声,不由苦笑一声,“和高海的差不多,第一、二天,吸引了很多顾客,但从爱鹿宣传开后,顾客都跑去了爱鹿那边。” 宋仁从看到泥冬,见其一副打蔫样子,就大概猜到结果了,但他仍不死心的问,“广柔、高海,那么多有钱人,还能看得上眼这九十九块的随身听?” “实在有经济实力,直接买日本产的了,而实力一般的,谁又会嫌东西便宜呢。” “活该这些人穷,有好东西不知道用,只是多花三百块而已。”宋仁忿忿不平,“爱鹿那随身听跟个破烂一样,又不能录音,又不用自动翻带……” 等宋仁数落长长一串的骂完,泥冬想是才记起,往身后跟着的刘大胖三人微笑下示意。 后又回过头,接着道。 “价格上,其实差了三百块,加上我们随身听的性能齐全,又是线控耳机这个大卖点,其实,是吸引一部分特地目标顾客的。但爱鹿用的这种限购销售手法,吸引了所有人注意,就算想购买胜华随身听的,听电视、电台都在报道爱鹿,身边人都到处在谈,也会犹豫。” 说到,带着颓色的泥冬,忽然眼睛晶亮的抬起头,“而且,越是抢不到,就越是关注越是想要买。这个销售手法,太厉害了,我猜,应该是秦向河搞出来的。” 听泥冬话语里,带着些对秦向河的推崇,宋仁心中不快,皱眉问,“那我们现在,也学爱鹿电子,也限购,每个地方,一天就限一百台,比爱鹿控制的还严!” “晚了。要是胜华一开始也采用这销售策略,至少不会现在这么被动……” 泥冬本想给宋仁,解释下最近琢磨的爱鹿随身听销售手段,可看对方一副烦躁且不耐烦的样子,他还是打住了。 知道,这些也只有张建豪才感兴趣。 宋仁听此,郁闷的想打人,明明胜华产品那么好,却被性能简陋的爱鹿电子给逼到墙角,他也骂那些顾客贱皮子,每天就那么点数量,故意吊着大家,却还整天的过去排队抢购,还以抢购到了为荣…… 他正闷头往前走着,肩膀忽被人从后面轻捅行了下,转头,见是刘大胖,刚要开骂,却见狗东西往前面使劲努嘴,他诧异的顺着看去,见,竟是他大姐从金宸大酒店方向款款走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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