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四点。 如愿以偿吃了芝麻盐花卷的秦向河,和林四丫离开唐家。 锂电池工厂的选址,其实,在和索尼商谈合作时,就基本确定下来了。 之所以没公布,就像对唐爸爸唐妈妈说的那样。 他打算拖上一、两个月,再正式宣布,相信,唐爸爸唐妈妈会替他保密的。 另外,又拜托唐爸爸,给帮忙整理一份国内各大城市经济状况资料。 这年代不是后世,不仅通信落后,信息也不怎么流通,缺乏各种专业数据统计。 除他这几年经常跑的城市,若想了解情况,则需要唐爸爸唐妈妈这种获得第一手资料的专业人士。 皇冠车开出中海大学。 看马路对面有家卤味店挤满人,秦向河不禁想到上次来,唐怡给吃的百味鸡和卤牛肉。 那天走时,因唐妈妈误会,他觉得有些尴尬,后就忘记将卤菜带着。 此刻。 见店外顾客不是不多,便想排队买点。 记得唐怡说过,这家的百味鸡和猪蹄做得最好吃。 猪蹄他都还没尝过的。 百味鸡的味道,倒是超乎意料的好吃。 哪知,在外面排了半天队,见前面拥挤的人始终没少。 最后还是林四丫从车里下来,直接冲进人群。 等在挤出来,手中拎了几大袋子的卤菜。 是真正意义上的“大”! 迎着周围的视线,他忙招呼林四丫赶紧上车。 这傻丫头,他是说过多卖点。 两人路上吃一点,顺便,再带回茅塘给大宝和妞妞,以及爹娘大哥大嫂也都尝尝。 结果。 林四丫拎出来的,怕是一起有几十斤。 这不是把人店里卤菜给包圆了吧! 经过这一出,时间又晚了点。 海沙到宿阳有点远,一路上,也没适合的地方吃饭。 而只吃这些卤菜,肯定齁咸。 早知道从唐家带点花卷了。 这时吃晚饭,过后,肯定天快黑了。 左右,回茅塘要半夜了,再迟一点晚一点,也没什么区别。 遂让林四丫开车去河东步行街。 打算,去看看白云广场河东分店,再在那边找地方吃饭,然后再启程回茅塘。 …… 河东。 步行街。 “……每当我找不到存在的意义,每当我迷失这黑夜里。哦~哦~夜空中最亮的星,给我相信的勇气,指引我靠近你……” 听大街两边,到处播放的歌,宋仁烦躁不已。 有没有人能管管! 这破歌,有什么好听的。 在燕京是这样,回来火车上,也有人一直放,海沙这更是铺天盖地。 回来这几天,只要出门。 要么是在放《最炫民族风》,要么就是放这首《夜空中最亮的星》,听得耳朵都起茧了。 尤其最后这首! 每次听到,都会想起二十四号晚上,去体育馆参加爱鹿发布会的情形。 特别是最后姓秦的那副小人得志嘴脸。 还什么对等送礼物,那几台爱鹿随身听,一出门他就丢水沟里了。 他发誓。 要是打得过秦向河,当时,自己肯定把对方狗头给打爆。 太他妈欺负人! 不过。 这首歌虽然经常勾起惨痛回忆,但不得不承认,那个小明星孙晴,还是满有料的。 亮闪闪紧贴着的束身长裙,将凹凸有致身材,衬映得一览无遗,再加一副清纯甜美脸庞,直让人馋得流口水。 念及此,宋仁不禁大骂曹波和小孟两个没用的东西,竟让孙阳给跟踪识破了。 否则,等孙阳入套。 孙晴为前途,为宝贝弟弟,还不是任他拿捏。 到时候。 嘿嘿~ 还不是他想怎样就怎样…… “宋公子,要吃烧饼吗?前面就是金宸了。” 突然,一个黑影闯入眼帘, 挡住了旁边店里,正播放爱鹿那场发布会现场演出的电视机。 看清面前变清晰的鞋拔子胖脸,宋仁一阵反胃。 随即,一抹嘴角口水,抬脚就将嘴快笑歪的刘大胖给踢开,“滚蛋,一边去!” 人虽然踢开了,然,但店里一位吃肠粉的顾客,却将电视频道给换了。 只见,这频道是在放新闻,报道着今天亚运会几场比赛的结果。 刚报道完,新闻又转到锂电池上。 呸~ 《夜空中最亮的星》歌曲,好歹还能让他臆想下孙晴。 而这锂电池,只能让他回忆起秦向河得意洋洋的画面! 他至今都不明白,再是锂电池,也不过是电池而已,楚湖都有一家电池厂的,怎么就成了“为国争光”了,而且,这电池还死贵,要不是随身听,爱鹿根本不会采用。 话说回来,得知爱鹿会使用新技术的锂电池,胜华也紧急赴日本去和索尼谈合作。 哪知道,秦向河那么阴险狡诈,竟然研发锂电池的研究所,就是爱鹿之前收购了的,即使现在,也是稳稳的第二大股东,据称,每售出一个锂电池,都有一份什么专利钱到椿山谷账户上,而作为研究所的第二大股东,爱鹿电子基本上坐到了躺着挣钱,还是锂电池买的越多,就挣的越多,一想到这种挣钱办法,他简直红眼病都要犯了。 想着,以后是不是也往日本跑一跑,胜华也算有点积蓄,又不是收购不起研究所,也搞一两个,万一和这椿山谷研究所一样呢,岂不是发达了。 不过,现在看着爱鹿电子是赚大发了,可据表叔打探来的消息,锦湖以注册了一家香港公司收购椿山谷,前后投进了两千万左右吧,还差点打了水漂,得亏比索尼旗下的大研究所先一步研发成功,否则,锦湖这个钱就是白花了! 等等。 胜华若砸钱也收购研究所,可万一研究不出东西怎么办…… 宋仁十分的苦恼,觉得一堆金山银山就在眼前,可是,就是到达不了。 正心烦着,瞅见一旁刘大胖脸上还挂着笑意,他带助跑的,上去就将这狗东西踹了个趔趄。 随即,也照一脸喜色的张余和壮实表弟,都赏了一脚! “笑笑笑,笑个屁呀笑!不就是赢了三千多块钱,要不要一天到晚的笑,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怎么亏待你们了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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