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桂云将二舅带来的蛇皮袋,拎进屋,又将里面玉米苞放好。 听到外面动静,闻声走出院子。 当看到是唐教授一家,连忙招呼。 恰巧,秦开胜也从嘎子家出来,瞧家里来了客人,还是贵客,手中烟袋锅往鞋底下一磕,便急急走来。 一堆人边往坡上走,边寒暄着。 孙晴跟着唐怡上前打完招呼,又退到后面。 兰姐则不顾孙晴使眼色,迟疑的问,“秦厂长,听你意思,没邀请别的明星吗?那……” 这事要弄清楚。 最近因陈明明突然上位,被取消了不少商演和片约,她已经被搞得紧张兮兮了。 作为经纪人,尤其是在香港拍戏那阵。 那些经纪人助理啥的凑一起聊天,什么大老板爱捧新人,什么新人胜旧人,什么见异思迁的桥段,可不要听得太多。 心思单纯的小晴,哪知这其中厉害,更不晓得其中凶险。 那个陈明明,多年轻啊,又娇小可人的。 关键,嘴巴甜,在姓秦的跟前还会撒娇装乖巧。 反观小晴,根本不懂“虚与委蛇”,更不会哄人开心。 不是她看得紧,这丫头傻得,都有陷进去的可能! “向河说,研发中心是厂里大事,但也不需宣传的人尽皆知,性质不同。开始也没打算请什么明星来演出,请也是请唐叔、沈阿姨这样的知识分子。” 秦广山似看出兰姐挂在脸上的心思。 他接着说道,“至于将孙小姐列入嘉宾名单,只因孙小姐是鹿白十三香的代言人。换句话说,算是咱们厂自己人,呵呵,这么说,孙小姐不会介意吧。” “不会不会。”兰姐连忙摇手,语气热络的道,“这话在理!我们和鹿白十三香,可不就一家人嘛!” 孙晴在旁张张嘴,最后也没出声。 知道话是这个意思,但听起来,总觉得怪怪的。 秦广山迎着兰姐穷根究底的目光,继续说,“是后来,向河将孙小姐名字划掉的!” “什么!” 兰姐脱口惊呼。 看吧,姓秦的果然是朝秦暮楚。 以前对小晴是多么关照有加。 现在可倒好! 定是看上了那个新签约的陈明明,明显,就是新人胜旧人啊! 孙晴眸子微微一暗。 虽然不相信,但最近被兰姐在耳边嘀咕太多,如今又听秦广山这般说。 一时间,心中闷闷的。 “你们别误会!” 秦广山说着,看爹娘领着唐教授一家进院子,也对孙晴和兰姐比划了下。 而后,边往前走,边笑声,“向河说,孙小姐最近从香港跑去高海参加白云广场汇演,后又急急回香港接着拍戏。等拍完戏,又匆匆来海沙参加《全民好声音》录制。这期间,还参加一场爱鹿电子的路演,是不是?” “对。,是在原州。那天,小晴刚好发高烧,可是带病去给公司宣传的。” 兰姐努力突出着孙晴对公司的尽心尽力。 这也不完全是夸大其词。 那天去原州,孙晴确实得了感冒,只远没她说的如此严重。 说完,她忙暗暗拉住想要澄清的孙晴。 这傻丫头。 一点不知道搏表现! 秦广山闻此,关心的问候下。 又道,“向河说孙小姐这段时间行程繁重,等等,还要去拍爱鹿电子的新广告,好像还要录什么新广告曲。所以才从名单上划掉,没让人去邀请,说让孙小姐多休息休息,调整好状态。” 兰姐悬着一颗心,终于落地。 原来,是因这个才没邀请小晴的。 昨天听到这事时,她可是吓得头皮发麻。 更听清。 姓秦的这次真没忘事,听这意思,新广告和新广告曲,估计会很快出来。 孙晴此刻,心神则全放在那句“孙小姐这段时间行程繁重”上。 待发现跟着迈进院子大门。 一颗心“怦怦”的,几乎要跳出来。 忽地,脑袋撞到了唐怡肩膀上。 她抬头,见前面唐爸爸唐妈妈,以及唐怡,全都惊讶的回过头。 孙晴紧张的脚步一顿,下意识往脸上摸了摸。 难道,刚才恍恍惚惚的,自己说了什么? 下一秒,就发现,大家是在看向边上的秦广山。 牵着大宝小手的唐爸爸,刚刚当秦向河在屋里,又或有事去厂里了。 进了院子,却听大宝说秦向河不在家。 他诧然的问,“广山,向河不在茅塘吗?” 王桂云插话回道,“向河没走你们那边吗。哦,可能是这次比较急吧。” “向河去哪了?”唐妈妈也很好奇。 照理说,秦向河上次去高海,待了不少天,前不久才回来。 鹿白的研发中心大楼剪彩,从秦向河两次邀请,便知有多看重。 当然,这个看重,可不光是商业上。 且,按秦向河性格,即使不管大楼剪彩,也应该会顾及大宝啊。 要知道,再三、四天大宝就开学了。 秦向河一向极为看重俩孩子,开学,算是孩子的大事。 这时候,怎么可能还会跑出去。 “去南宁了。”秦开胜对唐爸爸唐妈妈道,“说是南宁的收音机厂出了点事,那边人处理不好,着急忙慌的打电话喊向河过去。” “……” 秦广山扫一眼爹娘,又看看前面两个小家伙。 随后,他也附声,“对。南宁那边厂里有点事,向河过去处理。” 不过,一旁唐怡和孙晴都敏锐察觉到,秦广山说这话时对家人的避讳,以及表情滑过的一丝不自然。 一行人进屋里。 刘美玲闻声从隔壁过来,帮忙招呼着。 只是看她大着肚子,都不敢劳烦。 最后,是秦广山给倒茶。 因为是凉茶,所以,就由着两个爱表现的小家伙,给众人一一的端到面前。 而得到夸奖后,妞妞小腿跑的更欢了。 之后,她还进屋里,拿了许多自己爱吃的糖果饼干之类零食。 可东西太多,拿不下,就用身上衣服兜着,将小肚皮都露了出来。 惹得唐妈妈是又怜又爱的,抱着紧亲了好一阵,她眼神则带着些幽怨的瞥向唐怡。 当初,妞妞可差点成了自己外孙女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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