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广山听唐爸爸夸赞,与有荣焉的笑笑。 在他心中,弟弟远比唐爸爸口中的,还要优秀。 只是作为亲兄弟,不好向外人夸。 否则,岂不是有王婆卖瓜之嫌。 这时。 他才注意到,外围还有个警惕望向四周的三十多岁女人。 先前过来,没太留意,对方又戴着帽子站在车尾箱后,当是唐爸爸身体不好,从哪请来的跟车司机之类。 此刻方才看清是孙晴的经纪人兰姐。 秦广山回头,温声的招呼,“兰姐,不好意思,刚才没看见你。” “秦厂长客气了,是我刚才看你们聊天,没敢打扰。” 兰姐忙脱下帽子,满脸笑容的应声。 认识面前这浓眉大眼、长相忠厚老实的男人,是秦向河大哥。 也是鹿白十三香的负责人。 之前,因为孙晴的广告和宣传事宜,曾打过几次交道,只是不太熟。 兰姐马上又道,“《全民好声音》导师赛阶段,录制结束了,这两天休息。听说鹿白的研发中心大楼要办剪彩仪式,刚好,唐小姐来这,小晴就跟过来看看。哦,有需要的话,小晴明天可以上台的。” “……” 孙晴有心拦住话。 毕竟,她来茅塘,出发点真不是为这个。 再说了,人家都没打算邀请,她只是纯粹的跟唐怡来玩玩,顺便,看一看秦老板从小长大的地方。 从汽车进长溪县,她就有些惊讶了。 发现这县城,比她老家繁荣多了。 道路宽广平整,沿街商铺也很多。 更瞩目的,是路上到处是车。 后才知道,这些车,基本都是外地来往茅塘村,从县城经过的。 出县城,往茅塘来。 发现,这哪里是什么农村,道路修的甚至比城里都好。 所经过村庄,也完全不像印象中破破烂烂样子。 特别是接近茅塘,那几个村子,一幢幢新盖房子,新拉起的大院,柏油路也从主道通往各村,还有大卡车不停的出入。 路两旁,是响铃不绝于耳的自行车,时不时,也会有摩托车擦身而过。 至于运货的一辆辆大卡车,一路上,就没有在视野里断过。 待进了茅塘,且不说村东头那耸立的四层高大楼,以及旁边两座看起来望不到边际的工厂。 单说茅塘村里的路和房子,还有设立的一些据说是活动区的地方,就让她大开眼界。 也刷新了对农村的认知。 还从唐爸爸和唐妈妈口中,听到了起初茅塘村的模样。 以及工厂建起后,给茅塘以及周边各村,带来的巨大变化。 更听到。 ==============修稿中,请半个小时后再看,见谅!!! 当初在人工成本以及运输成本考虑下,将茅塘搬去县城或市里,能创造更多利润。 而周边几个村子,鼠目寸光,为了一点小钱,也对工厂诸多为难,甚至还拦路设卡收什么过路费。 放在一般人身上,早就一气之下把工厂搬走了,何况搬走后,钱挣得更多。 但秦向河却力排众议,坚持将厂子留在茅塘。 于是,才有了茅塘村的今天,以及周边这些村子的好日子,可以说,茅塘村的工厂,改变了整个县城千千万万人的生活。 当然了,对那些之前使绊子的人,秦向河也不是一味妥协忍让,而是对其斗智斗勇。 都不用唐爸爸说结果。 孙晴也能确定,笑到最后赢了的人,一定是她的秦老板! 不对、不对! 她意思,是她钦佩的秦老板。 当听唐爸爸唐妈妈说了这些,她觉得,外面即使有将公司开得更大,或是更为成功,但也都远远不及秦老板。 只有秦老板,才会如此不计较,宁愿舍弃公司一些利润,也要帮身边的人过上好日子…… “小晴?!” 胳膊被轻轻拉了一下,孙晴转脸,见兰姐诧异的暗暗冲前方示意。 她又回头,见秦广山正微笑看来着。 这才反应过来,接上兰姐的话,连忙道,“哦,我在想,明天剪彩有什么能帮得上忙的!” 兰姐也给往回兜的说,“对,秦厂长,有需要的地方,尽管吩咐。” “孙小姐这么说的话,那我就不客气了。你作为鹿白十三香代言人,能上台一同剪彩的话,最好不过。” 秦广山领着大家继续往坡上去,先前兰姐说完,见孙晴怔住,还当是对方不太乐意呢。 他随后又迟疑的道,“如果可以的话,也想请孙小姐上台唱两首歌可以吧,我们厂里,全是周围农村的,从没见过大明星,都知道你是咱们的广告代言人,还都没亲眼看过呢,很多人,也都是歌迷影迷的。” 孙晴当即就答应下来,“嗯,没问题。” 秦广山接着又笑声解释,“知道你回海沙,在《全民好声音》里当导师录节目。哦,对了,这个大赛,不光我们厂,连村里,几乎都家家都看,很多,还给你队伍的选手寄信投票了的。” “那可不,我们中海大学,最近不论学生老师,聊得最多的,就是这比赛,都猜哪个导师队伍最终能赢。当然,绝大部分,都是支持我们楚湖走出来的这个大明星。” “呵呵,谢谢。” 孙晴忍不住笑起来。 最近,陈明明一首《最炫民族风》红遍大江南北,但《全民好声音》更红,只是类型不同而已,至于支持选手的投票信,每期都快堆成了山,电视台和百景公司不得不专门成立一个投票统计部门。 秦广山则接着道,“研发中心投入使用,对鹿白公司,以及咱们茅塘、马村这些,可都是天大的事,你又是咱们产品的代言人,还是大家喜欢的大明星,当初拟定剪彩嘉宾名单时,你可是第一个写上去的。” 孙晴闻声,下意识往兰姐瞅去。 看吧,昨晚电话里听说这事时,兰姐揪心的不得了,觉得鹿白十三香那么大事,若是人在香港、高海就不说了,只是没多远的省城,竟然都没邀请,甚至猜疑,鹿白十三香是不是想换代言人。 更是挂了电话都托人四处打听,看看陈明明在海沙录完节目后,是回高海了,还是去茅塘了。 今天执意要跟来,一方面是担心她安全,另一方面,也这个缘故,想来茅塘看个究竟。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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