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啊,表叔。” 宋仁觉得张建豪没明白他意思。 遂解释道,“这首歌那么红,又是个新人,我们不是下个月就发布随身听吗。干脆,请来,做我们宣传人……哦,叫代言人,是吧!” “……” 张建豪沉呃。 对于产品宣传上,他承认,最佩服的就是秦向河。 故此,联荣旗下的公司,不少都开始跟着锦湖有样学样。 就拿胜华电子来说。 广告上也进行占比巨大的投入,又请明星做形象宣传,并给产品拍摄优质广告等等。 胜华电子收音机,一开始只是广告,并没有形象代言人。 是前阵子,才在他推荐下,才选了李珊担任的品牌代言。 所拍摄的广告,也在这个月登上了大电视台。 也因此,一度被拿来和孙晴的爱鹿电子广告做对比。 许是拍摄文案,以及缺少背景歌曲的缘故,胜华这边显得稍有些差强人意。 对即将发布的随身听,打算还沿用李珊做代言人。 毕竟广告已经打出去了,公司形象也立起了。 贸然换人,可能反而会减弱宣传效果。 此刻。 听宋仁提议,他不免有些心动。 这也是之前所忽略的。 倘若有一首歌,如爱鹿电子那个乱哼哼的歌一样火。 或是像《渴望》、《笑红尘》这样,定给产品带来更好宣传。 李珊的广告之所以被比下去,不就是缺了一首能流行的歌曲吗。 然而。 这样一来,就要换掉李珊这个代言人才行…… 李珊这时瞅了下宋仁,语气淡然的插话,“宋公子,你这主意可打晚了。” 宋仁听这语气,立刻反应过来。 暗想,这事反正是表叔拿主意,他犯不着得罪一个能吹枕头风的人。 要知道,阮宁和表叔已经闹掰了。 以后表叔李珊会怎样,还真有点说不定。 宋仁立刻堆出笑容,道,“姗姗姐,你误会了,高经理可经常夸你的,说自从你代言后,我们收音机销量,都多了好几成。我意思,也不定非要陈明明当这代言人,主要,是用她的歌。”biqubao.com “小仁,我也没别意思。若是真对胜华电子好,换个代言人,我也无所谓的。” 李珊顺势找个台阶下。 瞧张建豪疑惑望来,她接着道。 “你们不是圈里人,不清楚。这陈明明,在白云广场开业前,就签约了万宝娱乐。据说这首《最炫民族风》,也是公司为她这个新人量身打造的。为推她,破例给安排到了这么重要的汇演。那也是她第一次登台。” “什么~!” 宋仁惊呆了。 同时也恍悟。 怪不得以前听都没听过陈明明这名字,却突然在群星云集的开业舞台上演出,还一而再的返场。 原来是万宝娱乐的。 他当然清楚万宝娱乐是谁开的。 更知道,那个孙晴也同属于万宝娱乐。 张建豪则有些惋惜。 《最炫民族风》这首歌,如今真的非常火。 这还仅仅只是半个月时间。 假以时日,都不知这首歌能火到什么程度。 同样的有些纳闷,爱鹿电子选孙晴做代言人,为公司形象的辨识度,不换代言,能理解。 可费那么大劲,捧出陈明明,却没做后续安排,岂不是太浪费。 既然万宝娱乐对这首歌如此有信心,为什么不给孙晴来唱。 到时,孙晴靠这首歌代言爱鹿电子随身听,想必,多少能给胜华带来一些麻烦。 当然了。 他认为,最后决定胜负的,还是产品。 宋仁之后听张建豪说,爱鹿电子并没换代言人,甚至连广告都还没有开始拍,他暂时放下心来。 心知,从阮宁告诉过那些消息后。 表叔就立刻派人,一边盯着爱鹿电子,一边盯着燕京的兴顺电子。 单论进度,他觉得,胜华电子还要更快些。 不过。 表叔说了,下个月尽量和兴顺电子,撞到一起发布产品。 这样,也是对胜华随身听的信任。 并对外界发布信号,表明,胜华电子并不惧兴顺这个半路出家的。 至于爱鹿那边,打听到的消息比较少。 若不是早前,阮宁拿这些消息来做交易,他们甚至都不知道爱鹿在偷摸搞小动作。 与此同时。 对阮宁的狡诈狠辣,他也有了更深了解,还暗自庆幸表叔和其闹掰了。 否则,以后真成为表舅妈,他都怀疑,怎么被阴死都不知道。 更有点怀疑,表叔能不能一直压制住阮宁不出幺蛾子。 这女人,太吓人! 之前还一副要和秦向河联手对抗联荣集团,对抗表叔。 可为了宁园,转脸就把秦向河给卖了。 顺带,还将周斌也给出卖了。 亏周斌在燕京和阮宁一起合作搞宁园分店。 为了自己利益,这女人简直是不择手段! 宋仁决定,以后再看到阮宁,就躲得远远的。 秦向河这么阴险的人,都栽沟里了,更别说他! 既然《最炫民族风》和那个冉冉升起的新人歌星,都属于万宝娱乐,宋仁也就没了再谈下去的欲望。 连窗外最近特爱听的歌,也变得有些索然无味。 随后,便将话题转向别处。 “表叔,白云的高海分店,促销期过去,现在客流量怎么样了?” 张建豪刚拿起筷子,又是一滞。 摇头道,“秦向河眼光确实独到。联荣和百安的市场部,都觉得,一亿两三千万,基本上是现在百货市场的极限了。可秦向河,在海沙只有一家三、四千万的店,竟敢一下子投那么大手笔,还是在新世纪商厦,被易联大百货和百安百货夹在中间位置。” 宋仁默然。 谈起秦向河的眼光,屋里在坐的,他应该最有“经验”。 从宋记五香粉,到宋记百货。 若不是表叔给出主意,他和周斌以及木村小鬼子,搞起这胜华电子,宋记可能都不复存在了。 眼下,受高海白云广场开业影响,米巷立交桥那边生意日益增高。 而胜华百货,却出现亏损苗头,不得不考虑结业…… 忽地。 包厢门被敲响。 随着应声,刘大胖推开门,“宋公子,曹波带那个孙阳来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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