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 孙阳一拍脑门,恍然的说,“姐,你不问,我都差点忘了!” 孙晴问,“到底什么事?” 孙阳刚要开口,下意识又往广场方向扫了眼,继而,视线停在一旁的小彩身上。 “啊,哦。” 以前,小彩就听兰姐偶尔提过,晴姐的弟弟很败家。 正支着耳朵在旁听,忽见目光盯来。 她愣了愣,才明白过来。 主要,孙阳的眼神,再直白不过。 小彩冲不远处的停车场出入口一指,转对孙晴说,“晴姐,我去那边等伟娜,车上来了,我立刻喊你。” “好。你去吧,我没事的。” 这个侧边小停车场,并排停着货车、中巴的好几辆,刚好挡着马路和行道的视线。 何况,离停车场入口也不远,就算出什么状况,小彩也能及时赶到。 再者了,她弟弟在这呢! 话虽如此,孙晴还是领着弟弟,往中巴车又靠近一些,追问,“什么事,这么神神秘秘的。” “姐,我上上月,在海沙找了个工作,你知道吧。” “在海沙?”孙晴着实的意外。 早前通电话,听爸妈说弟弟在城里上班,没想到,是去了省城。 “那很好啊,你就好好在那做。我以后会去海沙经常录节目,就是那个《全民好声音》,到时,可以常去看你!” 听提到《全民好声音》,孙阳目露深深遗憾。 瞧孙晴不解望来,他道,“《全民好声音》我本来也想去报名的。可爸妈说,怕影响到你,非不让。不然,我以后可能也会像你一样,成为大明星。” 孙晴眼皮跳了跳。 弟弟虽然从小就爱唱歌,但基本是找不着调的。 她怀疑,爸妈找这个理由,是不是不想弟弟受打击。 “呃……可能吧。毕竟我是节目的导师,筛选赛还好,要是进了决赛,你和我是姐弟关系,肯定会被人诟病的。” “是啊,真是太可惜了。” 孙阳深为惋惜,重重叹息了声。 旋而,他又高兴说,“还好,我对唱歌不是太喜欢。对了,省城工作,我已经辞了。” “啊?!” 孙晴被这转折,弄的有点蒙。 上个月爸妈还夸弟弟工作认真辛苦来着。 她很是不解,“你为什么辞职?” 孙阳回道,“我发现,自己根本不是给人打工的料!我们县里那个算命的半日仙,说了,我以后,只能当老板!” 孙晴有些跟不上弟弟的脑回路,迟疑的问,“什么意思?” “姐,我和朋友找到一个大老板,人家在省城,开了好几个大公司。他愿意出钱,和我们一起搞个大服装城,卖的衣服,就专门从国外进口。” 聊到这,孙阳兴奋的道,“你想想,《全民好声音》举办比赛,有多少人往海沙跑。其中,有那么多明星、大老板什么的,服装城开的越大,越挣钱。另外,再建个制衣厂,慢慢做自己的牌子……反正,人大老板说的头头是道,一听就有大赚头!” “?” 孙晴觉得,这路数,好像有点熟。 “……姐,姐!到底怎么样?” 听到连声叫喊,孙晴醒神,“啊,说什么?” 孙阳有点不满姐姐的走神,又重复一边刚刚的话。 “现在就是说,只要各拿一笔钱出来投资,马上就能做老板。以后,就躺家里,净等着数钱就行了。” 孙阳越说越亢奋。 他大手一挥,高声道,“姐,你在海沙看了没有,服装店太挣钱了。现在人,手里有了点钱,都舍得花。到时,咱们最大的服装城就开在步行街那块。等开业,你可以去给我们宣传的吧……” “等等!” 孙晴打断弟弟的无限畅想。 反应过来,弟弟这次跑来高海所谓的“看她”,到底为什么了。 她问,“既然那么好挣钱,人大老板,还用着你们投资?” “你不知道!人大老板最近刚好投什么新项目,这才临时凑不出那么多钱。不然,那么挣钱的好路子,谁傻得喊别人。” 孙阳说着说着,眉头皱成了川字。 “姐,你不会是怀疑我眼光吧,还是说,你不相信我的能力!” “……” 孙晴犹豫,终还是没打击弟弟的积极性。 照爸妈所说的,因之前接二连三事,弟弟在家里一直提不上劲,这好不容易才缓过来。 她问,“爸妈知道这事吗?” 孙阳满不在乎的一摇头,“告诉他们做什么,只会跟着瞎咋呼。而且,他们也没有钱!” “——”孙晴。 她又想,若只简单的投一点钱,能让弟弟收收心,也还好,“你们每人要投多少?” “也没多少。大头是那个大老板出,另外一半,就由我和我朋友投。店面、铺货、人工,加上建一家制衣厂,零零总总,也就三百多万。我和朋友再对半劈,只要每人拿出九十万就行。” 孙晴大吃一惊,声音都快变调了,“多少?” “九十万啊。” 孙阳说完,见孙晴不吭声,他立刻疑声,“姐,你不会是,不支持我做老板吧?” “我当然支持你做老板。只是,九十万,这也……” 孙阳立刻开心的拦过话,“姐,我就知道,你对我最好!放心,我以后挣了大钱,不会忘了你的。到那时,你也不用到处跑了,就和爸妈坐家里,净等着享福就行了……” 每人出个十来万,孙晴或许会考虑,权当让弟弟去锻炼一下。 没想,竟然一下子要九十万。 这数目也太大了! 亏她现在有了点名气,否则,就这个数字,想都不敢想! 她迟疑的打断弟弟,“不是,我是说,九十万也太多了。你从没做过生意,更接触过服装这行,毕业后,你甚至都没怎么工作……” “姐!我看你不是觉得我没经验!你是舍不得钱吧!” 孙阳瞅了瞅,带着愤慨嚷嚷。 “别告诉我,你没有。上月我听爸妈聊天时说了,你这次去香港拍戏,光片酬就有一百万。我又不全要,就九十万。大不了,以后挣了钱,我双倍还给你,这还不行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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