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给我打过电话?怎么兰姐没告诉我!” 孙晴诧异。 随着工作越来越忙,她回家次数变少,就连打电话时间也减少许多。 就如兰姐所说的。 她行程太紧张,不是在拍戏,就是赶商演通告。 再不然,就是参加各种电视台、电台栏目录制。 所以,家里没什么事,一般也不会给她打电话联系。 但只要打来电话了,就说明比较重要,兰姐照理会第一时间通知她的。 “呵~我一猜,就知道是这样!” 孙阳脸色缓和了些。 带着点阴阳怪气的说,“从上个月,我就一直打电话给你,兰姐总说没空没空,到后面,电话都打不通了!前几天看新闻,说你从香港回来,我又给兰姐打传呼,她说你回来办点事,马上就得再去香港。” 孙晴不解,“兰姐真是这么讲的?” 听弟弟如此说,这些天,应该给打了好多次电话,但兰姐一次都没告诉她。 忽然记起。 最近这些天,尤其是回高海的前后。 不论是在香港那边的大哥大,还是到高海后的bp机,都有很多电话打进来。 兰姐每次都有意避开接听,过后问询,神情都有些不自然。 她只当电话是什么事惹兰姐不开心。 如今再想想,应该就是弟弟的这些电话吧。 “对啊。亏我聪明,高海白云广场开业,都上大电视台新闻了。我一猜,你应该也要参加这个汇演晚会,我就跑来了。到这边,给兰姐打传呼,回都不回了,我又找不到你住的酒店……” 说到这,孙阳竟委屈的眼睛一红。 他带着点哽咽的道,“姐,你知道这两天我是怎么过的吗!把你送我手表卖了钱,才凑合找个又脏又臭的小旅馆住下,饭都吃不饱,只能喝稀饭吃馒头。要是再找不到你,我就得睡大马路了!” “你偷跑出来的?身上没带钱吗?” 孙晴这时才注意到,弟弟果然有些憔悴萎靡,头发也乱糟糟的,先前见到,还以为是弟弟梳的新发型呢。 从小爸妈就很娇惯弟弟。 否则,也不会之前出事,把房子三番两次的抵押给弟弟填窟窿。 按理说,弟弟若要来高海,爸妈会多给他准备钱才对。 “什么偷跑。我联系不上你,这不是担心吗,怕你有什么事,就过来看看。” 孙阳理直气壮的反驳。 随即,又解释,“出来时,我找朋友借了一千块,加上身上有点,觉得够用了。哪知,在火车上,我才睡一觉,钱包就不知什么时候被人偷了。得亏装裤子口袋里的零钱还在,到这又联系不到你,就差去街上要饭了。” 孙晴不知该怎么说这个弟弟,“你行李呢?走吧,先跟我回酒店。” “行李箱下火车时,也被人偷了。” “……” 孙晴无语。 知道火车上小偷猖獗,可被偷得这么彻底的,估计也就她这个弟弟了。 她宽慰道,“没事,钱丢了就丢了,人没事就好。” “什么人没事就好!”孙阳义愤填膺,飞快往广场方向瞅一眼,后又嚷嚷,“都怪表姐!她这是干嘛,想你和家里脱离关系啊!凭什么,她凭什么不让我联系你!” “……估计是看我最近拍戏太辛苦,兰姐想我多休息,加上香港、高海两边跑,那么多事情,她也可能是忙忘了。” 孙晴边安抚弟弟,边苦笑的给兰姐找理由。 她隐约猜得出,兰姐为什么这样做。 这两、三年,弟弟惹的事,一次比一次大,一次比一次严重,将家里祸祸的鸡犬不宁。 就说之前,她甚至拿不出多少去帮唐怡,那可是“救命钱”。 当然,她是关心则乱,忽略了唐怡是秦老板小姨子的事。 拿出的十五万全部身家,唐怡最后没收,但她也没能攒住。 没多久,弟弟惹了事,除了那还捂热的十五万,又东拼西凑点,才给解决了。 不过。 从那之后,弟弟受了教训,变乖了很多。 连爸妈都说,最近弟弟变得正干了。 好像是跟人去城里做了销售。 上月初,还发了工资,用这笔钱给爸妈买了衣服和鞋子,可是乐坏了老两口。 那天晚上,她从将军澳影视城拍完戏,刚回酒店,就接到爸妈打来的电话。 为这事,整整说了俩小时。 还称,弟弟给她也买了顶帽子,要当做生日礼物的。 孙晴说完,见弟弟仍是忿忿不平, 她上前轻拍一下,说,“好了,走咱们先回酒店。等下带你去老半斋吃好吃的。现在,大家都说,来高海不去老半斋,就白来了!” “我不去酒店了。”孙阳摇头。 见孙晴错愕看来,他说道,“我就是最近打电话看你不接,担心有事,我才特意跑来这的,看你没事,我就放心了。家那边,我还有急事呢,马上,我就立刻坐车回楚湖。” “这么着急吗?!” 孙晴疑惑的看向弟弟。 从爸妈口中,得知弟弟懂事多了。 可,这变化也太大了。 就因为电话打不通,担心,就立刻坐两、三天火车赶来看她?! 瞧孙阳真要走,孙晴虽有些不舍,但也怕耽误了弟弟的急事。 立刻转身,忙从小彩肩膀上,接过先前兰姐走时交给小彩的挎包。 拉开拉链,将钱包掏出来。 是在香港养成的习惯,兰姐常在包里,放不少现金。 果然。 孙晴将钱包里一摞现金,全拿出来,约莫有两三千左右。 然后,一把塞到弟弟手中。 扭头往汹涌人潮白云大厦看看,还是打消了念头。 “你去火车站,有经服装店,就买身衣服,几天没换了吧。还有,火车上小心,别再被人偷了。回去就把借人的钱给还了。我忙完这阵,下旬就会回楚湖,到时有空,我再回家一趟。” “哦。” 孙阳接过钱,顺手揣进兜里。 他潇洒的一甩头,“姐,那我就回去了。” “好,路上小心,在家多听爸妈的话。” 孙晴紧跟着多嘱咐一句。 完了,见弟弟嘴里说走,脚下却跟长了钉子似的。 她奇怪,“怎么,还有什么事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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