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开眼,回到老婆怀三胎的那一天_第969章 换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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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我天边,最美的云彩。让我用心把你留下来,悠悠的唱着最炫民族风……”
  听到歌声,秦向河条件反射般的抖腿。
  前世,这可是刻进国人dna里的歌,横扫大街小巷,称霸广场。
  甚至于,称这是一首,无法正常读出歌词的歌。
  察觉到自己失控,秦向河忙停住。
  下一秒,就从玻璃反光上发现,兰姐和两个录音师,以及不知何时又过来了的廖主管,乃至站他旁边的林四丫,都伴着歌声晃动脑袋。
  在这旋律动感,歌声欢快中,秦向河却渐渐皱起了眉头。
  ……
  “怎么样,这一遍怎么样?”
  听紧张问询,秦向河思索着转身。
  见孙晴已经试唱完第三遍,再次来到外间,正一脸忐忑望来着。
  对兰姐等人来说,孙晴这首歌唱得不错,极富感染力。
  听了三遍后,她们甚至都能跟着哼唱几句了。
  由此可见,这首歌推出后,掀起的流行浪潮,可能会不弱于《笑红尘》。
  但在前世听过无数遍这首歌的秦向河看来,很有问题!
  孙晴嗓音,实在太清甜。
  也因此,他后面让孙晴尽量唱的“豪迈”些。
  然,两遍之后,依旧没前世那个味道,让这首歌演绎的过于甜柔了。
  此前。
  搞定曲谱,之所以让孙晴先来试唱,就是有这顾虑。
  秦向河瞧孙晴期待模样,虽不忍,仍实话实说,“声音还是太甜。你嗓音适合唱甜歌情歌,而这首歌,声音要粗犷一些才行。”
  “……”
  孙晴低头,看向紧紧攥着的曲谱。
  当被秦向河要求,放开嗓子,唱第二遍,就觉察了一些不妥。
  到第三遍,听秦向河再次强调,她已明白问题出在哪儿了。
  一首旋律强烈的歌曲,或是说舞曲,她给演绎过于清甜,像情歌一样。
  这和唱法无关,纯粹是她嗓音不太适合。
  孙晴清楚,一首歌,要是嗓音不适合,代表着什么。
  可这是他让公司给自己作的。
  是她的歌!
  “秦老板,我,我再去试一遍,可以吗?”
  听孙晴带着些恳求意味的开口,秦向河点头。
  随后,孙晴身影再次走入录音间。
  控制台边的众人,变得沉默,气氛也有些凝重。
  尤其是兰姐,揪心的,恨不得进去替孙晴演唱。biqubao.com
  这首《最炫民族风》,起初,秦向河没准备搞出来的。
  更没打算让孙晴来唱。
  只是,计划赶不上变化。
  他在茅塘家里,就偶尔哼哼,大宝和妞妞就学会了,还唱到刘庆来耳朵里。
  而老人精刘庆来更是个显眼包。
  嘴里反复捣鼓的几句,唱遍了整个陵水镇。
  让他不得不把这首歌快点搞出来。
  也曾担心过,这首歌,孙晴能不能驾驭。
  觉得,只要能唱的凑合,就行。
  然而孙晴嗓音太清甜,三遍试唱下来,连兰姐、廖主管都听出有些违和。
  更别提,前世经过这首歌无数遍轰炸的他了。
  果不其然。
  许是有些紧张缘故,这第四遍,孙晴虽然很努力尝试改变,但结果,还没有之前唱的效果好。
  也说明,这首歌是真不适合孙晴!
  秦向河看着孙晴垂头丧气的从里间出来,也无奈摇头。
  看来,这歌只能找别人来唱了。
  要嗓音高亢,有穿透力……
  忽地。
  秦向河一愣。
  忙回头对身后廖主管吩咐一声。
  廖主管离开,片刻,又匆匆折返。
  “大老板,你找我吗?”
  应该是跑来的比较急,陈明明到屋里时,还不停喘着。
  秦向河点头,随即,将孙晴还来的曲谱递过去,“你看看这曲子,到里面熟悉下,试唱一遍。”
  “我?”陈明明难以置信。
  望着曲谱,下意识伸出手,马上,又触电般的缩回。
  她扫一样旁边灼灼目光的兰姐,接着,迟疑看向孙晴。
  早在来万宝娱乐面试前,她就搜集了尽可能多的资料。
  知道万宝娱乐前身,就是鼎鼎大名的金元文化娱乐公司,因前老板经营不善,这才转让的。
  万宝公司旗下,有万宝投资、万宝娱乐、香港万宝电影,尤其是最后一个,有着香港娱乐圈的资源,谁不眼馋,何况,从孙晴的广告和代言就不难得出,万宝公司还和鹿白十三香等大公司,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换句话,万宝娱乐前途无限啊。
  她更明白,孙晴算是被万宝一手捧出来的,也深得老板宠爱,否则,怎么会在其身上堆砌那么多资源,还给弄去香港拍电影发行歌曲,现在还靠“背景”,当上了《全民好声音》导师。
  当然,这些并不妨碍孙晴成为她的偶像,她的理想追逐目标。
  今天来公司,虽说是为借钱,但一到这,就听职员在讨论孙晴来录音室试唱的事,此刻,再迎着孙晴经纪人那噬人视线,哪还不清楚,面前这张曲谱本该属于谁的。
  “秦老板让你去,你就去试试。我嗓音,不适合这首歌。”
  孙晴努力整理好情绪,见陈明明谨小慎微模样,不禁回想起自己刚签新世纪娱乐的时候,遂上前,轻拍了拍胳膊的宽慰。
  “哦,好,好的!”
  陈明明依旧有点磕巴,看看孙晴,又看看点头示意的秦向河,接着,顶着兰姐暗暗盯来的目光,小心的接过来曲谱。
  十多分钟过去。
  等录音间里陈明明打出手势示意,录音师走到控制台前,提出其戴好耳机,便开始播放伴奏。
  “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绵绵得青山脚下花正开……”
  沉浸在音乐声中,陈明明放声高歌。
  而听到歌声后,外间所有人,包括孙晴,都是眼前一亮。
  陈明明嗓音浑厚嘹亮,唱出这首《最炫民族风》,果然孙晴那种甜柔风格不同,律动之中还带着难言的粗犷味道,和这首歌相得益彰。
  秦向河刚才,考虑这首歌换谁来唱时,突然想到了刚离开的陈明明,就是这原因,以前世那首成名曲而言,陈明明音域宽广,爆发力强,中音磁性且粗犷,正适合演唱这首歌,所以才让廖主管去楼下找陈明明。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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