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开眼,回到老婆怀三胎的那一天_第968章 以后等着发财就好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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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稿中,请半个小时候再看,见谅哈!!!
  望着陈明明捧着签名,激动的跑开。
  远处楼道口,一群脑袋影影绰绰。
  待陈明明跑近,纷纷围上去,看到手中孙晴的亲笔签名和赠言后,纷纷跃跃欲试的想要跑过来。
  不过,很快就被上楼的廖主管给赶走了。
  “你人气还蛮高的吗,刚刚在录音室,听说是你今天来试音,恨不能一分钟往外面跑三趟。”
  秦向河说着,往录音室门口,一男一女两个趴在门边的工作人员笑着指了指。
  实话说。
  秦向河在对方还没什么名气的时候,就认识了,所以,一直感觉不到“明星光环”。
  后来,随着孙晴的几部电影电视剧陆续上映,尤其是《笑傲江湖》,以及那首《笑红尘》唱响大江南北,出门在外听着周围人提到孙晴的名字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这一切提醒着他,孙晴是个大明星了。
  而公司这些职员和签约新人,不是没有见过明星。
  可得知今天孙晴来录音后,还是那么多人的围在过道外,不是廖主管先前全给撵走,这会孙晴想挤过来都有点难。
  这也让他真切体会,原来,孙晴真是个大明星。
  孙晴转脸,微笑的冲屋里那两个职员抬手打了下招呼。
  而后回过头,眼睛弯起来的道,“应该是最近《全民好声音》宣传的,上次还没注意,这次回来,一路上,到处都是节目广告,连我坐的火车,过道上都贴着导师海报。”
  这时,林四丫从楼道里过来,手中拿着一份录音带。
  昨天秦向河来万宝娱乐,知道曲谱好了后,本没那么着急的,他认为,孙晴在香港拍戏那么忙,估计要到四号才能回高海,然后接下来就是五、六、七号三天的演出,要这之后才能来试音。
  哪想昨天就在医院遇到,想着孙晴又有时间,他这两天也没什么事,就约来公司试唱,没问题的话,也能早点录制发行,说不定在《全民好声音》导师筛选赛前,还能将孙晴的名气,再推高一个层次,同时,也能随着这首歌,更好的给《全民好声音》打广告。
  昨天从医院离开。
  他就陪林四丫去特殊学校,一起看望林福。
  海沙那边,林四丫原是买了一栋带院子的小楼房,准备等以后和弟弟住那的。
  但随着林虎到来,虽说是一刀两断了,难保林虎不去骚扰。
  即便林虎现在对“翻脸”的林四丫很忌惮,可,作为他保镖的林四丫,也没法总待在林福身边,。
  于是,就委托朱红霞,将海沙的房子干脆卖掉算了,打算到高海来买房子。
  后来朱红霞要到高海筹备白云广场分店项目,又将这事转给了小玉去忙。
  前段时间,海沙的房子终于卖了个好价钱,出手了,钱也到了秦向河的账户里。
  是的,林四丫说大钱没地方放,小钱就攒着放身上,大钱就全放在秦向河这里的,由白鹿给挂着账。
  小丫头攒的这些钱,这时候,倒也够在高海市繁华地段买个房子了,小丫头也很心动。
  秦向河暂时给劝住了,打算再等等,让小丫头去甫东,选个好位置,趁现在刚开发,买个大房子,或是他帮忙“借”些钱,让她多屯上两栋,放手里,以后就等着发财就好了。
  看完林福,又一起在外面吃了晚饭。
  临别时又约定,今天下午,他没事就待在酒店里休息,林四丫则去学校带林福出来,去市里各处的玩一玩。
  等晚上,再和秦向河一起去老半斋吃饭,然后再将弟弟送去学校。
  等秦向河再次回到滨江国际酒店,已经是晚上了,这才想起,还没通知公司明天去试唱的事。
  故此,上午才推迟到十点半来录音室,就是让公司有时间将伴奏先录出来,到这,秦向河和陈明明聊天时,看廖主管没空,便让林四丫去楼上取的伴奏带。
  秦向河接过带子,转手交给旁边的录音室,让其先去准备,他则领着孙晴往里去的道,“这首歌,和你之前,风格很不同,你等下看看曲谱。”
  “好。”孙晴用力点头,跟着往里走,看着两名录音师在外间控制台忙活,还要点时间的。
  遂停下脚步,想随口的问,“对了,刚刚那个女孩子,哦,叫陈明明的,是谁?”
  秦向河粗略讲了下陈明明新签约公司,并来借钱的难处。
  说完这些,见孙晴似乎很有感触,他不由笑了笑,心知,可能是想起刚签约新世纪娱乐公司的艰难情形了。
  继而,见录音师紧张忙碌着,他又想起的,把桌上一份曲谱递过去,“给,你去录音间,先熟悉下旋律和歌词。”
  孙晴接过曲谱,走进和外面控制台有隔音玻璃墙的,录音间,中间,还有一大块玻璃窗,可以看到控制台。
  原来是公司的新人,只是有困难需要帮助,还好!
  不过,在她心里,秦老板也确是这样的人,否则,当初就不会找她做代言拍广告,并走到今天这一步了。
  压在心头的事了解,她随后就将注意全放到了曲谱。
  “《最炫民族风》?”
  孙晴有点奇怪,觉得这歌名很奇怪,“最炫”,“民族风”这两个词也比较新鲜。
  不过,有了那明明整首都“哒聆哒聆哒聆哒聆”哼唱的歌,却起一个莫名其妙的《我在那一角落患过伤风》后,对此,她也是见怪不怪了。
  跟着曲谱,轻轻哼唱一段旋律,果然和她以往的歌曲很不同,甚至和这些年流行的歌曲都有很大差别。
  但旋律极其上口,而且节奏也非常明快,似乎是一首舞曲,她还真没唱过这种风格的。
  熟悉了一会,听玻璃窗被敲响,抬头,见是控制台录音师在提醒她。
  匆匆瞥了眼站在控制台旁边往里看的那个高大身影,她戴上耳麦,走到了立式收音话筒前。
  听着极其动感的音乐传入耳朵,她随着旋律唱起来。
  “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绵绵得青山脚下花正开,什么样的节奏是最呀最摇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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