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风!我都被骗成这样了,你不安慰我也就罢了,还在这儿骂我没脑子!你你………”于玲玉很想生气,又因为秦风说她胸大,有点得意………… “我这是要骂醒你,免得你以后再做这种没脑子的事儿。”秦风是真一点也不客气:“你要是不想死,就牢牢记住,现在所有试图靠近你的人,都可能是丁慧美派去给你挖坑的人。” “另外以你的能力,能靠着点特殊手段,在张建安身边站住脚,已经算是超常发挥了,别想着做别的事情,就算要做,也要等张建安一家都玩完了,没人威胁你的小命时,再去做!” “我……我记住了!”于玲玉虽然不是多么聪明,但胜在她还算有些自知之明。 其实她女人就是被保护的太好了,嫁人前是千金大小姐,嫁人后东洲第一贵妇,一直到王家败落,都没受过一点罪,身边也全都是巴结工位她的人,所以才养成了这种没脑子的性格。 “可我还能不能活过这次,都不一定啊,就算听了你的劝,又有什么用呢!呜呜呜!”于玲玉认定了张建安不会放过自己,也看出了秦风不会赶来救自己,捂着脸哭了起来。 “放心吧,张建安奸诈的很,他甚至可能已经猜到是丁慧美在给你下套了,这么一来,他反而不会真弄死你,反倒如果我现在过去,不管是把你带走,还是正面对付张建安,都会打草惊蛇,他也会真的想弄死你!” 秦风几句话就让于玲玉停止了哭泣:“你确定他不会弄死我?” “你只是在他老婆的套路下,被人忽悠着开了家店,又没背着他偷汉子,他至于弄死你吗?我估计丁慧美整这一出,也不是要让你死,而是想离间你和张建安,然后再慢慢折腾你,一点点的弄死你。” “艹!那个死女人!怎么这么变态!?”于玲玉又怕又恨,竟骂出了一句脏话! “一个被窝里睡不出两样人,她能跟张建安过这么多年,怎么可能不变态?况且你还强了她的男人!哦对了,我们在日料店遇见过,还说了几次话,估计这事儿张建安肯定也知道了,你就说我是你儿子以前的同学。” “至于其他的,张建安一出现你就全盘承认,把你跟宁含秀怎么认识的,为啥一块开店的,全都如实告诉他,能不能引得他厌恶丁慧美,反将那女人一军,就看你的本事了!” “行了,赶紧准备准备吧。” “秦风!”于玲玉见秦风想挂电话,连忙叫了声。 “干啥?”秦风有些不耐烦,自己堂堂一个大神医,还得教人做二奶,传出去简直要让人笑掉大牙! “我,我害怕!” “你要是再不挂电话,等张建安到了你再想处理电话卡可就来不及了,到时候你会更害怕!” “好好好!我挂,我现在就挂,张建安要是真的不弄死我,我再跟你联系!” 终于挂断了电话,秦风连忙回到爸妈和胡叔那边,他们倒是也没闲着,正站在餐厅外面的落地窗前,听陶思思和刘婉婉讲着附近的高楼大厦,都是做什么的呢。 见秦风来了,便跟陶思思和刘婉婉告了生别,准备走了。 陶思思却忽然想起什么来似的,热情道:“哎,叔叔阿姨,你们下午有什么安排吗?没有的话我和婉婉带你们在附近玩一玩吧?” “对对,附近有一处古建筑群景区,里面的建筑都很漂亮的!”刘婉婉也跟着说道。 秦风和几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笑道:“我们上午已经去过那儿了。” “去过了啊!”陶思思只觉得有些可惜。 刘婉婉接着道:“那我们去附近的风俗街?里面还有表演杂耍的,还有唱戏的,演皮影的,可热闹了!” “唱戏的啊!小风,要不咱们去看看?”秦胜强是个戏迷,一下就心动了。 “我想看皮影,那玩意儿还只在电视里看过,没看过真的呢!”刘秀英也兴致勃勃的。 “胡叔你想去吗?”秦风又问胡立新。 “想去!唱戏皮影和杂耍,我都愿意看!”胡立新憨厚的笑着。 “那还等啥,咱们这就去吧!” “好嘞!” 陶思思和刘婉婉开心的在外面引路,一行人开车去了民俗街。 今天不是节假日,停车位倒也还算好找,就是秦风那辆拉风的超跑,引来了不少人的侧目。 走进民俗街,才知道刘婉婉是真的没夸张,这里面民俗表演一应俱全,别说三位老人了,就连秦风都看的津津有味,目不暇接的。 他甚至觉得,这条民俗街算是省城里,最值得他学习的一个景点了,热闹不说,还能弘扬华夏文化,就是这条街上的小吃比较少,如果是他的话,可能会加上更多适合年轻人吃的美食小吃,这样就能吸引到更多的年轻人,更有利于传播传统文化。 如果再找几个厉害的中医,在街上支摊子把脉,那就更好了! 短短几步路的功夫,秦风已经把自己想做的民俗街风格想好了! “我要在这儿听戏,你们继续逛吧!”秦胜强走到戏台子前面,就不动了。 胡立新也跟他一起,几句唱腔的功夫,就听的入了迷。 “行,我们等会在进来的街口会合,有事儿就打电话!”秦风叮嘱了一句,就和陶思思、刘婉婉一起,带老妈去了眼皮影戏的茶馆。 陶思思还很贴心的给刘秀英点了一壶茶,一桌点心。 “这些东西小风付钱哈!”刘秀英连忙叮嘱了一句:“你们年轻人估计都更喜欢杂耍,你们继续逛,不用管我,我在这儿喝着茶看皮影戏,滋润的很,等会看完了去找你们!” 刘秀英也要撵他们走,正好秦风想深入的逛逛这条街,就又叮嘱了老妈一番,才跟着陶思思和刘婉婉出了门。 长辈不在身边,这对姐妹花顿时释放自我了,俩人对视了一眼,美眸流转间,竟很有默契的一左一右,挽上了秦风的胳膊,两侧大小不一的峰子,瞬间把秦风挤在了中间,磨来,蹭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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