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成七九霸王花:踹掉新郎嫁糙汉_第558章 厂子烧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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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建军也是要面子的,他本来去正屋是啥也没有说的,但没有想到叶爷爷直接问道:“咋的,和你媳妇儿吵吵了?”
  “没有。”
  “那你抱着被子来这屋住干啥?”
  “我睡不着,换个玩境不行啊。”
  哈哈哈,叶爷爷一听直接笑了起来。
  叶建军狼狈的跑到了屋里,直接就躺在床上就睡,不过他也没睡着,在想着怎么哄着自己媳妇儿,自己在这里真的是不太好啊。
  想了无数的办法,累的不行慢慢睡着了。
  结果没有想到,刚睡着不久就有人进来了。他从炕上跳起来,看着进来的人。两个人大眼瞪起了小眼儿,叶明宇向后一看,又看了他一眼问:“这啥意思?”
  “你嫂子太闹了,我过来消停一会儿,不行吗?”
  “行行,那你往边儿上一点,我也累了。”叶明宇脱了衣服上了炕,然后躺了一会儿说:“吵架了啊,她脾气那么好,你是怎么把人气得把你赶出来的。”
  本来他是不想管的,但是两个大男人睡在一个炕上多多少少有点尴尬。再加上,叶建军那样子就在郁闷。气压都低了,他也睡的极不好。
  第二天就有点郁闷的去问赵思甜是怎么回事儿。
  赵思甜也是真的生气,直接将自己为什么生他的气说了。
  “什么,王大成逃出来了?按理说,他的精神基本上已经崩溃了,为什么还能逃出去。”
  “你把他的精神搞崩溃了?”
  赵思甜觉得很解气,有什么比自己的仇人进监狱,还精神崩溃更让人解气的。但是没有想到,他竟然逃狱了。
  叶明宇道:“是的,他是个非常自以为是的人,所以只要强行搞一搞破坏,挖掘灵魂深一些的东西,他就崩溃了。你猜,他最在意的是什么?”
  赵思甜奇怪的问:“什么?在意自己的女人跟别人跑了吗?”前世他可是最在意华正容的,所以她的女人跟人跑了,能不在意吗?
  “不是,他最在意的是你没有嫁给他,为他奉献一生。他觉得,你就应该是他的女人,跟别的男人在一起也不过是出门走一走的情况,早晚会是他的东西。”
  东西?
  赵思甜瞪大了眼睛,然后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那个傻X怎么可以这么好笑呢?我凭什么为他奉献两辈子,是不是有什么毛病。”
  “其实他就是自私过头了而已。”
  叶明宇说完之后又皱了下眉说:“这么自私的男人越狱了,却没有直接过来找你麻烦,就很奇怪。”
  “我觉得他现在只怕象暗地里的臭虫一样,说不上藏在什么地方呢。所以,我觉得没有必要躲着他,为了躲他我难道还不出门了?结果叶建军太霸道了,直接去给我请了假,还请了那么长的时间,这也太不将我当成个人了,至少要跟我商量一下啊。”
  赵思甜本来是不想说这些的,可是被他一说就忍不住了。
  叶明宇点了下头,他是个心理医生,一开始自然是要帮着赵思甜说话的。
  “我知道,他的确是有点太过自以为是了。但是我想问一下,如果他要是提前和你商量了,你会同意吗?”
  一句话把赵思甜问住了,如果他说让她请假,自己确实不会同意的。
  “你看,所以你为什么还要与他生气呢?”
  叶明宇知道他已经想通了,所以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好事儿,这两夫妻应该很快就会和好了。
  但是完全没有想到的是,对方竟然哼了一声道:“我为什么不和他生气,无论我为什么同不同意,他也是没有问我。所以,还是让他在你那睡几天吧,什么时候我消气什么时候让他回来。”
  “???不是,你……”这女人怎么可以这么不讲理呢?他现在理解什么叫女人难相处,这真的是很难相处啊,明明知道是什么意思,可还是生气。
  所以说,他突然间有点心疼起叶建军了。
  看来给别人当老公也挺难的,就让他在自己那屋多住几天吧。
  本来是想将人赶回来的,但看来如果他要是把人赶出来,那家伙就没有地方住了。
  赵思甜撇了他一眼道:“怎么了,还不许我生一段时间气了。你们男人怎么这么霸道呢。”
  “没有没有,你可以生气。生吧,别把自己气坏就行。”他转过身道:“我去想办法找一找那个王大成,最有可能是回家乡,我可以去县里看看。”
  “你还是别去了,那个男人也不知道是疯成什么样子,没准会对你不利。”
  “不会,我会小心的。”他想着转身就出去了。
  想着打电话让那边的人注意一下有没有王大成的消息,毕竟工厂对于王大成还是很熟悉的地方,没准会回去找人帮助,只要是他找那边的人,那他就能得到消息。
  到时候一报警,再抓回来那个男人就完了。
  原本只是活罪,这要抓回来至少要加一倍的年限。如果再做点什么错事儿,那就只能吃子儿,去重生了。
  哪知道他一打电话,哪知道对方竟然说工厂突然间烧起来了,他们现在正在救火呢。
  叶明宇觉得这事儿应该与王大成有关,于是就去找了叶建军和他说了这个事儿。他也不是个傻的,如果王大成真的要是疯了,那他要自己去被专门对付了怎么办?
  所以,要走也得先找家里人说一声,万一出事也好有个有给收尸。好吧,以前真的不在意这些,可是现在却有那么点欣喜。
  前世他在临死的时候还想,自己无论被撞的有多惨,只怕给收尸的人也一定觉得郁闷吧。或者,都没有人给收尸。
  这辈子不会了。
  可没有想到,叶建军并没有让他单独走,而是道:“我们一起去,也好有个照应。”
  “这怎么行,你还有家要照顾。”
  叶明宇从来都是独自去承受一切,叶建军并没有与自己有什么交集,没有必要去和自己冒险。
  叶建军道:“你在说什么混蛋话,我家里不是有个你吗?”
  叶明宇被他这么一说竟怔了一下,对啊,他们是家人。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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