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成七九霸王花:踹掉新郎嫁糙汉_第557章 王大成又惹事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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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英现在可真的是怕了那些狂热的人了,虽说对赵思甜已经没有那种悸动了,但毕竟是曾经喜欢的人,免不了会害怕,会担心。
  可是自己的妻子呢,昨天新婚夜就那样度过了。她没有一点怨言,还一直担心和鼓励他。
  做人总不好太过份的。
  他站了起来拉住她说道:“别收拾了,都回去休息一下吧,昨天都没有睡好。”
  突然来的温柔再加上沈英那张脸哪个女人不迷糊的,于是新任沈夫人就僵硬的回自己的房间了。
  婚后第二天晚上,两人才算是完成了婚礼。这一有了关系,两人的感悟就突飞猛近。
  结婚三日后回到家中,然后沈英就说要建一所大门,电动的。这样他回来之后直接打开大门把车开进去,就没有人知道他是这个家的男主人了。
  当然,这房子也要重新买的。
  不然他担心妻子的安危。
  本来想她不用工作了,这样更安全一点儿。
  但是陈院长和新婚妻子都不同意,他也只能随着两人的想法了。
  倒是赵思甜这次被刺了以后就身体非常不好,大家都觉得她可能是受了惊,一直在吃药。工作方面她虽然也会去,但是因为有沈英帮她打点,倒是不用干什么重活。甚至于趴在桌子上睡一会儿。
  就算如此,她也会觉得累。
  叶奶奶带着她去看了中医,赵思甜倒是按照时间吃药。身体整整养了好久才好一点儿,叶建军比她还紧张的多了,平时小心翼翼照顾她的身体,有时候还要陪她去上班。
  她说不用都不同意,还说着:“你知不知道,我差点就失去你了。”
  赵思甜摸着如同一只大狗似的叶建军道:“怎么可能呢,我不会有事儿的,我还要陪着你一直生活下去。”无论多少年,她都乐意。
  很快过年了,随着新年钟声敲响的那一刻,似乎一切不好的事儿都过去了。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新年第三天他们就接到一个让人震惊的消息,那就是王大成越狱了。
  听说是因为新年放鞭炮,不知道怎么的就把那边的防御设施给崩坏了。只有那么不到三分钟的功夫,王大成就越狱了。
  因为赵思甜与叶建军是和他有私人恩怨的,所以过来通知他们一下,免得他们会因此被报复。
  这下叶建军更不乐意让赵思甜去上班了,还亲自去给赵思甜请了两个月的假。
  回来之后赵思甜和他就吵了起来,不知道为什么他一向十分在意自己的想法,这次怎么就自作主张,还替她请了那么长时间的假。
  这简直就和剥夺她工作差不多了,赵思甜当然要生气了。
  不是说好了,她好不容易大学毕业,哪能什么也不干就辞职啊。再说她也没有想过要干什么自由职业呢,毕竟这份工作还轻松,还是她心里喜欢的。
  就算是两个月之后能上班,可是两个月之后他就不担心王大成了吗?
  “难道,我要为了躲那个小人一辈子,什么也不干吗?”
  “你先躲着,我想办法请人去找他,肯定把他抓住还不行吗?你先装几天病,就说之前替二哥挡的刀还没有好……”
  “这要是以为我借口啊,害得我白在家里担心了好久。”沈英一边说一边走进来,他在单位里突然间听说赵思甜请了两个月的假。一打听说是旧伤复发了,他听后就急的够呛。
  伤是替自己受的,这旧伤复发不就是上次的伤没医好吗?
  他就跑到叶家来打听情况,哪知道这一进屋就听到了两人的对话。不由得哭笑不得,原来自己想多了,这旧伤复发不过是个借口而已。
  叶建军找了个椅子让自己的二哥坐下,然后和他说了一下为什么要让赵思甜不去上班。
  “你怎么没和大哥说,让他找人查一查,总能把人查到的。弟妹,我觉得三弟的想法也是对的,那个男人对你有别的心思,你还是小心一点儿。别怪三弟帮你决定,我觉得他是被吓着了。上次因为你受伤,他只怕还没有从当时的心情脱离出来呢。”
  赵思甜本来是生气的,可是听到了沈英一说心情就顺了一些道:“这啥时候是个头儿啊,我难道还能在家躲一辈子啊。”
  叶建军道:“你在家帮着照顾孩子,还能写小说,越大哥不是一直让你写嘛,你就给他写点贝。”
  赵思甜瞪了他一眼道:“你以为那么好写啊,我不得去构思。”
  “反正你必须请假,实在不行你就去我单位工作,会计给你做。正好,家里的钱你都把着,想咋花咋花还不行吗?”
  叶建军语气不好,但他是真的着急,生怕媳妇非得坚持要去上班。到时候没有办法,他只能是跟着到她的工作单位守着。
  “你别说话,我还在生气。无论什么原因,你都不能自己做决定,你可以与我商量,不是让我去上班别人都往回赶我。”
  “好好,下次我肯定会和你商量,这样还不行吗?”
  叶建军听到媳妇儿的语气有点松动,马上就道歉,争取对方能早点原谅自己。
  “行吧,你好好在家休息,我对外也说你是因为上次的伤复发才请假的。你也别担心在家好好生活,我会与大哥一起帮你找到那个王大成。”
  “那多谢二哥。”有气也不能与沈英撒啊,他是担心过来看。
  沈英点了点头,两口子吵架他不能在这里等着。到时候这架只怕越吵越偏,还是走吧。
  他现在也是有媳妇儿的人了,知道这两口子要怎么相处了。
  等他一走,赵思甜就让叶建军去叶明宇那屋住了,一点儿也不想理他。
  叶建军有点委屈,道:“我也是为你好。”
  “我想好好写小说,你走吧,让我冷静一下。”赵思甜很淡定的又道:“还有,就是等我什么时候去上班,你什么时候回来。”
  “不是媳妇,你这个惩罚有点太严重了。”
  “出去。”赵思甜一挥手,就要把叶建军的衣服扔出去。
  他也真的没有办法,只能是带着换洗衣服出去了。这两天叶明宇不在家,他去侧屋住一下也没有什么问题。就是在爷爷奶奶那里有点难解释。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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