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成七九霸王花:踹掉新郎嫁糙汉_第534章 带钻石的表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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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思甜也没有觉得自己有多高尚,甚至觉得他说的话有点意思。有些人明知道是这样,还会骗自己,他倒是活的挺通透的。
  只是太通透了,把人性想的太灰暗了,其实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也不上太好。
  “我承认,如果叶建军前世混的啥也不是,我或许会考虑一下是不是这辈子还会和他在一起。但是,只要是他前世帮过我,把我拉出泥潭,那我这辈子就不会离开他。大不了,他不行我可以做得很好。现在,即使是没有他,我也能养一家人,你信吗?”所以就算搞垮了叶建军,他仍然也报不了什么仇。
  赵思甜又接着道:“现在,至少要让我知道你和叶建军有什么仇什么怨吧,还有你和叶家的关系。”
  “我已经说过了,我是叶建军的堂弟……”
  “不可能,叶建军的两个大伯在战时就已经牺牲了,怎么可能有什么堂弟呢。”真的是胡扯,赵思甜根本就不相信这个人的话。
  叶爷爷和叶奶奶每次提到那牺牲的两个儿子都非常的受伤,明明事情已经过去了很多年,但他们仍然不愿意提起。
  就连叶平安,说起这件事儿的时候也是非常痛苦的。
  由此可见,他们的这两个儿子是真正牺牲了的。
  他们如果真的活着,为什么不来见自己的父母,还能生出这样一个看起来有点黑暗人格的儿子呢?
  长的……
  卧艹,赵思甜刚没有细心看他的长相。
  但是现在细心一瞧,竟然发现这个男人与自己的男人还真的有点相像,但更加精致一些,一点也不糙。
  单提出眉眼,不组合在一起就真的很像,可是组到一起他就显得没有叶建军凌厉。
  这,不会是真的吧?
  “看出来了吗?我的确是叶建军的堂弟。是他三伯的儿子,当年我爸因为一些事情残了。他在醒来之后知道自己成了烈士后,就没有回家,因为怕父母伤心。可前世,他最后生了重病,在我们要回去的时候你猜叶建军做了什么?他说我们是骗子,还让人欺负我们一家。最后,我爸被害死,我为他办丧事的时候也出了车祸。”
  “那是哪年的事儿?”
  “就在你死后的第二年。”
  赵思甜抿着嘴,对眼前的男人说:“你认为他那个傻瓜会在我死后,还有心情对你进行追杀?或者是,他性格巨变,产生了反社会人格?”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对我做的一切,我要报复。而你是他这辈子最重要的人,只要是你背叛了他,那他就……”m.biqubao.com
  他还没有说完,赵思甜已经道:“我为什么要背叛他呢?”
  “因为钱。”
  叶明宇从兜里拿出了一张银行存折,然后道:“打开来看看。”
  赵思甜还真的拿到手里然后打开了,结果看到了里面竟然有将近十万块钱。
  现在这个时代,十万基本抵上过去的亿了,毕竟这个时代的人连万元户都是相当厉害的存在了,更别说是十万。
  赵思甜嘴角一抽,她和叶建军也算是没少奋斗,虽然生活一直以享受为主,并没有太过努力。而她也没有太想凭着以前的经验去创业,光顾着读书写书了。
  她以为,这时代的人怎么也挣不了太多钱。但总有另类的,比如眼前的这个,真的是另类到了极点。
  他竟然挣了十万。
  “你应该知道,这个钱数代表着什么。”
  叶明宇喝了口酒,很自在的道。
  “知道,这个钱如果我好好经营,以后亿万富翁都不在话下。”
  “所以,你可以收下,这些钱全都是你的。”
  叶明宇说道:“然后,离开叶建军,和我结婚。”
  “这就是你的报复手段?有点低俗啊。”看着挺聪明的,结果竟然会用这种办法,真的是让人大开眼界。
  可没有想到叶明宇道:“无论是不是低俗,只要有用就行了。你知不知道,那个叶建军对你有多痴情。你死后,他弄死了害你的人,然后就去出家了。哈哈,对,他那样的人还出家了。所以,我想着你要是现在就背叛他,他还有脸活着吗?”
  赵思甜将那本存折递回去,道:“不必了,你自己留着吃吧。如果我没有猜错,你现在的父亲应该还活着,没有任何事儿。那是不是应该想办法去找叶家,没准能弥补前世的遗憾。到时候,就是亲戚了……”
  “你会原谅王大成吗?”
  “不会。”
  “那我为什么要原谅叶建军和叶家?”
  他的眼睛突然间血红,看来前世死之前真的非常愤怒。
  赵思甜道:“我和你不同,王大成对我确实是真实的伤害。但是,伤害你的是叶建军本人吗?你并不清楚那个人是不是他,这其中或许有误会。”
  “没有误会,我死之前亲眼看到他出现在车祸现场。”
  “我了解叶建军,相信他绝对不会对自己的亲人做这样的事儿。等一下,你当时把消息传给叶建军的时候,还有谁知道这件事儿。”
  “你不用说了,这不会认错。”
  他站了起来,看起来非常愤怒。
  赵思甜怕他突然间报复,就没有再出声,可是又有点郁闷,因为没有办法查到前世的事情啊。他非常郁闷,也不知道这话题还能不能进行下去了。
  如果是叶建军的仇人,她在门外安排的人早就准备好了,只要她离开后,这报复的行为肯定让那个人得到该有的报应。
  她已经想好了,第一步把这个工厂给整没了。
  没万万没有想到,见的人是叶建军的亲人啊。
  正犹豫的时候,他突然间对道:“我就知道你不会轻易离开他,听说你是个挺恋爱脑的女人,今日一见确实如此。”他伸手将一块表拿了出来,说道:“你看这块表,是不是叶建军的?”
  赵思甜一怔,不知道为什么他会有叶建军的表。
  然后看了一眼,发现表上竟然有一块特别闪的石头,难道是钻石吗?
  她也不是那种贪财的人,但还是很细的看那石头是什么,结果看着看着思绪就飘的很远,似乎睡着了作梦一般。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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