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成七九霸王花:踹掉新郎嫁糙汉_第533章 堂弟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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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查这件事儿,他忙了整整一天。
  回来的时候遇到了宋丽梅与越明。
  他们两个恩恩爱爱的买完东西归来,叶建军就冲宋丽梅吐槽说:“为什么这么冷的天,你们单位要让一个女人跟剧组外出,真的是好大的架子啊。之前还让你们受了委屈,我都还没找他们说道说道呢,这就把我媳妇儿支出去了。她有孩子呢,不知道吗?”
  越明道:“咱们上班的,不就得听领导的?如果不是小梅要和我结婚,只怕还要接一部戏。”
  “都结婚了还不放过?什么单位啊。”叶建军轻哼了一声,表示不满。
  可是宋丽梅在一边皱眉道:“你们两个男人在说什么啊,单位最近并没有什么活动,就算有也没有派思甜出去啊。而且,不是给我放假了吗?”
  “不对啊,你们单位没有事儿,我媳妇儿咋走了呢?”
  “这个,要不去单位问一问?”宋丽梅其实也不是太清楚这是什么情况,毕竟她真的没有听到过单位有什么新剧开始拍摄。
  叶建军一听就皱起了眉,他感觉到了不对,非常的不对。
  自己媳妇儿这是失踪了?
  这事儿相当严重,他想也不想的就直接去了电影厂,首行要知道自己媳妇是不是这边的人派出去的啊。
  但没有想到,等到了电影厂才知道自己的媳妇儿是请了假的,她根本就不是出差,而是自己走了。
  一个女人连孩子都没有陪两天去干什么了啊。
  他一下子就想到了王大成。
  虽然说他们两个是不可能有什么,但总觉得这件事儿和王大成有关。
  申请了去监狱见人,结果王大成神情都有点糊里糊涂的,看起来似乎精神都崩溃了。
  不过他听到叶建军问赵思甜就说:“怎么,她不见了吗?我告诉你,她本来就是我的,你就算得到了她的人也得不到她的心。她早晚是我的,就算你不同意也有人帮我得到她。”
  叶建军差点手撕了他,但见这人好像是疯了,就问:“你说的是什么意思,谁会帮你得到她?”
  “是我救了他,那个人一定会帮我的,你想知道他是谁?哈哈,我凭什么要告诉你。不过就是捡别人的二手货,有啥可高兴的。叶建军别人怕你我可不怕你,你就是个纸老虎,只要赵思甜向着我你就啥也不是。”
  王大成说完哈哈大笑,把叶建军恶心的瞪了他一眼说道:“你想多了,我和赵思甜的儿子都快能打酱油了,你想得到她的心做梦去吧。”
  “不可能,不可能,她可是非常爱我的,不可能离开我,你骗人,你骗我。”
  “神经病。”
  也不知道这三个字是怎么惹到他了,王大成和疯了似的扑向叶建军大声嘶喊:“我不是疯子,谁也不能说我是疯子。凭什么,凭什么你们一个个都不把我当回事儿。我明明这么优秀,她为什么不嫁我要嫁你这个糙汉痞子。她眼瞎,眼瞎。”
  “我媳妇儿,那可是眼最明的人。”叶建军从监狱中出来,知道了他媳妇儿应该是没有来过。但这王大成应该是受了什么刺激,所以才会变成眼下这种样子。
  他想了想,觉得赵思甜没准去了王大成之前主事儿的工厂。
  叶建军想明白了,给自己的爷爷奶奶打了个电话就去追媳妇了。他也不是突然间去的,而是打电话给了秦书书的后妈,知道赵思甜给她打过电话后,就马上开车去了。
  他这一路上老担心了,生怕自己的媳妇儿会遇到什么事儿。
  但没有想到的是,现在他的媳妇儿正和一个男人坐在县里最大的饭店,上面摆着许多饭菜,他们正倒了一杯酒在边吃边说。
  赵思甜皱着眉,看着这个男人最终说了一句:“王大成救过你?”
  “没有,他救的那个人还没有出来,他算是我的大哥。原本,他应该在后面几年才能出来,但是因为我的干预他这辈子只怕出不来了。”
  “哦对了,我叫叶明宇,如果轮起来,算是叶建军的堂弟。”
  “什么?”
  赵思甜一下子站了起来,她一直以为眼前这个厂长,主动来找自己的男人就是王大成前世救的那个人。但怎么也没有想到,他和叶建军竟然有关系。
  不是,他似乎还有别的意思。
  “你猜的不错,我是重生了。”
  “叶建军和你有仇?我记得我公公并没有第三个孩子,你也不是叶建设。”就看气质都知道他不是叶建设又一次重生,否则想报仇的想法会更浓烈,不会只让叶建军丢钱,只怕会让他们一家都丢命。
  那人喝了口酒道:“你还真的是淡定,我回来的第一件就调查了叶建军,发现他并没有异样,除了你似乎一切都与前世没有太多不同。只要稍微一分析,就知道只有你改变才能和前世不一样。所以,你来找我应该是以为王大成的恩人出狱了,才会来对付他?”
  赵思甜抿嘴,觉得这个男人说的没有错,他很聪明。
  可是他这么做的目地应该是报仇,她无论怎么想,都不觉得叶建军前世有什么地方得罪过这个人。
  “不提我,我只不过是个小女人,重生做的无非就是报报仇,然后追求自己的爱情罢了。那你呢,一个男人重生应该有自己的想法和报复吧?”
  赵思甜这样说,无非是想把他的想法给挖出来。
  这样面对他真的是太背动了。
  叶明宇道:“爱情?我觉得你也不一定对叶建军有多爱吧。他不过是你前世最后的选择而已。或者说,除了死你只能选择他。而这辈子,你重生后不想与那个王大成在一起,最先考虑的就是嫁给叶建军。你知道他以后有什么成就,他是你唯一的最好的选择。而你也知道他的身份,可以实现阶层跨越最快方式。所以,你毫不犹豫的选择了他。”
  赵思甜觉得这个人大概有什么心理毛病,把人性的黑暗面全部挖掘了出来。或许他看到的,也只有这些黑暗面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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