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征得到岳父岳母的认同之后就急急的拉着周淑娟来和赵思甜说了,毕竟她算是两人之间的媒人,总得要第一个告诉她才行。 可来了发现,她现在一点力气都没有了。 整个人歪在床上,也不热情的招呼他们了。还好叶建军在家,给倒了水,然后坐在一边听了他们的事儿。 周淑娟道:“你一放假就这么没劲儿,怎么上学啊。” “我以前还觉得自己上学写东西完全没有问题,现在确实有点力不从心了。”赵思甜摆了摆手,真的是有点郁闷。 周淑娟帮她摸了摸脉道:“你现在的情况还可以就是需要补一补,不然的话气血不足,以后生孩子也成问题。” 赵思甜无语的道:“我还以为自己不会孕吐呢,没有想到这都三个月了才开始,后劲还挺足的。”毫不犹豫的自己开自己的玩笑。 “要不你去大夫那里开点药吧,至少别让自己饿到打晃。”看着就让人心疼,之前还觉得她比曲娜胖一点禁折腾,但现在一看也不怎么样。 “我知道了,但是你们要结婚我都不能帮你们张罗了。要是挺着急的,到时候就让叶建军去吧,啥事儿就找他。”赵思甜摆了摆手道。 “不用了,让他在家照顾你吧。”周淑娟道:“就算是现在张罗,我们也得等到放寒假的时候再结婚。” “啥?为啥子都放寒假呀,过两天结婚就不行吗,爸妈不是都同意了。”黄征马上站起来焦急的道。 “我很忙啊,你也得为我的工作着想呀。”周淑娟一句话,就看到黄征有些不乐意了,不由得问了一句:“你就这么着急,等几天不行啊。” “不行,我可着急了,咱们最好这几天就办了。” 结果,他被周淑娟脸红的给打了一下。 她向来内敛,没有想到却碰上一个这么不要脸的男朋友。还在外人面前这么说,真的是丢尽了她的脸面。 就好像,他们有多着急结婚似的。 赵思甜这么没力气都被他们逗笑了。 “你最近有啥忙的,反正你父母已经知道了,那就早点结了贝。” “你不知道,最近感冒可严重了,医院里全是过来治病打针的病人。对了,你一个孕妇也得小心,要是有病人在的情况下你就带点口罩,还是多吃点增加营养。” 周淑娟说了几句,最后还说了两个食补的方子让她试试。她是不想试的,但是叶建军已经要去买了。 什么乌鸡汤,大补汤,来吧。 叶奶奶做汤还是有一手的,一点也不腻,还能喝得下去。就算是赵思甜再不爱吃饭也能喝几口汤。 喝了还不会吐那种。 叶建军看到之后直夸自己奶奶手艺好,叶奶奶笑着说:“我给你做了大半辈子饭,也没听你夸奖一句,就给你媳妇儿熬了两次汤,瞧把你奶奶给我夸的都快找不到北了。” 赵思甜躺在床上,笑呵呵的看着他们两个说笑。然后道:“这要是能把打自己也搬床上就好了,我有点坐不住但是可以趴着。”工作不积极,到时候不就成了咸鱼。 “不行。”叶建军马上摇头道:“现在小宝宝正在长身体的时候,你趴着不是压着他了吗?” ?? 然后他成功的得到了两个白眼。 “你也知道现在还小呢,趴一会儿也没什么你也别太紧张了呀。”叶奶奶虽然也紧张,毕竟是大重孙女啊,这要是有点啥事儿那她一定后悔死。 可是,这个孙子就更加紧张了,一惊一诈的,还挺吓人。 叶建军考虑了一下道:“那就打一会儿,不然你也不老实,按都按不住。”实在是怕她起来再吐了,于是叶建军就把打字机搬到了床上,还特意拉了一个电线放在媳妇儿面前。 为了怕她压到肚子,就在她胸前放了一个软软的枕头,这样子打字就够到了打字机还不会太难受。 赵思甜对于这个体位码字还是非常高兴的,竟然一下子写了不少,一个小时就完成了一天的量。 然后就被叶建军没收了,还瞪了她一眼,道:“你过份了,怎么可以打这么多字。头晕不晕,要不要坐一会儿。” 她有点相当无语,这个男人怎么这么小气呢? 雪糕不让她吃了,字不让她打的。 人出去溜达还得架着她一只胳膊,别人还以为她腿出什么毛病了呢,结果是叶建军怕她头晕摔倒了。 这个周日就在床上过了,但走都没有走几步,休息了一天确实好多了。毕竟极度缺觉,这一天也睡个饱了。 以后就都这么干,周日的时候真的啥也不干,静止状态的休息。 这一周,都能精神饱满。 周一回来,就被叶建军拉去了医院,特意让陈院长给介绍了一个好一些的老大夫给赵思甜开了点营养的中药。那大夫就给抓了一点点中药,还让她们放里点鸡骨头一起熬着吃,其实就是药汤。 连饭都吃不下去的赵思甜,对于吃这个有点心有余而力不足。 路上,叶建军一边骑着倒三驴还一边劝道:“你可得吃啊,大夫说你能喝一口就一口,能喝两口就两口。咱干爹给的买入精你也得喝,知道吗?” “一个甜腻,一个苦腻,你儿子……” “请说,你闺女。” “你闺女怎么这么能作。” “闺女嘛,当然要能作。你不知道,孩子能作聪明,不能作的都傻。我小时候就能作,别看我不能读书,但是工厂里的那些技术活儿我觉的老快了,老师傅都夸奖我呢。” “是是是,你厉害。” 还真是那么回事儿,要说叶建军收拾东西的手艺她都佩服。 前世之后结婚那段时间,好像周围的东西都是他在修,修的是又快又好。他一个大老板,最喜欢的就是在卫生间修门,修水笼头。 家里什么都得好用,不好用他就马上修。 “所以,咱们闺女怎么会差。” 这男人骄傲的样子,还真有那么一点可爱。 正说着呢,就见门口蹲着个人,叶建军差点就撞上去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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