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是在试探这个女婿,但凡要是对女儿有一点怜悯,有一点儿身为男人的责任感都不会做视不理。 也不是真要他去顶罪,只希望能探得一片真心,到时候女儿出狱之前,他也好好照顾着。 哪知道,这句话吓得郑清良脸色大变,他向后退了几步,道:“这,这本来就不关我的事儿,为什么要让我去承认,那不就是在欺骗大众嘛。没有事儿,我先走了,你们不要伤心。” 说完,他就吓得飞也似的跑了。 好不容易得了上大学的机会,好不容易都快毕业了,为什么要让一个女的影响自己的前途。 他跑的飞快,生怕这个新任岳父在后面叫住自己。 而沈父也是摇头道:“以后不要管他了,让他自生自灭吧。” 就这样,郑清良再回学校时仍然被骂,被欺负,可是他仍然撑着,就为了能毕业。 所以,赵思甜觉得这个男人没胆子对自己做什么。 可是叶建军仍不放心,对那个叫郑清良的多次威胁。 没有办法,谁让他的妻子能做出那种事儿呢。 现在郑清良是没钱没势,连他的岳父都不理他。 还好的就是,人家沈从珊进去前给了他点钱,要是省点花应该能坚持到毕业。 等这事儿过去了一点风头,赵思甜就去王导演那里去看剧本完成的怎么样。依旧是叶建军送去的,他可不管别的事儿,天天准时准点儿接送她,几乎是风雨不误。 到了那里赵思甜才发现,宋丽梅竟然在这里工作,她是给三个编剧做饭菜,端茶递水的收拾屋子的。 毕竟,王导演最近很忙,演员都决定了,就只能是雇人照顾这几个上班的编剧们了。 两人见面先是怔了一下,赵思甜惊喜道:“啊,宋同志,你怎么在这里工作啊。” 宋丽梅忙擦了擦自己的手和赵思甜虚握了一下,不好意思的道:“是的,我是妇联同志介绍过来的。王同志和大家对我都很好,供吃供住万事不操心。” “那就好,我已经找那个叫郑清良的问过了,孩子很好。也托人去屯子里打听了,他们家照顾的没有什么毛病。” “我知道,我公公婆婆虽然不喜女孩,但平时对我女儿还是不错的。等我挣钱,再往家里邮回去一点儿。” “嗯。” 到底还是生了女儿,总不好不管不问。 但是她还是得嘱咐一下,别被他们给占了便宜。倒不是说自己有多聪明,主要是重活一世知道的事儿也多了一些。 提醒还是要提醒的,至于听不听那也只有她自己决定了。biqubao.com 王导演惊讶的问道:“你们两个认识啊。” 宋丽梅就拉着赵思甜道:“这就是我上次说救我的大学生。” “真的啊,看来我真的找对了人。赵同学,你果然是个非常有正义感的人。咱们女人啊,有时候就得帮助一下女人。”王导演高兴的和大家这样说。 倒不是女权,主要是这个时代和再过去几年不同,妇女的地位有点低。 而再过些年,北方的妇女地位明显增高,甚至在家庭地位上比男性要高那么一丢丢。这和从这个时代就宣传男女平等是分不开的,只有这个时代努力,以后她们的时代才会好。 反正,赵思甜他们这一群当着一个男性编剧和叶建军面前大说怎么提高女性地位。回去的时候,叶建军直抽嘴角:“你们这个是不是有点把男人想太坏了,再说,你在家里地位还不高哇。” “我高有什么用,要让别的女人也高起来啊。” “你一个,周淑娟,还有曲娜,都在家里是一把手,我们这些男人只能告边站。你要敢吵吵起来,屋顶都能颤三颤。” “哪有,我什么时候吵过,你再黑我……”赵思甜自从结婚和叶爷爷叶奶奶一起住,生怕自己和叶建军吵架让他们担心,所以平时都是压着嗓子说话的。 大吵特吵那也根本不可能,平时都有叶建军在吵吵,他那大嗓门,不喊都能让爷爷奶奶怀疑他是在欺负人。 因为这个,他都被揍好几回来,是什么样的大脸可以把这种事儿诬陷在她的身上的。 叶建军哈哈大笑,就喜欢看媳妇儿这种气的直跳脚的可爱模样。 就好像是在逗弄小猫小狗,很有成就感。 他们两个不做饭却买菜,有了上次鸡血事件后叶建军就把赵思甜和车放在外面自己进去买菜。 想吃啥买啥,他们两个也算是攒了点钱不能太扣搜。 可是即使是离的这么远,她还是不舒服了,捂着胸口走离了小车一段路。终于等到了叶建军回来,他们就马上回家了。 叶建军道:“以后我把你送回家再过来买菜吧,现在这么远都能闻到了?” “我感觉是心理作用,通常这么远的距离别说闻味道,连看也看不着什么啊。” “你可别分析这么多了,脸色都啥样了。”将人送回去后,叶建军就把菜给放厨房了。然后他媳妇儿开口说,要吃清淡点的,肉不想吃了。 没有办法,晚上吃的饭菜很清淡。接着的日子吃的是越来越清汤寡水,眼见着赵思甜的小圆脸变成了瓜子脸,下巴也尖了好多。 学校里也知道她是个孕妇了,都很乐意帮她干这干那。 坚持到三个月的时候,她才开始正式的孕吐,吃啥吐啥那种。 人家曲娜到三个月的时候已经轻多了,结果她刚刚开始。 当时曲娜请多少假,她就请多少假,只多不少,差点就想着要不要直接休学了。 天气越来越冷了,黄征已经开始张罗结婚了。 他是真的着急,尤其是看着赵思甜也怀上了,曲娜都快生了,只有他落后了,急的眼睛都快红了。 而周家给他的房子也都收拾好了,就借着上货的机会去岳父家商量结婚。 本来以为他们家会反对,哪知道他们极为开明的同意了。毕竟女儿在A市他们照顾不到,一直是女婿在帮着照顾。 这一段时间对女儿什么样他们也是很清楚的。两人感情这么好,再不结婚没准会闹出什么笑话,不如早点结婚早点放心。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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