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思远不太想吃早餐。 这是宣家,苏婧的主场。 他还记得第一次见面,苏婧高高在上的表现。后来或直接,或间接有交集, 都很别扭和反感。 昨儿要不是于薇擅作主张带他来这,刘思远愿意露宿街头都不愿意住宣家。 只不过既来则安。 出于礼貌,他也不能一直躲在房里不出去。 换上了于薇昨晚说帮他买的衣服,顺便把所有窗子打开通风,往下走去。 楼下正在聊天的母女三人听到脚步,齐齐抬起了视线。 苏婧有些古怪。 初见刘思远还没太多感觉,再见下,总能轻而易举看到些故人影子。 她本能记起来了那个曾经最好的朋友。 面貌上刘思远跟她母亲很像,最像的却是气质,眼神。 不管在哪,不管面对谁。 至少外表上看不出丝毫端倪,很清,很自若,也容易让人觉得很没礼貌。 这种气质,应当出现在一些成就不俗的人身上更合适。 出现在一个小年轻身上,眼皮子浅的,八成认为他不懂礼貌,为人太傲。 穿着一件灰色的polo衫,黑色的休闲西裤。 很商务,很挑人的衣服。 穿在他身上如同定制。 俊朗年轻的外表跟穿着有些违和,又神奇的统一。 身形笔直,身高也够。 苏婧瞧了眼大女儿随着他移动而移动的眼睛,倒开始理解她因何用情至深。 要人有人,要担当也有担当。 随着靠近,那种男性身高跟身姿上的先天性吸引力。别说女儿,有几个女孩能不侧目。 而且他跟女儿还有些青梅竹马的意思,从小相识,相熟。 刘思远表面无恙,实则是有些别扭的。 从楼上到楼下,不去对视,也察觉有几道目光一直在他身上。 三个女人。 单拎出来一个还好,坐在一块,视觉冲击简直是无法言喻。 记不错的话苏婧都小五十了。 外表看上去像宣明玉跟于薇的姐姐,五米之外,连她皮肤状态都看不透,年轻的匪夷所思。 有钱会保养的见过。 保养到她这份上,恐怕不是外力能达到的。 是心态,是天生的抗老,保养最多辅助。 明知道是丈母娘,称呼到嘴边就是不自然。 “妈。” 刘思远勉强出声,坐在于薇身边。 苏婧没问他怎么在这,点了点头:“吃饭吧,都快凉了。” 宣明玉坐在对面,看看刘思远缠着纱布的手,看看于薇破了些皮儿的红唇。 乌七八糟的小脑瓜又开始想象。 这俩人,是咋折腾几个小时的? “姐夫,你的手还要多久拆线。” 苏婧顺着瞧了一眼:“怎么弄的。” 刘思远蜷了蜷手指:“做饭切了一下。” 苏婧道:“这么多纱布,难不成你把手当排骨剁啦,小心点。” 刘思远应道:“再有几天就能拆线了。” “要不要我给你介绍个外科医生,别万一留疤。” “没关系,手心位置不显眼。” 这俩人交流心平气和,于薇跟宣明玉紧张感也少了。 印象里,刘思远跟苏婧简直八字相克,气场不合。 苏婧爱说教,刘思远爱左耳听,右耳抛。 吵架闹矛盾不至于,总归是影响旁边之人的情绪。 苏婧自不知孩子在想啥,她笑了笑:“前几天见你外公外婆了,老两口身体不错。” 刘思远道:“我来前给他们打过电话,又旅游去了。” “将来等我年迈,也能像二老这样洒脱就行了。看看山水,体验体验人文,最好的状态。” 宣明玉道:“妈你已经老了,五十了都。再过几年你跟我爸早点把生意安排好,你们俩爱去哪玩就去哪。” 苏婧刀了小女儿一眼,不搭理,自顾跟刘思远说话。 她发现她友善点,这小子身上半点刺儿没有,乖巧又有礼貌。 也不像许多人一样,聊的畏畏缩缩。 往哪聊都轻松,他听得懂,并且听的很认真。 “思远,你爸今年多大来着?” “五十二。” 苏婧又刀了宣明玉一眼:“你好歹能记着你爸年龄,不像某些不孝女,连我年龄都不记得。” 宣明玉不服:“你身份证上五十三,实际年龄四十九,我怎么不记得。” “我身份证比实际年龄大了五岁!” “还好,不是大十五岁。不然我姐八成不是你亲生的……” 咳! 刘思远被直接呛了下。 于薇也是失笑不止。 宣明玉被瞪的闭嘴,低头吃饭。 苏婧又把目光转向刘思远:“没事劝劝你爸再找个伴,这么多年一个人多不容易。” “我也想让他找,找不到。他这些年养了一身坏毛病,坏习惯。我跟我姐俩人都受不了他,更别说旁人……” 苏婧哑然:“你爸还是挺有魅力的,不然年轻时候萍姐也看不上他。听你妈说过,他俩第一次认识是在海城。那会你爸是跟朋友合伙开了个篮球馆,在附近挺有名气……当年社会远没有现在太平,有次在馆里几个痞子围住了你妈跟她的几个朋友,非缠着让去一块吃饭……” “萍姐谈起来这事,每次都笑着说你爸愣头青。他一个外地人,当时跟你妈都不认识,路见不平拔刀助,一个人把十几人的胆子都打破了……打的篮球馆没多久就因为经常被混混找麻烦经营不下去。” “再后来实在吃不上饭,你爸找工作途中被朋友骗去了赌场,多倒霉啊,刚干第一天就被警察给抓了。你爸嫌丢人,不敢给你远在外地的爷爷联系。在本地也没什么关系网,还是警察查他联络方式,找到你妈让过来交罚款把他给弄了出去。” “人情就算了,得还债,你妈替他出了一千多块钱的保释金。那时很多人一个月工资才几百块,不过他运气不错,当时被个赌场的小老板看中,给人做了一年多的司机,突然就发财了。具体赚多少钱我也不知道,反正用你妈的话说,当时花不完,咋都花不完……” 刘思远倒听说过这些,从另一人口中听到,完全不一样的感觉。 于薇笑道:“所以我婆婆就被我公公拿钱拐回宛城了?” “她俩在海城就谈了快一年,你公公不想让你婆婆为难,又受不了思远外公外婆的歧视,赌气回老家了。你婆婆那会满心都在他身上,随后离家出走……” “姻缘就是这样,该是一家人,就会是的。你公公年轻时心高气傲,谁也不怯,只对你婆婆言听计从。你婆婆呢,放弃海城更优越的生活条件,偏就心甘情愿的陪他呆在那个小城市里,相夫教子……她跟我说,没后悔过。” 苏婧有些入神,复又回神。 “不说啦,该去机场了,我也跟你们一块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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