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意在大牢门口等着女儿,见她红着眼眶出来出来,“小雪,他欺负你了?” “没有。” 周慕雪脸颊仿佛抹了厚重的胭脂一般通红。 她只是感到难过…… 因为慕容峥要死了! 她也不知道,刚才那个吻是什么意思。 为什么偏偏要在这个时候…… 不敢告诉父亲,免得他提前进去打死慕容峥。 “那你为什么哭?”周意想不明白,女儿喜欢的是绝王,没道理因为慕容峥要死了,就哭得死去活来吧?! 周慕雪擦了擦眼泪,笑道:“我是在想慕容峥死了,堂姐和玥儿会伤心难过。” “别难过。他现在的身份很尴尬,或许死对他来说就是一种解脱。”周意安慰女儿,“我们先回去,今天是公主成亲的日子,要进宫喝喜酒。” 宫里的喜宴是晚上开席。 周雪不想去,满脑子都是慕容峥要死了,还有想到慕容珏娶了别的女人,她就难受。 明明是她先认识了他。 是谁说的感情也分先来后到? “不去。”她心口堵的慌。 “好,好,不去,爹爹送你回家。”周意心疼女儿便没有进宫,护送她回家,在路边给她买糖葫芦,买兔子灯笼,哄了她好半天。 周慕雪不想让父亲担心,便道:“爹爹不用担心我,我已经不喜欢绝王了,我还小,等个七八年再考虑成家的事。” “我现在就想陪着您和娘亲。” “回头我跟娘亲学学医术。” 她可能是太闲了,才会胡思乱想。 舍不得慕容峥死,不代表就喜欢他吧! 她肯定是在胡思乱想,等他死了,以后再见不到,便不会再想他…… 周意摸了摸她脑袋,“嗯,是那小子没有眼光。” 周慕雪水光莹莹,扬脸笑道:“到家了,我自己回去。爹爹进宫参加宫宴吧!” 毕竟是长公主和绝王的大婚之礼。 “咱们家不能失了礼数。” … 宫里宴会很热闹。 李锦书在紫阳殿等着新郎回来。 原本以为会等很久。 不过很快慕容珏便回来了,只听他吩咐人退下。 便过来揭开盖头,帮她拿下头上沉重的凤冠。 今日的慕容珏格外的好看,感觉红色就是天生为他而生。 身穿朱红色的新郎服,腰间扎条同色金丝纹带,头戴金色发冠,身姿挺直,整个人显得丰神俊朗中又透着与生俱来的高贵。 李锦书抬眸一时间看呆,不得不承认,她依旧很喜欢,很喜欢他这张脸,“王爷……这么怎么回来了?!” 现在楚王生死未卜,慕容峥入狱,不知道父皇要做什么,本来他就没有心思成亲,更没想过洞房花烛。 可这些,跟一个小姑娘说了没有用。 慕容珏不动声色,深邃的眼眸幽幽泛着波光,“本王不喜欢吵闹,宴会上太吵了。喝了点酒,还有些头疼。” “……” 李锦书手心一紧。不敢说话。 因为她喜欢热闹。 从前跟着他一起在江湖上历练,根本没有发现他不喜欢热闹。 怪不得他不喜欢自己。 “饿了吧!先吃点东西!”慕容珏让人送了饭菜,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既然成亲了,以后就是夫妻,他会尽责任照顾好她。 做不到爱入骨髓,但要做到相敬如宾,相互尊重,要有责任和担当。 这是父皇在成亲前会给他们兄弟几个的训诫。 大哥成亲,也是这句话, 李锦书心情失落,怀着忐忑和不安,不敢表露,起身走过来,尽量优雅端庄,“多谢王爷。” “不用拘谨,我们又不是盲婚哑嫁,之前怎么称呼就怎么称呼。”慕容珏给她夹了菜,就是一个温柔又体贴的好丈夫。 李锦书眼梢之下,眼眸一红,咬了咬唇瓣,“嗯,谢谢二哥哥。” 饭后,宫人进来收拾,慕容珏这个时候也有事离开。 嬷嬷进来,心疼她道:“郡主,王爷好像去了御书房,说边关有急报,今晚……不回来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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