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秦相如的凡尔赛之言,高士莲也是苦笑,十几斤的狗头金,那也是数得着的宝贝。 不过您老可是大明的太上皇,想要什么样的珍宝没有? 至于跟这些人比吗? 高士莲手在水里摸着,突然摸到了一个光滑的面,入手的微凉让有些迟疑。 随即快速扒拉,拿捏在手中,和石头完全不一样。 石头若是长时间在水底,表面就会变得光滑,犹如有一层粘液一样。 可水下这块不一样。 等到他将水底的东西挖出来的时候,他浑身一震,浑浊的眼珠里满是惊讶,“狗,狗头金!” 秦相如也是直勾勾的盯着高士莲手里的狗头金,“你这个比刚才那人的手里的还要大!” “怕是过十斤了。”高士莲咧嘴笑了起来,“没想到老奴运气这么好,有了这狗头金,您就可以给娘娘打一套首饰了。” 秦秀英也听到声音围了过来,看着那硕大的狗头金,都愣住了,“快快,快上来,小声一点,别惊动别人!” “怕什么,这么多人,难道他们还敢明抢不成?”秦相如摆摆手,他身边少说也有是个荷枪实弹的侍卫,身边二十米没,都没有其他人。 他们又不是傻子,难道看不出来自己等人身份不一样? 高士莲抱着狗头金上了岸,“娘娘,这个狗头金,老奴献给您!” 秦秀英连连摆手,“不要不要,这太贵重了,而且这是你挖的,你还是留着给小高吧。” 高士莲跟小高的关系,知道的人不多,秦秀英也是知道的,自然知道他是高瑶的生父。 “她什么都不缺,要这个也没用。”高士莲道:“而且这狗头金是老爷跟老奴一起挖的,所以也有老爷的份,要不是沾了老爷的光,老奴也挖不到。” 秦秀英还是拒绝,一旁的秦相如道:“算了,老高一片心意,你就别推辞了,而且千里迢迢带着这么沉的东西回去,也不方便!” 狗头金虽然好,但是对秦相如而言,也不算什么。 他富有四海,自己小金库的金银根本用不完。 太上皇法案大明也是有的,除了额定的钱财,每个月还有三万两银子的额度。 他这个年纪,吃穿不愁,治病无忧,做什么花的了这么多银子? 最后还不是要给孩子? 再加上他自己小金库也有八位数的存款,根本不在意这三瓜俩枣的。 “娘娘,您就别推迟了!”高士莲苦着脸道。 秦秀英也没有再推迟,“那谢了,老高!” 高士莲笑了笑,将狗头金递给一旁的侍卫后问道:“老爷,还挖吗?” 秦相如摆摆手,“都挖到狗头金了,就不挖了,在挖下去,也不可能挖到更多的狗头金。” 一行人回了中城,秦相如本想当着天心的面炫耀一番,可回到家中,才知道天心还没有回来。 而此时,天心召开了大会。 一天时间,连轴开了三场会,先是确定了从百里之外的大河饮水开凿。 然后要把这附近几百里的城市都连接上。 将他们纳入大兴西北的计划之中。 将他们绑上战车后,然后在一同向朝廷请求,如此一来,将大兴西北的战略作为未来二十年,乃至五十年的国家策略,还是极有可能的。 一旦成功,那么他来中城的使命就完成了一半。 剩下的一半就是挖河,造林,引进人才,完善基础建设。 那时候,中城必然会成为西部最璀璨的明珠。 所以此刻,即便他累到不想说话,心中却是高兴的。 “殿下,到点该下班了。”天心的助手提醒道。 天心看了看时间,已经傍晚了,不由心中愧疚。 本想继续加班的,可想到秦相如等人还在家中等自己,也只得快速的收拾一番,然后驱车回家。 回家之后,看都秦相如正在逗自己的儿子,姑奶奶正跟妻子一起下厨,这温馨的画面,让天心所有的疲惫一扫而空。 放下公文包,天心急忙上前道歉,“爷,对不起,我放您鸽子了。” “你是忙公务,又不是在外鬼混,有什么好道歉的?”秦相如抱着秦歌道:“重孙子,你以后可不要学你爹,要学你阿祖知道吗,你阿祖是个懒人,懒人才最有夫妻了,懂不懂?” 天心笑了笑,千百年来,才出了他父亲这一个,想要学他父亲,还真不是那么容易的。 若真如此,只能说他命好。 随后,秦相如岔开话题,说起了今日的见闻还有淘金的收获。 当高士莲将那块狗头金拿出来的时候,天心都惊呆了,“这么大的天然狗头金,就算是在交易市场上也非常罕见的。 一般这么大的狗头金,都会被官府收购,然后放入淘金博物馆,用来吸引游客。 而且,这狗头金的实际价值,远小于宣传价值!” 狗头金形成很难,因为稀少,所以价值才高。 但纯度不够。 一块十斤的狗头金,提炼后,可能不足七斤,甚至更少也说不定。 不过,即便如此,也尤为的珍贵。 如此大的狗头金,对普通百姓而言,也是一笔足以改变人生轨迹的财富。 他只能说,阿祖他们的运气太好了。 “本来你高爷是送给你姑奶打首饰的,但是这一次过来你姑奶说没有带什么礼物,她也不差这一套手势,所以这狗头金,就送给小秦歌当玩具了。 不过你要小心点,这东西太重了,别让他砸了脚!”秦相如道。 天心苦笑,哪有人把这么大的狗头金送给小孩子当礼物的? 不过长辈赐,不敢辞。 这狗头金还是高士莲亲自挖的,意义非凡,是断然不能拒绝的。 “谢谢爷,谢谢高爷!”天心道。 随后,天心又把今天开会的事情跟秦相如说了一遍,“大致就是如此,如果顺利的话,半个月内就能够联合西部所有的城市,我已经让人发电报给他们的知府了,这两天应该就有回复!” “嗯,做的不错,你记住了,做任何事情,都要联合大多数人,如此才有胜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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