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皇_第146章 番外二安庆(上)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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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很冷。     在被抄家之, 林鸣从来不知道冬天这么冷。     时候,冬天对他来说是庭树梢的新雪,是书房里暖暖的炭盆, 是饭桌上热气腾腾的暖锅, 是雪里盛开的梅花,是梅与雪交织在一起激发出来的诗情与快意。     现在冬天才向他展现出真正的面目——风里像是含着亿万根细针,不管他身单衣拢有多紧, 每一针都精准无误扎在他的身上。     肌肤发麻, 指尖僵硬, 笔上了狼毫也在寒风中冻梆硬。即使这时候有生意上门, 他也没办法提笔写字了。     ……要屋去。     ……不然会冻死。     脑子里有这样的念头, 身体像是墙角冻成了一体, 无法挪动分毫。     “我你个不长眼睛的下流混账!睁大你的狗眼瞧瞧,娘这里是卖酒的!想找女人,有本事多寻『摸』几两银子去北里,没钱自己睡自己,想来这里消谴娘, 小娘阉了你!”     一嘹亮的嗓音划开冬日的寂静, 声音又爽又脆,像一清甜刮辣的槟榔果子。紧跟着一个男人逃也似的从一家铺子里蹿出来,蹿到巷边了, 才站出脚, 然后大骂:“大爷是买酒的!你这克父克夫的小□□, 光天化日, 竟然勾引人——”     他的话没说完,铺子里便冲出一名女子,头上扎着蓝布巾, 腰上系着蓝布围裙。     这围裙普普通通,寻常『妇』人几乎是人手一件,如此寻常的围裙系在她身上,勒出了一截极柔软的纤腰,布衣荆钗,难掩身姿妖娆。     她手里高高举着一支捣衣杵,朝男子劈头盖脸一通狂揍。     “我叫你说!叫你说!狗张了嘴知道看家,你长了嘴只会学狗叫!爹娘生你不如生个胎盘!我要是你妈,生下来你溺『尿』盆,省现在出来丢人现眼!”     她身段灵活,力气不小,男子被揍嗷嗷叫,骂都骂不出来,只想逃。她偏偏抓住了他不放手,一面打,一面高声向周围过路人等哭诉此人姓谁名谁,家住何方,如何调戏『妇』女。     又道:“街坊邻居行行好,我是寡『妇』人家,不敢惹事,若是此时放他走,将来不知道要被他编派成什么样。望哪位替我去他家传个信,让他家人来领,最好讲他父母娘子都喊来,让他们好好管教管教这王八羔子。”     小巷子冷清,巷口是接连正大街,人来人往正热闹,周围聚满了人,都在看热闹,真有好事的很愿意传这个信。     男子本被揍想逃命,这会儿更是迫不及待要挣开,开始告饶:“姑『奶』『奶』,是我的不是,是我多吃了两杯酒,一时糊涂,你放我家吧,我也不敢了。”     “敢对娘动手动脚,动动嘴皮子想揭过了?我告诉你,门都没有!”女子道,“要么喊你家里人来领人,要么着大家伙儿的面,给我磕三个响头赔罪,一个都不行!”     这两条无论哪一条都能让这男子做不了人,他哪里肯?表面上苦着脸道:“好好好……”猛一挣,甩开她便跑,瞬间钻人群跑远了。     女子对着他远去的方向大骂:“有种别让娘看见,看见一次打一次,打到你妈都不认识!”     人们眼见热闹看完了,也都散了,女子骂完歇了口气,身的时候脚下差点儿被什么东西绊了一跤。     是一块砚台。     大约是在她男子争执的时候被踢翻了,墨汁洒了一,砚台上多出了一道细细的裂纹。     她砚台捡起来,给林鸣摆桌上,“小郎君,对不住,定是不长眼睛的狗东西撞翻的。”     冬天的寒意仿佛已经冻结了喉咙,林鸣没有说话。     同住在一条小巷,他认她。     她是斜对面梁记酒铺的媳『妇』,听说娘家姓宋,因夫君身体不好,十六岁上便嫁过来冲喜,结果连房都圆,夫君便去世了,隔年公婆也因病亡故,街坊四邻都说她命硬,克死了夫家三口,是天煞孤星。     也有不人等着看她的笑话,甚至打起了酒铺的主意,等到连人带铺子一起接收。     宋氏以自己的泼辣给自己杀出了一条门道,又学到了夫家一手酿酒的本事,在这一带站稳了脚跟。     宋氏见他不说话,也没多说便离开了,片时复又来,手里多了一小壶酒,一盘面饼。     “天冷,吃点东西暖暖身子,也算是我给小郎君赔个不是。”宋氏说。     林鸣依旧没有开口,宋氏也没有停留,搁下东西便走了。     酒是刚烫的,面饼是刚出锅的,皆冒着腾腾的热汽,在寒冷的空气中形成一道温暖的白雾。     冻在喉咙口的寒气仿佛被这暖意化开,变成一泡水,堵在胸口,漫上眼角。     十七岁的年,眼眶一阵酸热。     酒面他没有动,放在了梁记酒铺的门口。     他读的是圣人书,知道非亲非故,男女授受不亲,且男女之间有大防,宋氏是豁出一身泼辣劲才换一身太平,他不想给她惹是非。     更重要的是,有一样比酒面更重要的东西,他已经收下了。     是勇气。     活下去的勇气。     ——一个死了夫君与公婆的弱女子都能挣出一份鲜活的人生,他有手有脚,有才有学,难道能在街头冻死?     *     从此以后林鸣照旧在巷口卖文,已不是终日等着帮别人写几封书信。有主雇上门的时候他便做生意,没生意的时候他便写自己的文章。     从他要做诗文,须焚上喜欢的香丸,泡上一壶香茗,谴开下人,以全诗兴。     现在,在人来人往的街头,没有茶水也没有焚香,在街口一方小桌上,他也能随意动,以手写。     家世落魄,世情困顿,小桌『逼』仄,这又如何?     有一样东西永远不会受到局限,便是一个人的才情。     它像大石底下的种子,越是受到重压,成长越发拙壮。     如果说他十二岁中解元只是死读书,么是到了这一刻,才悟透圣贤书中的真谛。     最寒冷的冬天已经过去了,风中刺骨的细针已经开始消融,树上抽出了绿芽,柳枝开始吐絮,春天到来了。     林鸣的人生,是在这个春天改变的。     一天林鸣只觉街上格外热闹,宋氏特意关了铺子,经过巷口的时候,向着林鸣笑道:“小郎君,去看状元郎呀。”     她今日没有像以往样扎着头巾,系着围裙,换了一身淡蓝『色』的衣裙,头上也没什么珠翠,只簪着一朵海棠花。     洁白的肌肤,柔红的唇,带笑的眸子,无一处都清新鲜妍,胜过街上任何一个百般妆饰的女子。     林鸣只看了一眼,手下的笔便微微一颤。     宋氏向身边的小年道:“阿均,叫哥哥。这位哥哥可是很会念书的,你要跟哥哥多学着点,看,哥哥的字写多好——”     然后三个人六只眼睛都落在林鸣的笔下,一笔已经撇出了纸外,直接划到了桌上。     林鸣:“……”     宋氏:“……”     宋均:“……”     “哈哈哈小郎君定然也是想看状元郎了,一块儿去吧,我听人说,小郎君的书念极好,若不是家里出了事,将来定然也是状元郎呢。”     林鸣发现,宋氏好像总有一种本事,尴尬的事情变风淡云轻。     除非刻意讥讽,否则没有人会在他面提起读书与功名,毕竟抄家之时,他的功名已经被夺了。     她这样随口说来,既没有讥讽也没有同情,仿佛全然没一事,便给了他一种恍惚的错觉——这确不算是什么大事,功名被夺,考是。     “不了。”他起身道,“平江探花,是三年一度的盛事,二位请去吧,莫误了位置。”     “好难,总算等到小郎君开口说话了。”宋氏笑道,“小郎君的声音好听很,以后可要多说说。”     直到宋氏同着宋均走了,林鸣没有过神来。     天蓝如玉,柳絮轻飞,清隽的年在春风中顿住。     他的声音……好听么?     风吹起桌上张纸,在春天温暖芬芳的空气里,从枝头飘落的柳絮与花瓣一起飞向远处。     风中,一只修长的手伸出来,接住它。     衣袖拂去纸上的轻絮,看到了篇未竞的诗文。     巷口,林鸣定了定神,重新坐下,将思绪从阵清脆爽利的笑声抽来,开始落笔。     一旦重新投入其中,街头人来人往,车水马龙,便也不能影响他半分。     他神情端凝,运笔如飞,小小一方书桌,仿佛在陋巷中隔绝出一个独立的小世界。     良久良久,他才停下了笔。     然后才发现,有一人一马,不知何时停在了巷边。     马是北狄良马,通体雪白,在阳光下泛出淡金的『色』泽,身披璎珞,头簪红缨,马鞍皆是镏金雕花,铺着明黄御缎。     人是青年公子,清逸脱俗,身上明明穿着大红团花刺金圆领袍,领口与袖口皆绣着紫薇花纹,腰束玉带,帽『插』金花。     探花郎。     探花郎又名紫薇郎,帽畔的金花也是依照紫薇花的模样打造。     春闱三年一度,头三名为状元、榜眼、探花。第三名的探花郎往往会有意选一名年轻俊秀之士,因为探花郎一个任务,即在登科宴上携天子之命,在京城任意一处花园之中,为天子采撷鲜花献。     探花郎便是今年新科士子的代表,由探花郎身上,人们可以一窥这一届士子的人品才学。     这一年是个例外,因为这一年的的状元才学第一,年轻第一,品貌第一,天子既不能昧着良将其降为探花,探花也不能厚着脸皮代表新科士子出战。     于是,皇帝下令,今年的探花郎由状元充任。     “在下傅知年。”探花郎的眸子明净透彻如秋水,笑容温如春风,手里拈着半份文章,“天赐佳,惜乎未完。若是阁下已经完篇,可否赐在下一观?”     “拙粗陋,恭请雅正。”     林鸣双手将文稿递了过去。     风从两人身边吹过,柳絮与飞花仍在空中飞舞,掠过他们的袍袖与衣角。     这一刻林鸣尚不知道人生将会由此而改变,也不知道这个春天将是他未来传奇人生的起点,更不知道眼这个人的想会成为他终生为之努力的方向。     此时此刻,年林鸣看着面的探花郎,只有一个感想。     ——明明是富贵无极的打扮,无法掩住身上的出尘之气,这个人仿佛随时都可以脱下这身华衣蹈云而去,重世外仙境。     好像不属于这个世界,好像……随时都会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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