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到了你炼的丹药,”迟哆哆把人先拉了起来:“做的很不错,但是太伤身体了,这瓶补气丸,你拿着吃,一天一颗,应该能补回一些气血。” 方回眼神中带上了一丝不可置信:“这一瓶都给我?给我吃?” 从小的经历带给方回的认知,从来都是这个世界有多残忍,自己也从来不配拥有什么好的东西。 能活下去都是值得庆幸的事,又怎么敢去追逐美好?不过是得过且过罢了。 可是现在,却突然有一个人出现在了方回面前,跟方回说,你是个天才,你值得更好的,甚至是最好的。 方回一瞬间仿佛感觉到了心活过来的声音。 迟哆哆并不知道自己简单的一句话给少年带来了怎样的影响,她拿出一张名片:“你这个住处太糟糕了,周围治安应该也很混乱,继续住下去很不安全,你联系这个人,就说是我让你去的,他会给你安排住的地方。” 方回立刻就起身准备收拾东西,却被小姑娘拦住了。 “你这里没有什么好收的,”迟哆哆打量了一眼破旧的屋子:“生活用品和衣服都不用带,带上对你有意义的东西就可以了。” 方回沉默良久,默默点了点头。 迟哆哆达到了目的,就准备离开了,临走之前却被少年叫住。 “师父,我下次什么时候能见到你?” 少年的目光充满期许,迟哆哆顿时就有了为人师长的责任感:“用不了多久,你放心吧。” 她回去的路上,一直在思考关于方回的事。 现在她定下的门人,除了方回以外,还有郁琮、陆舒和姚奚。 郁琮在郁家,陆舒跟着自己,姚奚有自己的住所。 只有方回,是个没处可去的小可怜。 原本迟哆哆还没打算早日把门派建设起来,但现在看来,也是时候找一处供门人落脚的地方了。 她想到这,立刻回去找了沈昼。 沈昼刚点好餐,看见气喘吁吁赶回来的小姑娘,宠溺一笑:“是不是饿了?怎么跑的这么急?” “是想沈哥哥了呀,”迟哆哆一如既往的嘴甜:“今天有什么好吃的?” 沈昼给她念叨了一遍,却看见小姑娘有些心不在焉的。 “找我到底什么事?”沈昼柔声问:“跟我就不用说客套话了吧?” “还是沈哥哥聪明,”迟哆哆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其实是我想找一块比较大的地……” “迟家后花园不够你种了?”沈昼挑挑眉:“你有这么多药要种吗?忙得过来吗?” “也不完全是为了种药,”迟哆哆眨眨眼睛:“我还想建一栋楼。” “建一栋楼?” 沈昼有些困惑:“你想做房地产?” 只能说首富家的儿子脑回路就是不一样。 迟哆哆摇摇头:“沈哥哥你也知道,我和家里关系不是很好,我怕以后哪天家里人看我不顺眼就把我赶出来了,所以想给自己留条后路。” 迟哆哆肯定不会说自己要建个门派。 不然沈昼恐怕会觉得她是小说和电视剧看多了在闹着玩。 沈昼想到迟家那几个追着撵着迟哆哆跑的样子,忍不住抽了抽嘴角。 ……他们怎么看都不像是要把迟哆哆赶出家里的人。 迟哆哆把他们赶出去还差不多。 但既然小姑娘有这种担忧,沈昼肯定还是要帮忙的。 “那你说说需求,”沈昼拿出手机:“我叫秘书帮你安排一下。” “谢谢沈哥哥,沈哥哥最好啦!” 迟哆哆笑眯眯地道:“其实我的要求也不高……” “也就需要大概一百公顷左右的地吧。” 沈昼正喝着茶,闻言差点没一口喷出来。 “咳咳,一百公顷?”沈昼看着她:“你知道一百公顷有多大吗?” 一公顷等于一万平方米。 一个足球场大概是七千一百四十平方米。 一百公顷,就是差不多一百四十二个足球场! 这么大的地,都够盖一所大学了。 沈昼并不知道,小姑娘严格意义上来讲就是要盖一所大学。 “这个面积很大吗?”迟哆哆眨眨眼。 “……如果只盖一栋房子的话,是有点大的离谱,”沈昼道:“一般的楼盘都没有这么大,一些度假庄园倒是能有这个面积,不过其中一大部分都是林地,可用面积很小。” “那我就要那种的!”迟哆哆立刻道:“如果有现成的度假庄园就更好了。” 沈昼不说她还想不起来。 度假庄园,不就是一个完美的门派驻扎点吗? 首先是满足了有山有水,这种地方灵气一般都比较充沛,具体表现为空气也会更好一些,占地面积大,有很多可以利用的地方,有现成的住所,还不会很密集,方便门人有自己的生活空间…… 而如果以后收了很多门人,还可以在空地上建相对密集的宿舍。 而且度假山庄这种地方,都是安排好了水电的,不用迟哆哆再去操心这方面的问题。 这么一想,度假山庄简直就是最好的选择。 沈昼看着小姑娘一脸满意的样子,忍不住笑了笑:“好,这样也可以,就算你不住,以后也可以继续当成山庄来经营。” 他反手就给秘书发了条消息,让秘书去看看有没有什么环境比较好的度假山庄,面积越大越好。 秘书收到这条消息,还以为是自家少爷想出去度假了,结果看到下一条消息人都傻了。 “沈昼:找几个符合条件的,去谈谈收购,价格你参考市价,不太离谱的话就直接买下来吧,记得是买在迟哆哆名下。” 秘书看着消息陷入了沉思。 自家少爷要买度假山庄? 还是给迟哆哆小姐买? 少爷不会真把哆哆小姐当成自己亲妹妹养了吧? 而此时此刻,迟哆哆正坐在沈昼身边,被沈昼伺候着吃饭。 她人小手短,桌子太大,菜的种类也多,很多她都够不到。 沈昼就充当起了夹菜员的角色,给小姑娘夹着她想吃的菜。 吃饱喝足了,迟哆哆才想起来买地的事:“沈哥哥,你选好了地方记得告诉我价钱,我转给你!” 一副“我有钱我付得起”的暴发户样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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