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导知道小姑娘没演过戏,特意召集主创人员,给小姑娘上了一堂生动的教学课。 然而迟哆哆最不怕的,就是演戏了。 她上辈子简直是把人生当演戏,现在来了片场,只能说是如鱼得水。 这部剧是个欢乐向的偶像剧,迟勋尔在里面扮演的男主是个吊儿郎当的二世祖,把女主误会成了自己死对头的女朋友,于是对女主处处刁难。 迟哆哆扮演的,则是男主的高智商妹妹。 男主是个比较傻的人设,妹妹高智商也可以突出男主的蠢,来营造喜剧效果。 从某种角度上来讲,这也不失为一个很有趣的剧本。 但外界却普遍不看好这个剧组,甚至还有人预言了,这一定是一部烂剧。 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里面有尔勋。 尔勋这个名字,在内娱可谓是如雷贯耳,这个娱乐圈顶流不少见,但一出道就是巅峰,而且还能维持数年,经久不衰的顶流,却很少见。 多少流量明星都是昙花一现,只有尔勋,一直稳坐各大榜单第一名,粉丝战斗力极强,以疯批女友粉闻名整个娱乐圈。 尔勋这个名字,就代表着流量。 但在娱乐圈,本就有一件大家都心有灵犀的事情——流量演技好不了。 演技好的流量就不叫流量了,叫实力派演员。 尔勋显然还没够到实力派演员的标准,平时出演电视剧,演技也实在算不上好,只能说是勉勉强强过得去。 曾经还有不少粉丝,真情实意地求他,让他去多开演唱会,多往舞台上走,而不是去拍一些奇怪的电视剧。 可粉丝都是嘴硬心软的生物,等尔勋真的拍了电视剧,照旧每天去蹲,舔屏舔的不亦乐乎。 毕竟以尔勋那张脸,就算演技再烂,也还是有人能看得下去的。 尔勋自己也很有自知之明,所以没有太糟蹋圈内的电视剧,这才是他的第三部剧。 以偶像流量剧的圈钱速度,几乎两个月就能拍出来一部,尔勋这个产量属实是低下了一点。 迟哆哆从叽叽喳喳喜欢聊天的场务口中得知这些消息之后,若有所思地摸了摸下巴。 娱乐圈,确实是个圈钱的好地方。 可惜她作为未来的掌门,肯定不能太过张扬,不然日后被门徒在电视上看见,岂不是有点丢脸? 不过既然已经签约拿了钱,还是要好好演戏的。 于是第一天拍摄,迟哆哆就惊到了片场所有人的下巴。 第一场戏,洪导为了让迟哆哆适应一下片场的环境,特意选了最简单的一场戏。 “这场戏很简单哦,就是你在哥哥的订婚宴上捣乱,只要表现出韧性就可以了,”洪导拿着标好了拼音的剧本给迟哆哆讲戏:“总共只有几句台词,副导演都教过你了,没记住也不要紧,我们待会可以多拍几次。” 见迟哆哆点了头,洪导才一脸不放心地走回了监拍器后面。 他现在不知怎么,总有种自家孩子要上战场的感觉。 第一次拍,洪导虽然对迟哆哆没什么信心,但还是用了胶卷,这样才能记录下迟哆哆第一次拍摄的珍贵场景。 “第一次试拍!Action!” 明亮的订婚宴现场,男人手里捧着香槟,身边跟着一个娇美的女孩子,可却显得有些心不在焉。 他今天是被家里逼着来的,实际上他对订婚一点都不感兴趣,甚至在今天之前,他和这个订婚对象都没有说过几句话。 旁边的女孩子踢了他一脚:“干嘛呢?专心点啊,不然待会你会被叔叔骂的。” 他的订婚对象也不想订婚,但是没有办法,不订婚家里就要把她赶出家门,两个都不怎么情愿的人就这么凑到了一起。 男人敷衍道:“你怕什么?咱们今天能来就已经很给面子了,还得装亲密吗?” 女人瞪了他一眼,咬牙切齿地道:“你以为我想?我前男友在这呢!你多少得给我撑撑面子吧?” 男人只好端正了神情,待着女人在会场中间游走。 可就在司仪准备叫两人上台的时候,门厅处突然传来了一个小姑娘的声音。 “我哥哥呢?我要我哥哥!” 小姑娘提着粉嫩的小裙子冲进来,脸上还带着一点泪痕。 迟勋尔看见女孩哭了,先是一愣,下意识就朝她走了过去。 这里迟勋尔本来是应该站着不动的,迟勋尔属于走位失误,副导演抬手想喊卡,却被导演拦了下来。 “别动别动,先看看,摄像机都跟着尔勋走!” 兄妹俩相对而行,很快就凑到了一块,迟哆哆猛地往男人身上一扑,嘤嘤地哭了起来:“哥哥你干嘛来了?我好想你啊!” “哥哥就是参加一个宴会而已,”迟勋尔抱着女孩小小软软的身躯,拍着女孩的后背,语气里满是安抚:“怎么了?是不是有人欺负你?” “哪有别人欺负我?就是哥哥!”小姑娘露出哭花了的小脸,可怜巴巴地看着男人:“我问管家你去哪里了,管家说你来订婚了,我问什么是订婚,管家告诉我,订婚以后就要结婚,结婚就是你要和别人一起生活了!” “我不要哥哥跟别人一起生活!哥哥是我的,我不要让给别人!” “呜呜呜,哥哥,你不能不要我……” 小姑娘奶声奶气地控诉着,明明说着很任性的话,可却让人觉得小姑娘受了很大的委屈,忍不住的就心软了。 迟勋尔也不例外。 他眉眼温柔地看着女孩:“怎么会呢?哥哥不会不要你的,你永远都是哥哥的小宝贝。” “那你不许订婚!” 小姑娘抬着下巴,撅起嘴来,一副“我就是在无理取闹,你能拿我怎么样”的表情。 可爱的不得了。 “好好好,”迟勋尔笑得眉眼弯弯:“不订婚就不订婚,都听我们贝贝的!” 贝贝是迟哆哆在这里扮演的角色名字。 迟哆哆总算是破涕为笑,一把抱住了迟勋尔的脖子,依赖地蹭了蹭。 而在迟勋尔看不见的地方,她却冲着要和迟勋尔订婚的那个女孩子扮了个鬼脸,脸上闪烁着狡黠的笑意。 洪导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监拍器,等镜头把该拍的都拍完了,才猛的一拍桌子。 “卡——” “这条一遍过!!!”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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