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古董”每天迎来送往,阅人无数,看人下菜的本事早已修炼得炉火纯青,只需瞟一眼沈从文摩挲着瓷碟那爱不释手的样子,便知道该怎么办了。 “说二十就是二十,不讲价。这位先生,你眼睛可真毒啊,一眼就挑中了我这摊子上最好的东西,先生这一身长衫,一看就是个体面人,就别跟我们小老百姓讲价钱了。” 沈从文有些面露难色: “再便宜些吧,我是诚心想买。” 俗话说得好,买货要嫌货,才能谈个好价钱,“古董”摸透了沈从文的心思,自然是一步也不退: “先生,我也诚心想卖呀,我这个碟子,要换了别家,别说二十,就是五十,一百也有人要!家里还有一家老小张嘴等着吃饭呢,按说应该再卖得贵些的,我是见先生跟这宝贝有缘,我这人也爽快,才张口叫了二十。” 沈从文先生身旁有一友人,看来比沈从文年轻個三五岁,眉眼之间自有桀骜之气,他见沈从文实在喜爱,便帮忙还价: “你看,我朋友真喜欢,二十真的太贵了,十五怎么样?” “古董”见沈从文还抱着碟子不肯撒手,自然也就不肯松口: “我这碟子卖的真不贵,实话跟你说,这碟子我十八收的,先生总不能让我白忙活吧?” 沈从文见“古董”油盐不进,弯腰拿起脚下一个朱漆细花的圆形漆盒,这漆盒周曦沐之前在很多个摊子上都见到了,样式都大同小异,里面是竹胎的,表面涂上红、黑两色漆,再用不同的深浅力度刮出繁复且奇异的花纹。 沈从文拿起来打开盒盖一看,内有三格,做工还算精致,便问那“古董”: “这耿马漆盒多少钱?” “要不怎么说先生眼光好呢?这文明街上的耿马漆盒属我家的最好,要是别人买,少了十五我是不卖的,先生你买的话就十块得了!” “那我若是两个一起买,总应该便宜一些吧?” “古董”转了转眼珠子: “那就二十五吧,说实话,这单生意我真不赚钱了,就当跟先生交个朋友了!” 友人眉头一皱: “你这缅盒都有些旧了,也不是什么稀罕物,还叫这么高的价,你可不要见我们是外省人就坐地起价哦!” 那“古董”发现友人虽然年轻些,可比那年长的难对付,撇了撇嘴说: “那伱出多少钱?” “一口价,二十!” 周曦沐打量那“古董”,今天他刚跟别的“古董”打过交道,按理说这笔交易已经很有的赚了,他却还是不死心,他从沈从文手中拿过青花瓷碟,举起来给周围众人看了一圈,想要为自己造一造声势: “我诚心卖货,竟然被说成是欺负外省人,大家都是懂行的,你们都来评评理,我这到底是不是好东西?” 沈从文对瓷碟的偏爱已然写在脸上了,即便有友人帮忙,还价失败也在周曦沐的意料之中,之前周曦沐离得远,而且那瓷碟一直被沈从文捂在手里,当“古董”将瓷碟举起来的时候,周曦沐才看清那瓷碟中间的花纹,一下子愣住了。 那碟子中央也有一匹奔马,只不过那马的姿态和周曦沐下午刚买的碟子略有不同,而碟子的形制和大小却跟周曦沐买的那一只一模一样。 这让周曦沐不由得感叹缘分的玄妙,他下午买瓷碟的时候只觉得瓷碟好看,其余并未多想,如今看着“古董”手里的这一只,他才意识到,这瓷碟是一套的,他猜测或是四只,或是八只,唯一的差别应该只有这青花马的姿态不同而已,想到此处,周曦沐计上心头,直接拨开人群,径直走到沈从文跟前。m.biqubao.com “沈从文先生,你也到昆明来了呀!” 沈从文见到周曦沐,一时间没认出来,他扶了扶眼镜,脸上露出歉意: “你是……” “先生,我是周曦沐呀!去年旅行团被风雪困在沅陵,先生收留我们联大同仁在芸庐住了几天,先生不记得啦?” 沈从文盯着周曦沐的脸看了一会儿,尘封的记忆苏醒了过来: “你是曦沐吧?我记得你,当时最有精神的就是你,每天晚上都闹着不睡觉,拉着我问了好多创作上的问题,我没记错吧?” 周曦沐心中十分感动,没想到这些小事儿沈从文先生竟然都还记得,感动之余,还不忘做戏: “今天在我家门口碰上个‘古董’,他告诉我文明街这儿有个夜市,我就过来凑凑热闹,没成想竟然在这儿遇到了先生!” 那“古董”见沈从文也不买东西了,还在他的摊子跟前叙起旧来,不满地咳嗽了一声: “还买不买了?闲聊天到一边儿去,别耽误我做生意啊!” 周曦沐作恍然大悟状: “先生,你是看上了什么好东西了吗?” 沈从文指了指被那“古董”拿在手里的瓷碟: “这只瓷碟不错,只是太贵了。” 那瓷碟周曦沐看了总有一百次,却故意装作第一次见的样子,面露惊讶,抬高了嗓门: “先生,你说巧不巧,我今天下午刚在家门口跟那‘古董’收了一只一模一样的!” 接着周曦沐绘声绘色地跟沈从文讲了下午买瓷碟的经过,这整个故事中,周曦沐除了将两只图案不同的瓷碟说成了一模一样的,其余的完全都是事实,加上他口才了得,听来绘声绘色,当周曦沐说出那瓷碟他是五块钱买到的时候,引来周遭一片哗然,那“古董”脸上有些挂不住了。 周曦沐却明知故问: “先生,这只要卖多少钱啊?” “二十。” 周曦沐看也没看那“古董”: “这样啊,那我把我那只让给先生如何?” 沈从文自然是不肯的: “这怎么好……” 倒是身边的那位年轻的友人先一步看出了周曦沐的用意: “从文兄,我看人家是一番好意,不如从善如流,成全人家一番美意?” 那“古董”见沈从文有些犹豫,知道自己再不说话这生意就泡汤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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