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女大人,您说是不是只要一个人的心脏坏掉了,那无论职业者或远古凶兽都没办法了呢?” “您看您看,我打算从今天起就将餐盘塞进衣服里,这样任何就能避免心脏被人捅穿了!” 五岁的布姆站在老修女面前,一边说着,一边将餐盘塞进了上衣里。那年的他还未曾接触任何黑暗面,虽说经常被身体强壮的孩子欺负,但却对生活充满了希望。 那时的布姆每天都会习惯性的溜进佣兵工会,一方面是打算偷些糊口钱,另一方面则希望能瞧见更多的强者。 曾几何时,布姆也幻象过自己待未来某天能身着皮甲、手持巨剑。于晨曦踏出王城大门,于正午时分浴血奋战,再于夕阳西落之际畅饮麦酒,吃着不算如何好味道的炖肉。若是能再拥有三两好友,那生活就算完美无缺了。 “餐盘只能抵挡如你这种小孩子的攻击,可无法防御职业者哦。” “你是个聪明的孩子,有时间整天出去闲逛,不如多学习学习我教导给你的知识,将来定能派上用场。” 老修女闻言放下羽毛笔,先是叹了口气,随即轻声说道。虽然布姆与大多数孤儿一样,都是无父无母,被莫名其妙丢在修道院门口的弃婴。但老修女却始终觉得布姆最有可能挣脱命运的枷锁,未来别说成为什么职业者,至少也能自给自足。 可前提是,布姆能按照自己的教导成长,而非隔三差五因偷盗而被揍得鼻青脸肿,亦或者与其他孤儿因半块黑面包而大打出手... “看来我并不适合这种生活,实力能让我变得更好,金币也是同样的道理。而我并非职业者,但却能通过手艺谋取金币。” “感谢您这些年的教导,倘若未来某天我发达了,一定会报答您,报答这座修道院,告辞。” 在布姆七岁那年,他选择离开修道院,正式成为奥古王城底层一员。这些年他终于看清了自己并非职业者的料,但却拥有着一双妙手。 今晚修道院难得大方,不但有未掺一滴水的肉汤,每个孤儿更是分到了一整块黑面包。 “那你马上滚出去,再别回来!在我眼中,布姆你虽然有些逆反,但终归是也好孩子,没想到你竟然选择去成为犯罪者!” “这些钱也一并带走吧,我不需要这种肮脏之物,更还没沦落到要让一个犯罪者来接济!” 老修女脸色阴沉,先是将布姆痛骂一番,而后又挥手把某个钱袋扔了回去。她的确对布姆非常失望,失望对方为何要选择去成为犯罪者,而不是老老实实的去某间商铺当个小伙计。 布姆点了点头,没再多说什么,也没去捡拾散落于地的银币。那天深夜,他就此离开了修道院,直到老修女死亡,直到修道院被夷为平地,他也再未归来。 再之后,布姆便开始了身为王城贫民的生活。从拥有自己的木板房,再到每隔一段时间偷偷将钱财送至修道院。 “还真是有些怀念啊,那时候自己真傻,竟然将拼死拼活搞到手的钱捐给修道院,幻想能借此让更多如我这般的孤儿吃顿饱饭。” “不过现在想想,若是给我再次选择的机会,我应该还是会那么做吧。毕竟无论如何,我都是在修道院里长大的,知恩图报的道理还是无法割舍。” 布姆如此说道,随即竟津津有味的观赏起了自己的回忆片段。只不过,他待离开冰原幻境后,却是沦为半透明状态,宛如幽灵般漂浮于半空中。 至于此刻的神识空间,也已然转变为了奥古王城,或者说是布姆七岁那年的模样。那时的他还正每天翻找着垃圾桶,时不时被城卫官塞进监牢,偶尔还要被商铺伙计痛揍一顿。 “啊...我记得曾在酒吧里听过这么一句话,‘心脏是人体最强壮的肌肉,所以我才会食用,希望能借此变得更强’。现在想来,对方应该是个荣耀骑士,距离踏入巅峰之境仅有一步之遥。” “还真讽刺呢,一个顶着‘荣耀’二字的强者,却炫耀自己的病态嗜好。吃掉敌人的心脏么...这种事情可能会发生在哈斯塔身上,而我则无法接受。” 布姆凝视着曾经的自己,七岁、八岁、九岁、十岁...最终那场黑雨如期而至,头破血流的他躲进某条暗巷,最终得到了改变自己命运的神秘羊皮卷,更收获到了胞妹六花。 “接下来的事情就不必展示给我看了吧,毕竟那些是我与六花共同的回忆,远比任何人都来的清楚。” “我早已不会被这种事情所影响,哪怕...” 原本显得有些意兴阑珊的布姆,却是突然闭上了嘴巴。只见时间线回溯到他与六花第一天踏入王城黑市的那天,而也就是在那天,他打算将六花卖掉,换取些许金币。 再之后,黑市被王城铁骑围剿,六花蜷缩进垃圾桶,努力捂着小嘴,以免哭出声。再之后,兄妹俩躲到某个猪圈里,直到隔天天明。这才是布姆最大的机会,只因他曾放弃过六花,选择独自前行。 “都说够了,难道非要激怒我么?那样是有助于我的修炼或成长,还是能满足某些鼠辈的恶趣味呢?” “做错的事情唯有成倍去弥补,而无法从根源改变什么。毕竟我可不是神灵,没有令时光倒流的能力。” 空间系灵能之力透体而出,只不过布姆这回却是没打算再抹杀什么十二魔兽领主的幻象,单纯宣泄着自己内心的执拗。 毕竟如今的他,既无法挣脱过往的回忆,也同时希望能与同伴们开启位面之旅。这两件事情绝非矛盾对立之物,而是成长后的决定。 “如果打算通过这种形式来激怒我,那我的神识空间也未免太幼稚了。” “不过还是唯有自己最了解自己啊,我也的确是被激怒了,毕竟我既为人,自然存在着不愿被谁触碰的禁地。” “然而,我永远都不会亲手毁灭奥古王城,无论曾经多么痛苦,哪里也都我的故乡,我的第一个家。” 布姆一边喃喃自语,一边缓缓下落到黑市小院当中。空间系灵能之力不断宣泄而出,他的身形也不再呈现半透明状,而快速凝聚成形。 抬头望着那盏记忆里的马灯,布姆深吸一口气,强行压抑下所有情绪,强行让自己归于冷静。 导师克莉丝汀曾言,布姆如今最大的改变并非是成为什么巅峰强者,也并非自创多少空间系法术。而是他的心变得更为坚定,不会因某些小事情就惊慌失措,乃至慌不择路到冒死一搏。 正如他幼年听闻的那句话,“心脏是人体最强壮的肌肉”,职业者的第一阶段是盲目积累灵能之力,而更好层次,则为始终保持冷静,仿佛在心脏四周筑起道道坚不可摧的围墙。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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