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利班的人小心翼翼的从山上往山下追,因为脚下的黄土比较滑,山坡太陡,只能慢慢的往下挪。 当他们拼命的逃离的山脚下时,躲到了一个山脊旁。 这时约翰军士长才注意到,阿迈德手上什么都没有了,已经变成徒手,不再具备任何的战斗力。 “你枪呢?”约翰问道。 “落在半山腰了。”阿迈德回道。 约翰军士长从裤腰带上,掏出了一把手枪给阿迈德,吩咐道:“这个可别在搞丢了,纪伯伦,你的枪得好好保管。” “放心吧,我的肯定不会。”龙战很自信的回道。 “行,你们都准备好了吗?”约翰军士长问道。 “嗯,好了,老大。”阿迈德回道。 “准备好了。”龙战也点了点头。 三个人开始狙着枪,往前走去,谨慎的注意周边的一切。 他们现在处于一個山脊的底部,两侧的山顶上都可以看到他们,其实也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区域。 但是现在也没有办法,哪怕所处的这坐山比较秃,也只能硬顶着往前走。 约翰在最前面,龙战在后面,阿迈德拿着手枪在最中间,挨着山脚下的沙石一步一步往前挪。 生怕被发现了。 当他们走到前面的拐角处时,约翰突然听到了说话的声音,立马他们背靠着土坎蹲了下来。 慢慢的探出头往前一看。 前面果然可以看到3个阿富汗人,另外两个在那里闲聊,一个在打电话,声音太小听不太清。 龙战做了一个手势,要大家不做声。 准备悄悄的拿下他们。 约翰把枪收了起来,左手拿着枪,右手单手拿出了匕首。 而龙战也把枪放下,却并没有拿刀。 就这三个小虾米角色,龙战不需要用刀就可以把他们全噶了。 约翰看到阿迈德手里的刀,点了点头进行了无声交流,确认这一场战斗,要准备来个近身搏斗。 “3、2、1,GO。” 成龙伸出三根手指倒数,最后倒数完握拳向前一挥,率先冲了出去,目标是正在打电话的阿富汗塔里版。 约翰军士长和阿迈德紧跟其后,一人选了一个目标。 阿迈德就上去给了塔利班一拳,将他给干翻在地,然后跳上去骑在身上,用刀在他塔里版身上疯狂的刺杀。 一连捅了将近十刀。 就他这个杀塔利班的狠劲,多多少少带着几分私人情绪。 约翰上去也是先打倒在地,然后捂住对方的鼻子,对方还在继续挣扎,用手乱抓约翰的脸。 约翰死死的蒙着嘴巴和鼻子,让他腿一瞪窒息而亡。 而龙战有着绝对的力量压制,上去倒没有阿迈德和约翰这么费劲,他直接把对方的脖子一拧。 塔利班就噶了。 在绝对的力量压制面前,近身搏斗变得无比的简单。 “诺,来枪了。” 龙战捡起地上踏利班的枪,随手就丢给了阿迈德。 “谢谢!” 阿迈德随手一接,把枪拿在手里,接着又在地上尸体上摸索着,找了两个弹匣装在自己兜里。 “走,咱们赶紧走。” 龙战怕被其他塔利班发现,快速的提醒约翰和阿迈德继续逃跑。 果然。 塔里版的一堆人又追过来了。 现在成龙他们三个人的手里,都拥有了武器和弹药,如果来的塔利班人少,还是可以对付的。 但是人多的话,依旧凶多吉少。 龙战带着他们继续躲猫猫,小心的穿梭在峡谷里,穿过一个又一个拐弯处,在草丛里看到了塔利班的人。 离他们也不远了。 约翰从瞄准镜里可以看到他们,但是塔利班的人没有看到约翰他们。 约翰看完以后做了判断,不知周边还有没有踏利班,也不敢贸然出声,只好用手势进行沟通。 表示前面不能走,需要绕道走。 然后做出往另外一个方向走的手势,随后便率先走了过去。 阿迈德和龙战跟得上去。 然而塔利班好像已经倾巢而出,把这个附近大部分区域都控制了,每个关卡路口都布置的哨兵。 龙战他们三个走了没有多远,又在前面看到了一个塔利班人的身影。 可是这个时候来不及撤走了,约翰示意走到侧面高一点的坡上去,以防止被塔利班给发现。 龙战却不想从旁边走,准备干掉这一个塔利班,继续从这条路往前走。 毕竟只看到一个塔利班的人,完全没必要如此紧张,将他无声绞杀的概率,起码有百分之九十九点九。 龙战作出决定立马行动,悄咪咪的摸了过去。 而这个塔利班的士兵,也隐约感觉到有人在跟着他了。 他回过头拿着枪转了一圈。 正当他对着侧面进行观察时,已经趁机摸过来的龙战,趁着他不注意,直接把他扑倒在地。 然后按住他的头颅,捂住他的嘴,强行将他的头给扭断了。 “死了吗?” 阿迈德跑过来想帮忙,可惜成龙的手法实在太快,转眼间被搞定了目标,他都来不及出手。 “已经死了。”龙战回答。 “拖走,把它藏起来。” 为了防止被其他阿富汗人发现,约翰军士长连忙提醒道。 “OK!” 龙战比了一个手势,抓住阿富汗士兵的脑袋,轻轻松松叫他提了起来,拖到了旁边的草丛里藏着。 然而就在不远处的路上,塔利班的数量又在增加。 开来了一辆站满了人的皮卡车,从车上下来了不少人。biqubao.com 他们在大马路上下车以后,就两三个一组分开,到小路四处寻找,仿佛知道龙战他们就在这附近一般。 而约翰他们只能往前面走。 为了不那么引人注意,还只能尽量一直低着头弯着腰,低于周边的草和灌木,避免被远处的塔利班发现。 走着走着…… 龙战他们三个人突然听到了很大声,非常明显的无线电外放声音。 龙战朝着声音来的方向转头望去,发现位置竟然就在他们的斜上方,距离只有不到二十米。 那个地方站着两个塔利班人。 一个正拿着望远镜在到处寻找,还有一个在翻看着地图。 约翰和阿迈德瞪大了眼睛。 如果对方先发现了他们,那他们现在的处境就惨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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