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凌小姐对叶总不是很满意,为了留住凌小姐,叶总多多反省才是。”厉驰丢下这句话,转身。 叶景禹:“呵呵,有本事来抢啊!” 没被凌千雁打过吧。 来试试啊! 厉驰脚步飞快,算了算了,还是看他们打比较好,他脑子是出了问题,才会掺和进来,不如坐看叶景禹在水深火热中。 静观其变吧。 话说回来,凌千雁都这样了,叶景禹居然能忍,难道他有什么把柄在她身上,他可不是一个能忍得住的人。 或者她能有什么依仗? 只是她能有什么依仗? 还有一个可能,她真的疯了。厉驰坐上车,百思不得其解。 叶景禹却愤怒得砸了饭厅碗筷,还不解气,一把将饭桌推翻。 他目光凶狠看向楼上,凌千雁,这可是她非要招惹他的,他已经有些等不及了。 安排人做准备吧,他要让她知道什么叫,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清早,叶景禹的别墅就来了不速之客。 当时千雁和叶景禹在吃饭,看到这些穿着制服的不速之客,叶景禹下意识提起了心,眉头轻轻皱着。 但是对方报了来意,是来询问千雁后,他松了一口气。 “俗话说捉奸捉双,捉贼拿赃,空口诬陷谁不会?我就回去了一趟,就被扣了这么个屎盆子,也有些不解。真要一句话就能将罪名定了,我要说我家里也被偷窃,偷窃的人就是凌洪昌他们一家三口,是不是也能定他们的罪?”千雁自然知道,这些人不会将她怎么样,毕竟没证据的事,如此只是说说而已。 他们没有任何证据,也只是来调查下情况。 配合调查完成,这些人便离开。 叶景禹却目光怀疑地看向千雁:“你不会真的拿了吧?” “你觉得呢?”千雁抬眸,二人四目相对,叶景禹先挪开,“拿没拿都不重要,现在凌家就能放出消息说你偷拿了家里的东西。现在外面的人最喜欢看豪门的笑话,你要是不采取点措施,名声就不好听了。” “说不定会连累到叶氏。”叶景禹补充。 千雁:“我不在意名声。” “至于叶氏,这不是你要操心的事情吗?叶氏的公关连这种子虚乌有的消息都解决不了,还是都辞退了吧。” 叶景禹:她真的很可恶! “我回凌家一趟。”千雁起身上楼换衣服,“我怀疑他们趁着我不住家里的时候,偷偷将我的物品变卖了,凌氏现在情况不太好,真说不定!” 叶景禹握紧的拳头,又松开了。 先让她得意一会儿吧。 不管凌氏这招有没有用,他都要出手了,不可能让她这样嚣张下去。 凌家。 千雁出现的时候,勘察的制服人员还在。 今天凌洪昌,管美和凌子朝都在,见到她居然还敢大摇大摆地回来,三人脸色都特别不好看。 “你还有脸回来?”凌洪昌骂了一句,“现在还没铸成大错,你赶紧将东西交出来,我还能既往不咎。” “千雁,其实那些东西都不算什么,你想要直接和阿姨提,阿姨又不是不给你,你非要偷偷拿走,做这种事情,你爸怎么能接受得了?” 凌子朝也对着千雁翻了个白眼:“赶紧交出来吧,好歹是凌氏千金,我可不想有一个会偷东西的姐姐。” “这里也是我住的地方,为什么不能回来?看你们都报警了,我也很担心自己房间里的东西有什么闪失。都说豪门恩怨多,我更怕你们诬陷我,想将我送进去,搞坏我的名声,然后霸占我的所有东西。” “我得上楼去看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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