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件事叶景禹自然是气的。 但见厉驰得意洋洋的模样,他就很看不惯了。 他冷笑一声:“厉总什么时候对别人的私生活如此重视了?看来厉总是真的痴情我的未婚妻,可惜,她就算和一个病秧子游玩,也不会找你,可见你不仅不如我,连个病秧子都不如。” 那个叫卫淮的男人,他都调查清楚了。 是个癌症晚期病人,调查显示他和凌千雁是在医院认识。当时有人要跳楼,是这个叫卫淮的劝说下来,还捐了那人六十万。皆大欢喜的时候,有人袭击卫淮,被凌千雁出手阻挡。 二人也就认识两三天,吃两顿饭,一起出去玩玩,没见哪里有暧昧,多半就是凌千雁看他孤零零也快要死了,同情心泛滥而已。 厉驰想用这点来激怒他,没门儿。 凌千雁是对他很不客气,还打他,这账可以慢慢算,但是在厉驰的面前,他绝不认输。 况且凌千雁对厉驰也是没好脸色的,这家伙在神气什么? “厉总,其实我能理解你,毕竟得不到心生嫉妒很正常。” 厉驰脸上挂着笑,可笑意不达眼底,怎么回事,距离上次见叶景禹不过半个月,对方修养这么到家了?按照他的了解,都这样激怒了,对方不应该是这个反应。 千雁回卫淮消息时,分了一丝注意力到叶景禹和厉驰那边。 他们自以为压低声音,可她耳目灵敏,看得清楚,也听得到。 系统666:【有点像小学鸡在课堂上吵架,所以压低了声音,因为怕老师发现。】 千雁:“你还挺懂的。” 就在这时,帮佣张如英招呼叶景禹吃饭了。 叶景禹站起来,先开口:“既然都到了饭点,我就不留厉总这位大忙人了。” “好巧,我今天倒是不忙,陪叶总吃个饭的时间还是有的。”厉驰看向千雁那边,“况且这里还有凌小姐在,我是求之不得与她共享晚餐,就算再忙也要抽出时间。” “叶总,你不会介意吧?” 叶景禹冷了他一眼:“十分介意。” 厉驰却没走,叶景禹也不会真的驱赶人。 这一顿千雁半点不受影响,叶景禹就吃得不怎么开心了,尤其是看厉驰也不怎么被影响的样子。 晚饭结束,厉驰对着千雁一笑:“凌小姐,不管怎么样,我对你的心意是不会改变的。你如果有想法的话,随时都可以联系我。” “好。”千雁应话。 厉驰笑容加深,叶景禹拳头握得哗哗响,凌千雁,她还真敢应啊? 千雁继续说:“不过,目前这样的厉总我确实没有兴趣,你既然对我有兴趣,却只等着我改变主意去找你,有些太被动,太不主动了。” “追求人还是主动一些比较好,不然你永远都会错过。” “就像现在,如果没有什么意外,我不会和叶景禹解除婚约。” “但是厉总有心的话,可以动手抢啊。” “不管是商业上的打击,还是暗地里的不择手段,总是有办法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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