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人会问,让手下士兵来出苦力,怎么就变成奖励措施了? 其实原因还是军营生活太枯燥,每天除了训练和学习,就是睡觉吃饭和聊天打屁。虽说佣兵团的训练安排得很满,但每个星期也要给官兵们放半天假,调理一下心理和身体。但也是非特殊情况不得擅离军营。 这个时期的军营文化生活可比不上后世,什么手机、电视和图书馆一概没有,而且佣兵团的纪律又严禁赌博,官兵们除了吹牛聊天,就没有什么娱乐生活,当然就显得比较枯燥。 以前一团都是新兵,入伍第一年的训练和文化学习基本都排满了,而且大伙儿的军饷和物质保障都很充盈,让大多数穷苦人家出身的官兵们都很珍惜这个机会,所以只会嫌时间不够,哪里还有瑕余去想其它。 但是,随着一团连续参加了两次跟小日本的局部战争,大伙儿已经经历了两次生与死的考验,不再是刚入伍时的新瓜蛋子。而且战争本身就是对人生理和心理上的一次炼狱般的折磨,心理素质差一些的难免就会留下一些心理阴影。 而二团这些老兵的情况就更严重。首先他们大多数人已经远离家乡好几年,又远离了自己所在的老部队,再加上来到南京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军心自然就有些摇动。 虽然周文现在用物质手段让这些老兵再次归心,但总要想些办法转移一下官兵们的注意力和培养一些良好的兴趣爱好。 周文现在已经打算在山西和浦口的军营中建几个简易篮球场,还打算再建一个小型的图书馆。图书馆也不用整什么名著诗词的,就从上海购买刚刚流行起来的小人书也就是连环画,什么三国说岳的都弄上。 体育运动能够宣泄这些精壮小伙多余的精力,还能培养团队意识和荣誉感。而小人书则可以丰富大家的精神生活。 其实后世的军营大多也都是这么干的,周文照搬过来就是了。 只是,这些都需要时间和专人来办。 图书什么的还好说,只要买到了就朝军营搬就是了,但是篮球可是不好弄。 为什么呢? 要知道这是民国时期,可不是后世那种体育相当普及的时代。你总不能买个篮球就扔给兄弟们自己去琢磨吧? 那就需要有人去教基本的规则和动作,起码要让大伙儿知道不能球丢了就挥着老拳上。 不然这些血气方刚的大头兵,又都是在战场上见过血的,如果不按规则来,自个瞎折腾,那不得三天两头有人进医院?biqubao.com 而佣兵团现在这些军官们,谁也不懂篮球,就是那些留苏的军官也只是见过,但规则什么的都是一知半解,当不得数。 本来周文来教也不是不行,但他现在还真没这个时间。 所以周文已经跟陆军军官学校的张长官求助,请他帮找两个懂篮球的教官来教兄弟们一段时间,哪怕出钱也行。 其实现在的其它学校也有体育老师,但是周文怕学校的老师镇不住手下这些骄兵悍将,别到时候弄出矛盾来反而不美。 就是军校的教官最合适,军队里就奉行官大一级压死人的规矩,军校的教官军衔起码都是少校起步,大头兵们在长官面前谁都不敢造次。 但这些都需要时间。 而且,对于这些生活枯燥的大头兵来说,只要能换个环境,换个新奇,总是能激发出不一般的热情来。反正只要能出军营,就是让老子去做牛做马也愿意,更不要说是去给周长官干活。而且听说还能给部队和自己挣点外快,谁特么不乐意啊? 周文就是因为清楚士兵们的心理,所以才将来丰裕码头帮工变成部队的一项奖励措施。 在训练中表现好的,同时又严格遵守纪律的,先挑选出百十号人来。如果其中有在码头干过活,或是开过船的,那更是优先挑选。 但是,这只是第一批,以后每个月都轮换一批,让大伙在训练中都有个盼头。 而且这些手下平时是码头的工人,上船后就是船工,遇到土匪什么的,端起枪就是现成的安保人员,一人多用,将整个码头和船务上的活计全包圆了。 一般人你就是有钱有势,也不一定能找到这么多的多面手,更不要说还那么便宜,几乎是不怎么花钱。 当然,周文也不会过于苛待自己的手下,工钱么还是要给一些的,只是比起正常的工资就低得多了。 什么?你说这是压榨和剥削? 老子给你的军饷本身就不低,而且还带你出来吹吹风换换环境涨涨见识,你特么还认为老子是压榨?那好,你就不要去了,把名额让给那些争先恐后的兄弟们。 而且,即使是少量的工钱,周文也不会全给到士兵手上,其中一部分工钱是直接给到士兵所属的连里和排里,变成对这些基层单位的奖励措施,建立集体荣誉感。 所以周文虽然也很同情那些常年在码头上干活的工人,知道此举是断了很多人的饭碗。但是,非常时期行非常之事,周文也只好在心里说声对不起了。 至于其中有些技术骨干和熟练工人,在调查清楚跟脚后,如果不是跟沙帮牵连太深的,也可以酌情聘用。 别看沙帮只是一群靠苦力吃饭的码头工人组织的帮会,平时也不干什么欺男霸女的勾当,但是有组织本身就是原罪。 这世上干什么都怕老百姓聚众闹事,遇到这种情况弄不好就会产生冲突和闹出人命,那样的话,对长江公司的名声不利。 周文对长江公司的下一步发展筹谋还需要借助一个好名声才行。 何况沙帮还有针对外地人的一些潜规则,这更是让周文无法容忍。 合着老子手上有兵有枪,在民国不敢说横着走,起码也算是一番势力了。来到你上海滩还被个小帮会给吓住,那以后还不得什么人都敢上来蹬鼻子上脸的。 所以他从一开始就没打算用这些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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