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绮梦还是睡在沙发上。 但项南并不在意。 他就喜欢有挑战性,越难征服的女人,在征服之后,才能获得越大的成就感。 若只是满足单纯的皮肉之欲,项南根本不必在她身上,耗费任何时间和精力。 直接用强,绮梦根本无法反抗。 但那样又有什么意思, 情浴、情浴,情在前,欲在后。若只为发泄浴望,那还不如去舞厅。甩出一沓钱,就可以叫一堆姑娘。 因此项南睡得很熟,转过天来,他便带绮梦去郊野公园爬山,自带水果、烤肉,就像小学生郊游一般。 看着绮梦兴致勃勃的捡树枝,生火做饭,被浓烟熏得脸上白一道,灰一道,项南知道自己又做对了。 果然在郊野公园玩一整天,虽然被蚊子叮了好几个包,虽然脸上的妆都被烤化了,虽然腿上被荆棘划了几道口,但绮梦却是玩得非常开心。 郊游、野炊、溯溪、钓鱼……这些事情,她之前从未做过,也从没想过去做。完全没想到,这么简单的小事情,居然蕴藏着这么大的快乐。 这是她从未有过的体验,让她有种脱胎换骨的感觉,感觉自己终于活得像个人了。 …… “阿星,谢谢你。”绮梦向项南道。 “不必客气,我还要谢谢你的陪伴呢。”项南笑道,“让你陪我做了那么多,只有小孩子才会做得事。” “不,我真的觉得很好玩。”绮梦摆手道。 “那就好。”项南点头笑道。 当天晚上,绮梦还是睡在外间沙发。 项南依旧淡定。 转过天来,世界賭王大赛正式开始。 “本届世界賭王大赛采取淘汰制,为防止串联作弊,将采用电脑程序随机匹配对手。大赛奖金共一千万港币,由冠军独得。 为公平起见,大赛特邀国际博采协会主席为主裁判。比赛期间禁止使用千术,一经发现,立刻终止比赛资格……”大会主持人宣布比赛规程道。 随后第一轮比赛正式开始。 项南代表宝岛賭王陈松参赛,第一轮对决的是巴西賭王阿斯特鲁德·吉尔伯托。 “阿星,全看你了。”陈松嘱咐道。 “乖侄子,你可一定要努力啊。”黑仔达也嘱咐道,“叔叔这条命都在你手上了,你可一定要赢啊。” “加油。”绮梦则只说道。 项南点点头,随后走入大厅。 比赛正式开始。 …… 项南继承了賭神高进的賭技,要赢巴西賭王自然十分容易。 不过他并没有着急赢。 因为既然早知道结果,就不该再错过过程。 因此他一开始反而是输得,而且是大输特输,把百万筹码输得只剩一万了。 巴西賭王阿斯特鲁德·吉尔伯托看着这位年轻对手,都快要乐出声了。 身为巴西賭王,他在賭坛也叱咤风云好几年,对全世界的賭术高手都有一定了解,唯独项南是个新人。 他原本还担心项南会有多厉害,居然能代替陈松来参赛。 要知道陈松虽然比不过洪光,但在当今世界賭坛,也是一个响当当的人物。因此能代替他的人,肯定会非常厉害。 却没想到,项南居然这么差,输得这么惨,只要再赢一局,自己就把他赢得清洁溜溜了。 因此阿斯特鲁德很高兴,很得意,甚至有些忘形了。 而就在这时,项南开始认真了。 他一点点的扳回败局,一步步看着笑容在阿斯特鲁德脸上消失,并逐步转为懊恼、烦忧、悔恨、失落……最终输得一败涂地。 宛如一幕虽然浓缩,却又精彩至极的短剧,向任何人都昭示着,“得意时莫忘形,失意时莫沉沦”的宗旨。 …… “怎么第一场比赛,就耗时这么久啊?”等项南赢下比赛,步出会场时,陈松不解的问道。 要知道,比赛刚进行三分钟,洪光就已经赢下对手,顺利晋级。项南却是用了一个小时时间,是最晚走出会场的选手。 “只要我赢就好了,求快又有什么用。”项南撇撇嘴道,“我又不赶时间。” 陈松一时哑言。 “绮梦走,我们去玩~”项南又笑着邀请道。 绮梦点点头,两人一起去到海边,捡贝壳,捉螃蟹,堆沙子……做得都是小孩子的玩意,但绮梦却觉得非常开心。 他们的关系也在游玩中不断加深。 随后的两场比赛,项南分别对阵南非賭王拉齐奥·费尔南多和荷兰賭王安立奎·泽塔乌斯。 他依旧是先输后赢,尽情享受逆境翻盘的乐趣。 而每次比赛之后,他都同绮梦一起去玩。打电动、玩台球、溜旱冰……尽情玩耍,他和绮梦的关系,也在逐步进境。 …… 这一日,项南和绮梦正坐在咖啡厅聊天。 项南也不会总带绮梦玩小孩子的游戏,那样就算关系变得亲密了,他们也成了童年玩伴一般,只有情没有浴,那样也是不行的,因此成年人的社交还是必须的。 就在这时,他忽然心有所动。 不过,他并没有立刻带绮梦离开,而是说了声抱歉,起身去了洗手间。 刚推门进去,就听一声,“别动~” 随即,项南斜眼看到一人站在自己身旁,用黑洞洞的槍口对准了自己的太阳穴。 与此同时,在外间喝咖啡的绮梦,也愣住了。 因为她看到比利走进咖啡厅,她正要从包里拿出手槍,却忽然感觉腰部一凉,原来在她身后,早就有人埋伏。 “比利,你们要做什么?”绮梦开口问道。 “你应该知道的,没人能违逆洪爷。”比利冷冷的道。 绮梦顿时脸色一白。 “殺我好了,不要殺他,他是无辜的。”她随后说道。 “你为了他求我?”比利一脸落寞,“你们到底什么关系?” “朋友。”绮梦说道。 “哼,我只能答应不殺你。”比利冷哼一声,“他是洪爷交代,必须要除掉的。” “那你也把我殺了吧。”绮梦一听,开口说道。 “你要为他殉情?”比利脸色变得很难看。 “无论你相不相信,我们只是好朋友。”绮梦解释道,“只是他是我负责保护的,他若是死了,我也没脸去见陈先生。” “你可以回来的。”比利劝道,“你是人才,洪爷会给你机会的。” (本章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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