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的青葱岁月_第809章 夜场动物 九点之约两分工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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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09章夜场动物九点之约两分工
  ??七八十年代,正是台湾经济迅速腾飞的阶段,当时被誉为“亚洲四小龙”之首,其富裕程度可见一斑啊。Bill那个时候在上大学,听他说的,是不是吹牛皮,一开始我是不相信的,因为在我来深圳之前也听人家说这里遍地都是钱,可是来了之后并不是,呵呵呵。Bill说当时台湾的钱特别好挣,甚至毫不夸张地说,就算有人看到100块钱在面前,都一定有人愿意去捡。
  ??既然这样,那很多年轻的学生平时也出去兼个职挣点外快了,这其中最容易,最简单的工作就是去夜总会代客泊车。很多人听到这里,估计有些嗤之以鼻,可是,你知道嘛,这却是一份很有含金量的工作,每天随随便便都能挣个几千块,当然了,是台币啊。
  ??其实这种情况也不难理解,毕竟经济好啊,这钞票来得容易啊,自然也就大方了啊,中国人又特别的爱面子,而台湾人又跟着老美学会了给小费,一高兴便甩出一张两张票子。正因为天天在这些场所活动,等Bill工作了之后,自然也就开始频繁地出入夜总会,KTV等夜场了。
  ??我很快还发现了这Bill的另外一个弱点,就是他好像特别怕孤独寂寞,特别怕一个人独处,至于到底是什么原因早造成的,我当然是不可能知道了。我只知道,在工作不多,不用加班到太晚的时候,他总是想法设法的要拉上几个同事去陪他,不是去夜总会,就是去酒吧,而且非常频繁。
  ??上面我说的可能是一个原因,其实我觉得可能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深圳这些场所的价格啊,对他们这些台湾人来说,确实是太便宜了,1000来块钱就能搞个大包间,有吃有喝有小妹,多么安逸的生活啊,不可谓不爽啊!
  ??特别是前段时间认识了小朱,他可算是有伴了,有知音了,就在前两天,他竟然还收到了一份来自东北的快递包裹,当时我还很奇怪呢,我们在东北又没有什么业务,Bill在那边也没有什么熟人啊,怎么会有那里来的包裹呢?
  ??后来听Rocky说,原来这是小朱帮Bill买的壮阳药,里面可都是一些中草药啊,像什么淫羊藿,鹿血粉,虎骨啥的,都很贵,很稀罕的。我听了之后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卧槽,你Bill充其量也才30多岁的年纪,怎么就用的上这个了啊?看来,色字头上一把刀啊,还真不能透支过度啊。
  ??不过,我不爽的并不是这个,而是其他事,什么事啊?就是你Bill无论多晚回去睡觉,都没有问题啊,因为你是老板啊,爱咋样就咋样,而且你第二天上午根本就不会来公司的啊,当然就可以不用起那么早了。
  ??但是,我们这些人都是打工的,怎么可能天天迟到,请假呢。所以看清了这个现实之后,我出于礼貌跟他出去过那么几次之后,等他再次叫我的时候,我就婉言谢绝了,毕竟我的工作量太大,推来推去也推不出去,最后还是要落到自己的头上,我可不想浪费那个无谓的时间。
  ??一般情况下,下午5点左右,伦敦公司就上班了,积攒了一天的问题,我这个时候就要直接和他们电话沟通了,搞清楚,弄明白之后,该交代给同事的就交代给他们,该告知工厂的就告知工厂,一番操作下来,差不多就要8点了,伦敦公司这边要开始午休了。
  ??趁着他们午休的间隙,我要赶快准备一下第二天的工作,分发到各位同事或者工厂的邮箱里,不是让他们今天就做,而是希望第二天一早,他们打开电脑就会看到,如此一来,能保证问题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的处理。
  ??等告一段落之后,我一般情况下都是极力要争取在9点之前离开公司,就算如此,也只能说,大部分事情只是到了一个段落,离完工还远着呢,因为,即使你一夜不睡,当天的事情也不可能今天就能完全处理完,实在是太多了,太杂了,真是千头万绪啊!
  ??为什么我一定要赶在9点之前离开呢?为的就是躲开美国公司这边,说实话,我实在是没有精力了,不能,也不想再和他们直接沟通了,否则,我就算一夜都不睡觉,也陪不起的。
  ??所以呢,和美国公司的沟通方式,我基本上都是选择邮件,而不是用电话,把所有的事情写清楚发给他们,等他们回复,我第二天上班再看即可。
  ??不过偶尔也有半夜三更的时候会接到美国公司的电话,当然了,烦肯定是很烦的,要是你夜里睡的正熟呢,被这越洋电话给惊醒了,你生气不?可是我也理解,他们一般这种情况打电话过来,不用问了,肯定都是一些非常紧急的事。
  ??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也为了让我有精力第二天正常上班,我和美国公司,还有Bill之间做了一个分工,虽然也没有怎么明说,可是,我们三方很快就达成了默契:一,10点之后,美国那边有什么事尽量不打我电话,二,Bill在深圳的时候,夜里的工作由他来承担,他回台湾了,那我没有可推的了,只有自己亲自上阵了,但是也不宜太晚。
  ??不过也有例外的时候,譬如有些非常着急的案子,靠写邮件,回复邮件的话,太耽误时间了,我也不得不选择直接联络美国公司了,那只要一谈起来,可就没完没了了,似乎迈阿密办公室的同事挨个的排着队在等着和我聊天呢,毫无疑问的,就得熬到凌晨了。
  ??这来公司时间长了,对于这个Bill啊,我有时候想起来就很窝火,为什么呢?我就发现啊,他啊,他特别特别喜欢秀智商。平时无论做什么事情,他好像总喜欢去和别人耍点小心眼,玩点小手段,露点小聪明,有时候我觉得这完全没有必要啊,有什么意思啊?咱们最终目的不就是为了把产品做好,把订单下出去嘛。你作为老板,把钱挣到就是了,为什么非得要搞得这么复杂呢?
  ??后来慢慢的接触多了,对他有了一定的了解之后,我个人分析,他之所以这么干,更多的是想展现一下他作为一个台湾人的那种优越感,他的意思很简单明了,论起做生意来,你们大陆人还差得远着呢,所谓无商不奸,无奸不商,用最低的成本创造出最大的利润,这才是王道。现在,我这就让你们看一看,瞧一瞧,什么叫高人,什么叫高智商,我不但能轻轻松松的三言两句点出你结构的问题,让你五体投地,服服帖贴,感恩戴德,还能显现出我个人能力的强大。
  ??(本章完)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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