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逢春听伙计头目说完之后,沉吟了片刻,正想开口说话,蓦然间想起厉秋风和慕容丹砚就在身边,心中一凛,暗骂自己该死,急忙转身向着厉秋风和慕容丹砚拱了拱手,口中说道:“厉大爷、穆姑娘,寿王这个老家伙派人前来请咱们赴宴,不知道咱们应当如何应对,还请两位拿一个主意。” 厉秋风摇了摇头,口中说道:“先前我已经说过,应付寿王之事,自然由叶先生主持,我和穆姑娘从旁襄助,若是遇到急事,叶先生尽管拿主意便是。此乃肺腑之言,绝对不是客套话。还望叶先生不必推辞,否则做起事情缚手缚脚,被敌人看出破绽,咱们非得遭受敌人毒手不可。”biqubao.com 叶逢春见厉秋风不似作伪,这才放下心来,陪着笑脸说道:“在下担心力有不逮,不敢擅自作主,不过厉大爷再三嘱咐,在下不能推托,只好勉为其难了。” 叶逢春说到这里,略停了片刻,这才接着说道:“在下虽然与寿王这个老家伙只见过一面,可是听其言,观其行,可知此人城府极深,奸诈狡猾,是一个厉害人物。此番他驱使哲别这伙臭鞑子和池田家的兵马攻打白莲山庄,耗费了许多心血,自然是志在必得。咱们无意中与这些家伙撞在了一处,以寿王的歹毒心术,担心咱们走漏了消息,绝对不会轻易放过咱们。不过眼下他最想做的事情是攻破白莲山庄,灭掉茅家一族,夺走茅家的万贯家财,将白莲山庄据为已有,或许暂时不会对咱们下毒手……” 叶逢春说到这里,慕容丹砚突然抢着说道:“只怕未必!” 叶逢春没有想到慕容丹砚竟然说出这样一句话来,心中一怔,急忙停了下来,陪着笑脸说道:“是是,在下胡乱说说罢了,其中谬误颇多,还望穆姑娘原谅则个。” 慕容丹砚摇了摇头,口中说道:“请问叶先生,寿王为何要攻打白莲山庄,灭掉茅家一族?” 叶逢春陪着笑脸说道:“寿王野心勃勃,一心要夺回祖宗的权柄,甚至篡夺扶桑国王位,自己做扶桑国皇帝。为了招兵买马,积蓄军械粮草,须得有许多金银,寿王要灭掉茅书生这个王八蛋,自然是要将茅家的金银财宝尽数夺走,到了兴兵造反之时,这些金银财宝便能派上大用场。” 慕容丹砚听叶逢春如此一说,双手一拍,口中说道:“对啊!寿王最想得到的就是金银财宝。若是这个坏蛋知道叶先生是松鹤楼的主人,岂能不觊觎叶先生的万贯家财?!” 叶逢春吓一跳,暗想穆丫头说得不错,寿王要除掉茅书生,其实是为了夺取茅家的万贯家财。若是这个老贼知道老子便是松鹤楼的主人,必定是大喜过望,非得逼迫老子将家财交给他不可! 念及此处,叶逢春脸色大变,身子竟然微微颤抖了几下,颤声说道:“姑娘说得不错,这个老贼若是知道老……在下的身份,绝对不会放过咱们。好在在下从来没有与寿王府打过交道,这个老贼不晓得在下的身份,自然不会与咱们为难。” 慕容丹砚听叶逢春如此说话,心中颇为不屑,暗想到了如此关头,姓叶的还在自欺欺人,太过可笑。念及此处,慕容丹砚冷笑了一声,口中说道:“叶先生可不要忘了,寿王这个坏蛋虽然不晓得叶先生的身份来历,可是哲别却知道叶先生是松鹤楼的主人,这两个家伙沆瀣一气,狼狈为奸,哲别岂能不将叶先生的身份来历说给寿王知道?若是我猜得不错,哲别与寿王一起到了池田家军中,寿王为哲别和池田一昭说和之后,必定会问起咱们的来历。哲别自然不会为咱们隐瞒,必定会将叶先生是松鹤楼主人一事告知寿王。寿王听说之后必定大喜过望,便即派人前来邀请叶先生。待到咱们陪着叶先生到了池田家军中,只须寿王一声令下,黄金寨的鞑子和池田家的军士联起手来,要将咱们或擒或杀,再将叶先生生擒活捉,逼迫叶先生交出万贯家财,再将叶先生斩杀。” 叶逢春越听越是惊恐,到得后来嘴角抽搐,身子抖如筛糠,虽然想要说话,却连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了。厉秋风见他如此模样,急忙开口说道:“叶先生不必如此惊慌。虽然寿王贪婪狡诈,不过正如叶先生方才所说,眼下寿王驱使黄金寨和池田家为他卖命,联手攻打白莲山庄,不晓得耗费了多少心血,花费了多少银钱,绝对不会中途而废。是以在他攻破白莲山庄之前,绝对不会节外生枝,花费心思来对付咱们。就算他要与叶先生为难,也是在他灭掉茅家一族之后,是以叶先生不必太过惊恐,只要咱们小心与寿王周旋,必定能够逃脱这个老贼的毒手,平安返回码头。” 叶逢春虽然没有练过武艺,不过他见多识广,狡诈多计,绝对不会轻易认输。即便寿王有池田家和黄金寨相助,叶逢春也没有被寿王吓破胆。只是慕容丹砚故意出言威胁,使得叶逢春方寸大乱,才会吓得惊恐难安。此时听厉秋风如此一说,叶逢春如梦初醒,连连点头,口中说道:“厉大爷说得极是!寿王对黄金寨有恩,哲别这个王八蛋带着数百鞑子前来相助,寿王或许不会赏赐给这些臭鞑子太多金银。不过池田家是一方诸侯,绝对不会轻易出兵,寿王要驱使池田骏派出兵马助他一臂之力,须得下血本才行。寿王花费这么多银钱和心血,绝对不会半途而废。若是他要先对付咱们,必定误了夺取白莲山庄这件大事。是以这个老贼绝对不会对咱们轻易下毒手,至多将咱们羁绊在军中,不会害了咱们的性命。只要这个老贼不对咱们立即下毒手就好。待到寿王驱动全军杀入山中之时,咱们便可以趁着兵慌马乱之机,伺机逃走。” 叶逢春说到这里,略停了片刻,这才接着说道:“方才在下吓得魂飞魄散,在两位面前出丑,着实惭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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