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天色已然黑了下来,叶逢春带着众伙计点起几堆火,将狼腿穿在树枝上,放在火上炙烤,片刻之后,烤肉的香气弥散开来,令人食指大动。叶逢春和众伙计围坐在火堆旁边,看着即将烤熟的狼腿不住吞咽口水,压根没有留意四周的情形。慕容丹砚见叶逢春等人离得远了,听不到自己和厉秋风说话,这才压低了声音对厉秋风小声说道:“厉大哥,我压根没有用喂毒的银针打瞎白眉金雕的眼睛,更加不晓得幽燕毒王杨殊是何方神圣,你用这番说辞骗过姓叶的一伙,不晓得有何用意?” 厉秋风听慕容丹砚说完之后,微微一笑,口中说道:“白眉金雕虽然屡次与咱们为难,不过它死得如此刚烈,咱们也不能作践它的尸体,须得给它留一个全尸才是,只是咱们与叶逢春须得同舟共济,不能让他太过难堪,须得给他面子,是以我才假说姑娘用喂毒的银针射瞎了白眉金雕的双眼,使得白眉金雕的尸体布满剧毒。叶逢春虽然贪婪,不过十分怕死,听我如此一说,必定不敢再打白眉金雕尸体的主意。至于幽燕毒王杨殊,江湖中确实有这样一号人物。此人精通用毒之术,十余年前曾经名噪一时,最后因为毒杀山西富豪邓老太爷一家十五口,做下了惊天大案,被锦衣卫北镇抚司生擒活捉,明正典刑。叶逢春曾经在京城厮混过,想来知道杨殊的名头,我故意说出杨殊的名字,便是为了不让叶逢春起疑。此人城府极深,咱们不能得罪他,否则必定坏了咱们的大事,是以他要吃掉白眉金雕,我不能公然阻止,只能想出这个法子让他打消念头,倒叫慕容姑娘见笑了。” 慕容丹砚听厉秋风说完之后,这才恍然大悟,不由转头看了叶逢春一眼,只见叶逢春正与众伙计围在火堆四周,一个个双眼紧盯着在火堆上炙烤的狼腿,不住吞咽口水。慕容丹砚思忖了片刻,这才转头对厉秋风说道:“姓叶的虽然没有练过武艺,不过此人奸诈狡猾,极为难缠,确实是一个厉害人物。此前我多次对他讥讽嘲笑,此人必定对我极是痛恨,后来得到厉大哥提点,我才知道小人不可得罪,这才有所收敛。实不相瞒,方才我看到他被白眉金雕的尸体吓得魂飞魄散,还想要嘲笑他一番,好在最后忍住不说,否则这个家伙心生怨恨,说不定要在雪洞中捣鬼,使得咱们无法平安离开这个鬼地方。” 厉秋风听慕容丹砚如此说话,暗想慕容姑娘对叶逢春讥讽嘲笑,叶逢春岂能不忌恨于她?不过叶逢春一直以为我和慕容姑娘是陆柄和阳震中的心腹,此番来到扶桑国是奉陆、阳二人之命行事,是以给他十个胆子,也不敢起了坑害我和慕容姑娘之心。只是叶逢春的身份乃是机密之事,干系极大,万万不能泄漏出去。虽然慕容姑娘绝对不会做出有损大明之事,但是此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说不得只好瞒着她不说。念及此处,厉秋风点了点头,口中说道:“慕容姑娘以大局为重,不以个人喜好行事,厉某十分佩服。” 慕容丹砚不晓得厉秋风的心思,听他夸赞自己,当真是心花怒放,笑嘻嘻地说道:“厉大哥如此夸赞,着实愧不敢当。以前我在慕容山庄之时,以为世间之事善恶分明,黑就是黑,白就是白,好人不会做坏事,坏人也不会做好事,若是行走江湖,只须与好人结纳,遇到坏人便即拔剑杀之,那是最简单不过的事情。可是当我溜出慕容山庄,在江湖之中东游西逛,遇到了行行色色的江湖人物,才知道世人千千万万,善恶之事其实极难分辨。好人做好事,有时也会做坏事,而坏人虽然可恶,可是有时又会做好事,单凭手中长剑,要想在江湖之中纵横来去,势比登天还难。” 慕容丹砚说到这里,略停了片刻,这才接着说道:“此番咱们莫名其妙地在白莲山庄之中走了一遭,虽然经历了许多艰险,更是险些丧命于水塘下的石室之中,可是在这十几日里,我倒明白了许多道理。正如厉大哥所说的那样,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可取之处,不可一概而论之,若是看黑是黑,看白是白,只以黑白善恶论是非,只怕在江湖之中寸步难行。虽然咱们行走江湖仍要秉持正义之心,但是万万不能肆意杀戮,否则只能闯下祸事,后患无穷。”biqubao.com 厉秋风没有想到慕容丹砚竟然说出这样一番话来,不由对慕容丹砚刮目相看,口中说道:“姑娘不愧是慕容世家的传人,见识不凡,经历了一番江湖风波之后,便能勘破世情,厉某佩服。” 两人谈谈讲讲,倒也并不寂寞。待到狼肉烤熟之后,叶逢春亲自捧着一条烤熟的狼腿送到厉秋风和慕容丹砚面前。厉秋风接过狼腿,向叶逢春道了一声谢,随手将狼腿撕扯成三份,分给慕容丹砚和叶逢春。叶逢春见厉秋风毫不费力地扯断带着骨头的狼腿,对他越发敬重,急忙摆手说道:“这条狼腿在下专门送给两位享用,岂能再厚着脸皮讨要一份?在下的狼肉还在火堆那里,请厉大爷放心便是。” 叶逢春说完之后,向着厉秋风和慕容丹砚拱了拱手,便即转身离开,快步走回到火堆旁边,与众伙计坐在一起,用刀割下狼肉大口咀嚼。众伙计手中拿着狼肉狼吞虎咽,有几名伙计更是以清水代酒,竟然划起拳来。一时之间只听得众伙计大呼小叫,甚是热闹。 慕容丹砚见此情形,脸上露出了羡慕的神情,转头对厉秋风说道:“厉大哥,我在慕容山庄之时,听爹爹和哥哥讲述武林侠士和江湖好汉行侠仗义的故事,对江湖十分向往。那时我以为江湖豪杰快意恩仇,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与眼前的情形竟然有一些相似。虽然松鹤楼的伙计未必是什么好人,不过这般豪气却也算得上难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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